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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工作时间:新加坡的法定工作时间是每周44小时。大部分的本地公司为5天半工作制,即周一到周五全天(8小时)及周六上午(4小时)。笔者所在的公司就是实行周六轮流半天制,即这个礼拜我上班5天,下个礼拜我上班5天半,以此轮流,这边的英文说法叫“Alternate Saturday"。但也有不少公司(多为外国公司)采取5天制,但每天的工作时间大约9小时。在制造业生产线上工作的员工或物流货代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个人则通常为轮班制,其工作及休息时间因公司而定。
休假:一般员工在第一年和第二年会享有7到12天的常年带薪假期,休假天数到第三年会有所增加,介于9到18天。除非是手术或住院,一般公司也规定一年累积病假不能超过2周。每年的休假天数可以累计到下一年,2年内必须要休完假期(clear anual leave),否则假期自动消除。
试用期:一般公司的试用期为3个月,但少数公司为6个月。在试用期内雇主要考察员工的能力和表现,并提供适当的培训。而员工也可借这段时间适应公司的环境。除非有其它合约的束缚,雇主和员工双方均可在这段时间内提前1星期(或赔偿相等于1周的薪金)通知对方终止雇佣关系。当然,如果双方互感满意,员工可转为正式,通常其薪金也会有所增加。在试用期内,通常员工不享有正式员工所享有的福利,如病假、医药费报销等。
花红:按照惯例,大多数公司都会在每年12月发给员工相等于1个月薪金的花红,称为第十三个月花红或年终花红。有些公司也根据员工的服务年限来决定年终花红的不同梯级,如1.1个月、1.25个月等。业绩好的公司也会在不定的时间(通常在2月到4月份)发放除了第13月花红外的特别花红,让员工分享公司的盈利。
工资:工资通常按月发给员工,也有公司每半月发放一次。为防止拖欠员工工资,工资法规定工资必须至少每月发放一次。对于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雇主必须为他们缴交公积金(CPF)。对55岁以下的员工,目前的总缴交率是工资的32%,其中雇主交12%,雇员交20%。所以他们所得到的实际工资为字面工资的112%,而可以花费的为工资的68%。
工伤赔偿:根据工伤赔偿法令,员工因工作受伤或患病将获得雇主赔偿。因工殉职的员工,其家属将获赔偿。从1996年1月1日起,永久性受伤的最高赔偿额是14万7千新元;而死亡的最高赔偿额是11万1千新元。另外,雇主也必须偿付医药费、住院费等,并在员工疗伤期间照常支付工资给他。
辞职:除非有其它合约的束缚,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通知雇主。对于就业准证和工作准证持有者,辞职意味着他们准证的失效。除非他们能找到新的雇主重新申请准证,否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离开新加坡。
裁员:一般公司都对被裁退员工有所赔偿。通常服务期少过3年的员工每年获得1星期薪金的赔偿,超过3年则每年获得1个月的赔偿。当然,具体的赔偿额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而定,没有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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