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宜宾学院招生简章栏目,提供与宜宾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06-19
学校全称:宜宾学院
校址: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男女比例: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录取专业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确定;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限定。
4、体育类和艺术类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考生在文化、专业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名;艺术类其余专业考生在文化、专业双上线的情况下按“文化+专业”成绩综合排名。
5、英语、日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且加试口语合格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身体健康要求:
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均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学校名称为“宜宾学院”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收费标准:
1、学费:
⑴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2)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艺术设计(数码媒体设计方向)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3)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工程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应用化学、应用心理学、电子信息工程、采矿工程、图形图像制作、应用化工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煤矿开采技术、安全技术管理、数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年4100元;﹙4﹚美术学、音乐学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5﹚其余专业每生每年3700元。
2、住宿费:700—1000元/人年。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831—3545029(兼传真)、3530929
邮政编码:644000
网址 :http://zsw.yibinu.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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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位于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省宜宾市,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入选了数据中国“百校工程”。现有生物工程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宜宾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宜宾学院是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省宜宾市。A区位于宜宾市翠屏区酒圣路8号(邮编:644000),B区位于宜宾市翠屏区敬业路146号(邮编:644000),临港校区位于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5号(邮编:644005),主管部门是四川省教育厅,国标代码为10641,学制为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第三条在规定年限内,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学校为宜宾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学生工作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受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举报,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并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学校按照上级规定拟定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男女比例要求: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认可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2、严格执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计专业级差),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同等情况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该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则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显示该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尚未录满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专业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06-18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现有食品生物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一、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12966
(三)办学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西郊新村74号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职业院校
(五)办学层次及形式:专科层次全日制
(六)学制:3年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专业的特殊要求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二)外语语种: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三)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铁道机车、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工程技术四个专业建议考生听力正常,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色弱。其余专业,无特殊要求。
(四)男女生比例:由于用人单位在选录铁道机车、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主要选录男生,女生慎报。其余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录取原则及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一)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省级考试院划定的调档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
(二)提档比例:按省级考试院设定比例提档。
(三)加试及科目成绩要求:我院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四)录取结果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院官网查询。
(五)凡在我校规定报到的时间截止后15天内,未到校报到或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六)我院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执行。
(七)我院9+3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9+3单独招生章程》执行。
(八)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加分投档,我院按照考生加分后总分进行录退。
四、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五、毕业证书发放
对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证。
六、联系方式
电话:0831-8275466(传真)
网址:http://www.yb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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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宜宾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宜宾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宜宾学院是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宜宾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四川教育学院宜宾分院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占地1266.89亩,校舍面积3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多元,藏书301.15万册(含电子图书153.65万册),拥有固定资产近6亿元。学校学风严谨、学术空气浓厚,现有教职工1010人,其中高级职称383人,博士、硕士548人。另聘有特聘教授、客座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校外专家教授和双师型教师160余人,已形成一支师德高尚、技能全面、教艺精湛、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学校坚持“为学生成才奠定基础,为社会发展提供支撑”的服务理念,成人高等教育突出地方性和应用型两大特点,校企联合办学,按需设置课程,订单式培养人才。目前有文、理、工、经、管、法、教、艺、农九大学科门类,在籍成教学生4000余人。学校着力为成教学员提升学历和终身发展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一、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介
宜宾学院2017年成人高考招生专业、科类、学习形式、学制、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学院,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原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四道街9号)。
第三条学校实施省(黑龙江省)、市(哈尔滨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学校是一所多科性综合型兼有师范类,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五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有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本校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制订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5.对录取新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
6.组织落实省内、外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工作。
7.配合、支持地方招生委员会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哈尔滨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九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应的规定加分提档,进行专业投档时,以实际考分为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或相关科目高的考生。
第十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学校在院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考虑录取院校二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定的专业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规定专业级差(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级差:5分、3分、2分;艺体类专业级差:3分、2分、1分)依次考虑第二及以后各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以英语授课为主。
俄语专业语种不限,单科成绩无小分限制。
第十三条录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时根据当年考生实际情况制定英语单科分数线,即在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后,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关于省内、外(术...
