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山西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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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科技学院是由山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院根据相关法案制定的招生章程面向全国开始招生工作,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山西科技学院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2年山西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西科技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山西省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山西科技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22年度。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西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 13597

  第六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陵沁线666号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梁丽萍 职务:校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有关招生事宜。

  第十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教务部,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是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教学资源、专业结构和发展趋势,结合各学院提出的建议编制招生计划。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山西科技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八条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二十条 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份文件执行,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学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中“...

2022年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院开设了35个专业招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山西省的有关招生文件规定,为确保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现制定《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情况

  (一)学校全称: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二)学校代码:12779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性质:民办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形式: 全日制

  (七)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格榆古路东1号

  邮编:030062

  南校区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南寺街5号 邮编:030800

  (八)网址:  邮箱:zb7126000@

  (九)咨询热线:400—0351—181 0351—7126000 7971999

  第四条 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及学费标准

  学校招生专业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可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全部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改委核准的标准执行,并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依据文件: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363号)。

  学校安排招生本科专业35个(含2个专业方向)。

本科专业(四年)

2016年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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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山西省的有关招生文件规定,为确保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现制定《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院情况

  (一)学院全称: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二)学院代码:12779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格镇榆古路东1号

  邮编:030062

  南校区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南寺街5号

  邮编:030800

  (七)网址:www.actsxc.com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咨询热线:400—0351—181 0351—7126000 7971999

  第四条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我院招生专业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我院可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达的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全部向社会予以公布。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016年我院招生专业分别为:本科12个,专科30个。

  第五条 体检要求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限制色弱或色盲考生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

  第六条 录取规则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普通高考及国家统考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三)我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四)我院艺术专业录取以各省统(联)考成绩为准。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文化及专业控制线,录取时按照文化、专业成绩双达线以专业成绩排序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学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六)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我院对进档考生按分数和专业志愿确定其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6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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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6招生章程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山西省的有关招生文件规定,为确保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现制定《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院情况

  (一)学院全称: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二)学院代码:12779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格镇榆古路东1号  邮编:030062

  南校区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南寺街5号  邮编:030800

  (七)网址: www.actsxc.com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咨询热线:400—0351—181 0351—7126000 7971999

  第四条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我院招生专业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我院可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达的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全部向社会予以公布。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016年我院招生专业分别为:本科12个,专科30个。

  第五条 体检要求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限制色弱或色盲考生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

  第六条 录取规则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普通高考及国家统考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三)我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四)我院艺术专业录取以各省统(联)考成绩为准。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文化及专业控制线,录取时按照文化、专业成绩双达线以专业成绩排序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学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六)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我院对进档考生按分数和专业志愿确定其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8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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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山西省的有关招生文件规定,为确保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现制定《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院情况

  (一)学院全称: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二)学院代码:12779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性质: 民办

  (六)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格镇榆古路东1号

  邮编:030062

  南校区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南寺街5号

  邮编:030800

  (七) 网址: www.astsxc.com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咨询热线:400—0351—181 0351—7126000 7971999

  第四条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我院招生专业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我院可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达的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全部向社会予以公布。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018年我院招生专业分别为:本科22个,专科21个。

  第五条 体检要求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限制色弱或色盲考生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

  第六条 录取规则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普通高考及国家统考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三)我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不招收小语种考生。

  (四)我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按照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018年我校在山东、江苏、吉林、黑龙江、河北、广东六省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书法学专业的专业课校考,该六省的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该省...

2016年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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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山西省的有关招生文件规定,为确保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现制定《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院情况

(一)学院全称: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二)学院代码:12779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格镇榆古路东1号

邮编:030062

南校区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南寺街5号

邮编:030800

(七)网址:www.actsxc.com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咨询热线:400—0351—181 0351—7126000 7971999

第四条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我院招生专业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我院可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达的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全部向社会予以公布。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016年我院招生专业分别为:本科12个,专科30个。

第五条 体检要求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限制色弱或色盲考生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

第六条 录取规则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普通高考及国家统考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三)我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四)我院艺术专业录取以各省统(联)考成绩为准。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文化及专业控制线,录取时按照文化、专业成绩双达线以专业成绩排序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学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六)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我院对进档考生按分数和专业志愿确定其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
  2.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录取的顺序进行专业调剂,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所报专业确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学院将对其...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6-02

标签: 高考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从山西应用科技学院获悉,该校2015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了解。以下是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全文: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山西省的有关招生文件规定,为确保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现制定《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院情况:

(一)学院全称: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二)学院代码:12779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性质:民办

(六)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格镇榆古路东1号

邮编: 030062

老校区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黄陵路39号

邮编:030031

(七)网址:http://www.sxxh.org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咨询热线:400—0351—181 0351—7126000 7971999

第四条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我院招生专业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我院可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的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全部向社会予以公布。收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015年招生专业分别为:本科7个,专科30个。

第五条 体检要求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限制色弱或色盲考生报考我院专科美术类专业。

(三)报考我院专科舞蹈专业、主持与播音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形象好,气质佳。

第六条 录取规则: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普通高考及国家统考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三)我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四)我院艺术专业录取以各省统(联)考成绩为准。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文化及专业控制线,录取时按照文化、专业成绩双达线以专业成绩排序的原则择优录取。

(五)学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六)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我院对进档考生...

2016湖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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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湖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南科技学院,英文译名为“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部标代码为10551,学校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

  第三条 湖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以“有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为指导思想,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政策、生源计划和录取结果均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主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湖南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和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分组和监察分组,主管校领导任工作分组组长,纪委书记任监察分组组长。

  第七条 学校教务处下设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学校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开展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做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全面系统、实事求是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学科建设、毕业生就业等情况;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方面情况,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及时报送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等。

  第八条 学校的通讯地址为: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邮编:425199;联系电话:0746—6382188(兼传真);学校网址:www.huse.edu.cn;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章 录取要求

  第九条 考生所录取专业相关文化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及格分数,学校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当年招生政策对考生科目成绩要求作出适当调整。

  第十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且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及英语口语合格。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在大学学习期间,学校只开设英语公共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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