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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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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2018年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工作通知
摘要:2018年宿迁市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上半年报名时间为截至4月2日,考试时间为5月19日,上半年报名时间为截至9月28日,考试时间为11月17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8〕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深化职业资格改革工作要求,规范鉴定管理,保证鉴定质量,明确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二)全省统考职业:保安员、劳动关系协调员、物流师(限)、秘书(限)、电子商务师(限)、营销师(限)、公共营养师(限)。其中带“限”的职业,为按“双证书”招生专业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暂时保留,在学生毕业后即予以取消。
(三)根据《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实施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3号)的有关规定,定于今年5月针对参加2017年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未合格的考生,组织最后一次补考,此次补考不接收新报考人员,且今后将不再组织相关鉴定。补考职业范围如下:
1. 全国统考补考职业: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
2. 全省统考补考职业:创业咨询师、信用管理师、物流师、秘书、电子商务师。
二、2018年“统考日”安排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今年我省继续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具体日期为:
统考日期 | 报名截止日期 |
5月19、20日 | 4月2日 |
11月17、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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