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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审计师考试的朋友们,留学群审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2017年审计师《法律》知识巩固:企业所得税”,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考生!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从2000年1月1日起,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这两种企业不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多选题】(2007年试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
A.国有企业
B.集体所有制企业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D.合伙企业
E.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从2000年1月1日起,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这两种企业不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法》按照通行的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两种。
1.所谓居民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所谓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可见,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的判断标准是“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
3.区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意义:
主要在于确定征税的范围以及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1)居民企业承担无限(全面)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负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
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
2.其他所得。
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二、税率
一般来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但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单选题】某外国租赁公司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 2010年该公司从我国境内取得租金收...
09-24
2016年审计师考试即将到来,希望考生们能多做多记,查漏补缺,把握好时间,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考出优异的成绩,留学群审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年初级审计师法律知识点:审计管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审计管辖(掌握)
一、审计管辖的原则—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原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原则;指定管辖原则。
1.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原则
某一部门的财政关系隶属于哪级政府,某一单位的财务关系隶属于哪级部门,则该部门、单位就是该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管辖范围。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原则
无主管部门的国有企业,与政府及部门不存在财政、财务上的隶属关系,不能用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原则确定审计管辖,但其国有资产接受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的监督管理,这就形成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
3.指定管辖原则
两个以上审计机关对审计管辖范围的划分发生争议时,由其共同的上级审计机关确定审计管辖的原则。
二、审计管辖权的转移
1.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部分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可以直接进行审计,但是应当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2. 不能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的情形:
(1)审计署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事项、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的审计事项
(2)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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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审计师考试即将到来,希望考生们能多做多记,查漏补缺,把握好时间,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考出优异的成绩,留学群审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审计师2016年法律考点之行政处罚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处罚法(掌握)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制裁措施。
行政处罚种类有: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其他行政处罚法理上把行政处罚划分为四种:申诫罚、财产罚(剥夺违法当事人某些财产所有权)、能力罚(剥夺或者限制违法当事人某些行为能力和资格)和人身自由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申诫罚财产罚财产罚能力罚能力罚人身自由罚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
法律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只能由法律设定)
行政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拘留)以外的行政处罚
地方性法规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国务院部委规章警告或一定数量的罚款(数量国务院定)
地方政府规章警告或一定数量的罚款(数量地方人大常委会定)
▲注:除上述以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三种)
1.行政机关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行政机关所委托的组织
1.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2.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3.彼此责任: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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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审计师考试即将到来,希望考生们能多做多记,查漏补缺,把握好时间,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考出优异的成绩,留学群审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审计师法律之税法概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税法概述
一、税法概念
税法----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在税收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管理关系,这是税法调整的对象。因此,税法应当包括两部分,即实体税法和程序税法。
1.实体税法----指规定国家征税和纳税人纳税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系统,其内容包括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等。
2.程序税法----指规定税务管理、征税和纳税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系统。
(1)主要内容----税务登记、账簿与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对违法行为的处理等。
(2)我国现行的程序税法主要表现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
二、税制体系
(一)税制建立的原则
1.有利于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和加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
2.有利于发挥税收调节个人收入和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3.有利于实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
4.有利于体现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整体效益的提高。
5.有利于税种的简化、规范。
(二)现行税种
我国税制的结构是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双主体结构,现行税种主要包括:
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2.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车辆购置税。
5.财产、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船舶吨税、印花税、契税。
(三)分税制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
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关税、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等税收收入。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
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筵席税等税收收入。
【例题1·单选题】(2009年试题)下列税收收入中,属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的是:
A.车辆购置税 B.营业税
C.个人所得税 D.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筵席税等税收收入。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
(1)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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