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宁夏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考核报名栏目,提供与宁夏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考核报名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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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的考生注意了,宁夏2023年4月份的自学考试报名公告已经发布了,4月份的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及过程考核报名时间定于2月2日到3月16日,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宁夏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及过程考核报名通告”,可供参考。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标准体系(试行)》(考委办函〔2013〕9号)和《关于开展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和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教考院〔2020〕66号)要求,现就宁夏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及过程考核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面向所有自学考试考生开放,考生自愿报名。考生参照《宁夏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通告》中开考课程报名学习,具体课程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及地址
宁夏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及过程考核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3月16日。(报名网址:https://ningxia.kaohe.zikao365.com/,报名咨询电话:4008135555)
三、报名其他事项
1.已经取得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可登录平台使用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报名;尚未取得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可登录平台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先行注册报名学习,待取得准考证号后再补全个人信息。
2.2022年已报考网络助学的考生,2023年4月因课程时间冲突未能成功报考笔试的,相应的网络助学成绩顺延至2023年10月考期。
3.网络助学及过程考核按每人每科150元标准收取费用,综合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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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的考生注意了,宁夏2023年度4月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及过程考核报名的通知已经发布了,目前考试报名入口已经开通了,请各位考生抓紧时间进行考试报名,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宁夏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及过程考核报名入口”,可供参考。
考试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
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3月16日
报名其他事项:
1.已经取得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可登录平台使用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报名;尚未取得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可登录平台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先行注册报名学习,待取得准考证号后再补全个人信息。
2.2022年已报考网络助学的考生,2023年4月因课程时间冲突未能成功报考笔试的,相应的网络助学成绩顺延至2023年10月考期。
3.网络助学及过程考核按每人每科150元标准收取费用,综合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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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的考生注意了,天津招考资讯网发布了2023年4月面向社会的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报名选课的通知,报名选课将从12月6日开始,下面是留学群小编整理的“2023年4月天津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报名选课入口”,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报名选课入口:
点击进入>>>
注意事项:
1. 登录“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方式
①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平台网址www.etctj.com,直接访问平台页面。
②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自学考试”频道,在弹出页面的左侧栏目中点击“网络助学平台”,跳转至平台页面。
倡导广大社会考生采用以上两种登录方式,确保进入正规合法的平台网站参加网络学习及过程性考核。
2. 参加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考生,不能参加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在报名选课系统关闭后,市自考办将对平台报名数据进行核查。若考生误报,平台会清除考生报名及学习相关数据,并联系考生退费。
3. 社会考生须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报考后,方能参加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课程学习。不能按规定向网络助学平台提供正确报名报考信息的考生,将不能享受过程性考核政策。
4. 社会考生须确保在“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进行网络课程学习所用的准考证号、所选网络课程的课程代码与其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报考的相关信息一致。若信息不一致,则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无法与笔试考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该门课程只计笔试考试成绩。
5. 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仅在本考期有效。
6. 如有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电话:4008135555
选课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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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的自学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请天津的考生注意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2022年10月天津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测验APP线上考试通知 ”,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留学群。
本次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测验继续采用“移动端APP线上考试”方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22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线上举行,期间每日9时至22时开放考试系统。
二、考试相关说明
1.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测验移动端APP考试规范(试行)(见附件1)
2. 移动端APP下载及安装说明(见附件2)
3. 移动端APP考生使用指南(见附件3)
三、考试注意事项
1. 考试形式为开卷,题型为客观题,由系统随机组卷。
2. 考试开始前及考试过程中会采集考生面部信息用于身份核验与防作弊审核。若考生人脸识别全部通过,则每次作答完毕并提交答案后系统自动阅卷出分,若考生人脸识别经系统初审、复审、终审均未通过,则每次作答完毕并提交答案后系统显示成绩审核中,24小时内经人工审核通过后再公布分数,人工审核未通过则当次综合测验成绩作废,但不占用考生作答机会。
3. 考生共有3次作答机会,每次作答时长为60分钟,系统将会记录考生最高一次作答成绩作为综合测验的最终成绩。
4. 考生考试时务必远离铁皮房屋、高压电塔、山区、军事管制区等信号易被干扰的地点,并确保网络环境畅通和设备电量充足。
5. 考生若有关于移动端操作或技术方面的相关问题,可致电4008135555、(010)82319999-2399进行详细咨询。
附件1.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测验移动终端APP考试规范(试行)
附件2. 移动终端APP下载及安装说明
附件3. 移动终端APP考生使用指南
本篇文章来源于天津招考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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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的考生注意了,2023年4月份的天津自学考试报名马上就要开始了,天津招考资讯网已经发布了选课报名的通知,请各位考生做好选课准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4月天津面向社会的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报名选课即将开始”,可供参考。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考期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报名选课工作即将开始。广大社会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参加平台上线课程的网络学习,并享受相应的过程性考核政策,即参加网络学习的课程总成绩 = 笔试考试成绩×70% + 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30%。
相关安排如下:
事项 | 时间 |
报名选课开始 | 2022年12月6日12:00 |
报名选课截止 | 2023年3月5日24:00 |
综合测验线上考试 | 2023年4月19日至23日 (具体时间和安排后续公布) |
注意事项:
1. 登录“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方式
①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平台网址www.etctj.com,直接访问平台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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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3年度自学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发布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考试信息,做好考试报名的准备。宁夏自学考试报名的时间定于2月21日到2月27日,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宁夏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入口”,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考试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
考试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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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的考生注意了,湖北2023年4月份的自学考试报名的通知已经发布了,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月10日到2月17日,请各位考生注意考试报名时间,做好考试报名的准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湖北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网上报名须知”,可供参考。
湖北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4日至16日进行,为顺利完成网上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10日9:00至2月17日17:00。
二、报名条件
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社会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3.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
4.自2022年起,我省2018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未完成原专业计划考试的,请依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未完成专业转接的考生将无法顺利报考,请提前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中操作完成。新旧专业转接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查看。
三、报考流程
1.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生服务平台 完成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附件2)。
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广大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不得删减、更改,不接受退费申请。助学班考生由主考学校完成集体报名缴费。
3.当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费费用。
四、打印考试通知单
考试前10天,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
五、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
1.成绩及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5月16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违规处理决定。
2.申请成绩复核及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考生,可在5月16日至18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5月25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核的内容包括:答题卡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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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教师资格证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条例”,希望考生们能顺利报考2017年教师资格证考试!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可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如下:
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电视、广播、函授、面授等多种形式开展助学活动。
第二十九条 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应当接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的指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
第三十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材料的出版、发行,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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