留学群专题频道天津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安全须知栏目,提供与天津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安全须知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03-03
近日。天津市教育考试院为做好天津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工作,特发布了防疫及安全的相关须知,详细的须知内容已整理如下,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2023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供天津考生参考阅读。
一、考生要强化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责任,自觉履行考前每日健康监测义务。须至少于考前7天(3月4日前)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下载《2023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卡及承诺书》,见附件1),按规定如实记录体温,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在每场考试入场时交给工作人员。参加多个科目考试的考生须填写多份《健康卡及承诺书》。
二、考生要坚持做好个人防护,考前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最大限度降低涉疫风险。倡导考生不带病参加考试。
三、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配合现场处置:
1.考生若考前7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病状的,不建议参加考试;如坚持参加则通过独立通道进入“应急处置考场”。
2.考生若考试当天,在进入考点接受体温检测时,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不建议参加考试;如坚持参加则通过独立通道进入“应急处置考场”。
3.考生若考试当天,在考场内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在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指导下,由专业医护人员立即带入健康观察室,由考点防疫工作小组研判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如可以继续参加则通过专用转移通道进入“应急处置考场”。
4.考生若在考试期间出现呕吐,在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指导下,由专业医护人员立即带入健康观察室,由考点防疫工作小组研判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考点工作人员立即对呕吐物进行处理和消毒。
四、考生须遵守各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试当日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五、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完整的《健康卡及承诺书》方可允许进入考点、考场。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替代。
六、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
七、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或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八、考生须如实报告发热史等信息,不得隐瞒有关病情。
九、考生还须遵守考点所在地的其他疫情防控要求。
十、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手机短信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请广大考生遵守相关规定,共建共享安全健康的考试环境。
附件1:《2023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附件2:考生咨询电话
03-02
天津的考生注意了,2023年上半年的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将在3月11日举行,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上半年天津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
一、考生要强化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责任,自觉履行考前每日健康监测义务。须至少于考前7天(3月4日前)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下载《2023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卡及承诺书》,见附件1),按规定如实记录体温,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在每场考试入场时交给工作人员。参加多个科目考试的考生须填写多份《健康卡及承诺书》。
二、考生要坚持做好个人防护,考前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最大限度降低涉疫风险。倡导考生不带病参加考试。
三、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配合现场处置:
1.考生若考前7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病状的,不建议参加考试;如坚持参加则通过独立通道进入“应急处置考场”。
2.考生若考试当天,在进入考点接受体温检测时,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不建议参加考试;如坚持参加则通过独立通道进入“应急处置考场”。
3.考生若考试当天,在考场内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在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指导下,由专业医护人员立即带入健康观察室,由考点防疫工作小组研判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如可以继续参加则通过专用转移通道进入“应急处置考场”。
4.考生若在考试期间出现呕吐,在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指导下,由专业医护人员立即带入健康观察室,由考点防疫工作小组研判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考点工作人员立即对呕吐物进行处理和消毒。
四、考生须遵守各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试当日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五、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完整的《健康卡及承诺书》方可允许进入考点、考场。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替代。
六、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
七、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或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八、考生须如实报告发热史等信息,不得隐瞒有关病情。
九、考生还须遵守考点所在地的其他疫情防控要求。
十、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手机短信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请广大考生遵守相关规定,共建共享安全健康的考试环境。
附件1:《2023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距离考试还剩下仅仅几天的时间了,一起来看看考试栏目组小编为你提供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须知,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须知
一、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以及具有存储功能的各类设备,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
三、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并将本人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接受监考员核对。
四、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对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
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六、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七、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可以交卷离开考场。如遇特殊原因,需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八、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员反映。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九、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及主观题部分用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
十、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用纸。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十一、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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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留学群为您整理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 科目名称 | 科目 代码 | 备注 |
(一) | 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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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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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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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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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天津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天津考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的报考工作安排公告,天津市要报考此次考试的考生来看看详细的公告内容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2023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供天津考生参考阅读。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区设置:
今年我市在原有行政区考区的基础上新增设天津师范大学考区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两个高校考区。其中
天津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报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报考;
其他符合报考条件拟在津报考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全市行政区考区选择报考。
2.笔试网上报名时间:1月13日—15日16:00;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1月16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8日24:00。
3.笔试考试日期:3月11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5.拥有天津市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注:《天津市居住证》为卡片式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电子居住证,其他任何回执或凭证均无效)。
6. 报名时,只能选填天津市户籍或天津市居住证其中之一。
7.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他年级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
你的考试准备的怎么样啦?考试栏目组小编为您提供了考生须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考生须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接受安检后进入考场,证件缺一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通讯工具、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设备。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
三、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接受监考员核对。
四、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
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六、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七、考生开考后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八、考生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九、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及主观题用签字笔书写,客观题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
十、除因突发性疾病经主考同意、且有2名考试工作人员陪同(至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可离开考场外,考生不得在规定时间外离场,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十二、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三、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喧哗;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外逗留和交谈。
十四、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考生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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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留学群为您整理了《天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地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提前预祝考生们面试成功、都能取得好成绩!
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地点
确认点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和平区 |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和平区鞍山道85号 | 27110625 |
河东区 | 河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河东区八纬路与大直沽西路交口田庄大街4号楼旁 | 24136312 |
河西区 | 河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河西区越秀路健春里2号增1号 | 28379077 |
南开区 | 南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南开区复康路5号 | 23346507 |
河北区 | 河北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 河北区中山路205号 | 26288183 |
红桥区 | 红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红桥区春雨路1号(文昌宫民族小学内) | 27272149 |
滨
海 新 区 | 塘沽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塘沽向阳南街12号 | 25861367 |
汉沽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汉沽铁坨街1号 | 25695182 | |
大港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大港旭日路6号 | 60989979 | |
海滨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大港油田腾飞道 | 25924340 | |
东丽区 | 东丽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东丽区跃进路51号(东丽区教育局10楼) | 24392336 |
西青区 | 西青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329号(西青电大院内) | 27913988 |
津南区 | 津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咸水沽镇津沽路77号(咸水沽医院对过) | 88510592 |
北辰区 | 北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北辰区富锦道与京津公路交口(北辰教育中心C区一楼) | 26824737 |
宁河区 | 宁河区招生考试中心 | 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3... |
08-31
2016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进行,各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要时刻关注着考试资讯,第一时间了解考试动态。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下半年天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
2016下半年天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下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目前我市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
2. 网上报名时间:9月6日-9日。
3. 考试日期:11月5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类别 \ 时间 | 11月5日(星期六) | ||
上午 | 下午 | 下午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小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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