06-06
为了全面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遵义师范学院概况
遵义师范学院位于闻名中外,有“转折之城、会议之都”美誉的革命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市。我校是一所拥有百年师范传统的学府,现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751亩,在建新浦校区2000亩。学校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有教职工909人,其中专任教师649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305人,教授95人,副教授313人,讲师256人,外籍教师2人)。现有教育科学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经济与管理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6个学院,33个本科专业和24个专科专业,学校已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3000多人。在近年来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我校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1、学校名称:遵义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664)
2、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学校地址
汇川园(学校本部):贵州省遵义市上海路830号
栋青园分院:遵义市红花岗区海龙镇
汇川分院:遵义市汇川区海师路138号
南白分院:遵义县南白镇南园路27号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特殊要求
1、2013年遵义师范学院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4090人,其中本科3140人,专科950人。具体计划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2、英语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校区安排
1、汇川分院。以下19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学生在汇川分院学习一年后转入本部学习: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生物科学、植物科学与技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学前教育、学前教育(职教师资方向)、小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等。
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2个专科专业三年在汇川分院学习。
2、栋青园分院。以下14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学生在栋青分院学习一年后转入本部学习:汉语言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工作、历史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英语、应用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学(职教师资方向)、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体育教育等。
3、南白分院。以下7个专科专业学生在南白分院学习三年: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英语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等。
4、汇川园(学校本部)。专升本16个专业学生在学校本部汇川园学习。
四、录取原则
1、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录取办法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实施“阳光招生”,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2、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在我校计划招生数的120%...
06-06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苏州科技学院国标代码:10332
学校层次: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类型:公办隶属关系:江苏省属高校
学校校址:石湖校区-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
江枫校区-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701号
天平校区-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8号
二、招生专业、计划
1、2013年我校招生计划全部为本科专业。
2、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学制为5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3、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三、招生语种
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限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报考;因教学条件所限,其它专业考生入学后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招生要求
1、体检
A.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B.考虑到就业,师范类专业建议男身高低于1.65米、女身高低于1.55米的考生勿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建议男身高低于1.70米、女身高低于1.60米的考生勿报考。
2、特殊专业
A.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需要加试美术,如果美术加试不合格,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B.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和数字媒体艺术为美术类专业;音乐学为音乐类专业。
浙江、河南、山西和辽宁4省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须预先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其它生源省份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均采用所在省美术统考成绩。
音乐类专业招生均采用所在省音乐统考成绩。
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满分计)。
五、录取规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志愿均相同,理工类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其中英语、对外汉语专业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3、报考我校英语、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满分计)。
六、学费标准
执行江苏省统一制定的高校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46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七、奖学金设置情况及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学生获奖比例近40%,获奖金额每人每学年200-8000元不等;设有学生勤工助学基金,每月报酬100-300元不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其中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八、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苏州科技学院招生办
邮编:215009电话:0512-68096117网址:www.usts.edu.cn
相...
2012年01月23日 留学群liuxuequn.com讯.留学群是您留学的好助手!随时随地登陆留学群查询大学排名信息,海外留学资讯,以及留学学校等相关信息!。本文主要关键词为:襄樊 招生简章
襄樊学院2012年音乐类艺术考试招生简章及校考时间安排
音乐学院专业简介
音乐学院现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两个本科专业。其中音乐学分设教师教育、学前艺术教育两个专业方向。学院现有教职工45人,其中专职教师34人,教授和副教授7人;讲师16人;具有声乐博士1人、研究生学历11人,占地面积5800余平方米。学校设施有专业数码钢琴教室、MIDI音乐工作室、录音棚、舞蹈教室、电声乐队排练室、师生专用琴房、合唱排练厅、器乐排练室和多功能音乐实践厅等,是鄂西北区域重要的艺术教育、演出和研究中心。
音乐学教师以广博的荆楚文化为背景,积极参加地方民族民间音乐的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活动。先后有数十篇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同时,与襄阳市歌舞团共同打造了大型原创先楚风情歌舞诗《荆山楚源》。2009年参加湖北省“文化惠民工程精品作品展演”,获得省、市领导和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赞扬。其中《鼓盆歌》2010年元旦应邀参加了中央电视台特别节目《三农记忆》文艺演出,2010年5月在文化部组织的全国比赛中获“群星奖”。
音乐学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
作品赏析、中外民族音乐、合唱与指挥、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
音乐表演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较全面的音乐(声乐、器乐、舞蹈)表演及创作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馆、文化宫、学校、社会企业、文化机构和科研机构从事音乐表演、创作与研究等方向工作的专门人才。
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方向)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幼儿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幼儿音乐教育工作者。
一、报名条件及办法
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音乐学:必考科目:视唱、听音;选考科目: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二。音乐表演:必考科目:视唱、听音;选考科目: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一。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方向)必考科目:视唱、听音;选考科目:声乐、器乐、舞蹈、朗诵四选一。专业课总分100分,视唱、听音占百分之三十,其余占百分之七十。
三、合格证的发放比例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艺术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
四、录取规则
音乐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音乐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3.75+文化成绩×0.5”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4.5+文化成绩×0.4”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录取时其联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成绩。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方向)录取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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