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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广东东软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是广东省首批省级示范性软件学院,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现有网络工程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东东软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东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东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57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软件科技园(南海大学城)
邮政编码:5282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东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夏季普通高考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广东东软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东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57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大学城,
邮政编码:5282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要求并获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广东东软学院毕(结)业证书并报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证书种类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东东软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在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生源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广东省本科录取批次:第二批本科,广东省专科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B科,省外各层次的录取批次: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
06-29
广东白云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荣获全国民办学校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现有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东白云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白云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白云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2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西校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学苑路1号;邮政编码:510450
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九佛西路280号;邮政编码:5109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白云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
06-29
广东警官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广东省公安机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省级公安民警培训基地。现有警务指挥与战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东警官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东警官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警官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11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嘉禾校区):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文盛庄路118号;邮政编码:510440
滨江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邮政编码:510232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领导下,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指导学校成立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
(一)本科提前批次: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本科公安类专业。
(二)本科批次: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三)广东省以外本科批次按照生源省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提前批次招生预留不超过1%招生计划用于公安英烈民警子女报考。
第十五条 本科提前批次各专业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和专项培养招生计划,普通招生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广东省生源考生,专项培养招生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各市县(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2个地级市以及惠州市龙门县和肇庆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
05-23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成都东软学院
2.学校部编代码:12636
3.校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东软大道一号
4.邮编:611844
5.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7.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专科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8.办学形式:全日制
9.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学院拥有一支职称学历高、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90%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历。10余名外籍专家和教师参与英语、日语和专业课的教学。学院十分重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从东软集团、思科、SAP等IT企业聘请30多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授课能力的教师到学院授课,同时定期选派在校教师到东软集团的相关企业做开发。2009年,学院软件技术专业教学团队被四川省教育厅评为四川省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教学仪器设备值2647万元。图书41.2万册。
二、相关专业招生说明
1.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除软件工程(对日外包)专业、应用日语专业入学后我院提供日语语种教学外,其他专业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详见学校分省招生来源计划表)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修学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并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本科毕业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等收费项目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办学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本科专业:软件工程、软件工程(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软件工程(欧美外包)、软件工程(对日外包)、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软件开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电子商务、英语、动画、动画(影视制作)专业学费16000元/人.年。
专科专业:信息安全技术、电子商务、软件技术、软件技术(软件测试)、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物流管理、财务信息管理(ERP方向)、营销与策划、应用日语、应用英语各个专业学费10500/年,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12000/年,产品造型设计专业学费13000/年,影视动画专业学费13500/年。
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培养,根据教学和实训的需要,学生入学需要配置笔记本电脑。如果学生已有笔记本电脑,能够满足教学需要,入学后可以继续使用。对于入学时没有笔记本电脑的学生,学院将以招标采购的方式,帮助学生购买主流高配置、明显低于同期市场价格的国际品牌笔记本电脑,学生按采购中标价支付电脑款(分为两种配置,分别不超过9000元和6000元),其产权归学生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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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成都东软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是国家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现有网络空间安全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成都东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成都东软学院
2.学校部委码:12636
3.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4.校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东软大道1号
5.邮编:611844
6.学校性质: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7.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8.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9.主要办学条件:学校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施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占地面积52.8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3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796.93万元;图书馆藏书99.47万册。构建有实体实验室与线上实验资源组成的实验平台。有87个实体实验室,其中网络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人工智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同时网络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为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0个校级研究所和1个国际合作的研究院组成的教学科研平台;有21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生创业中心为国家级众创空间。
二、招生计划说明
1.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
2.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使用招生计划,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3.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上一年度招生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状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合理下达。
4.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除日语专业外,其余专业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
三、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1. 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全部课程和教学实践环节并取得最低总学分要求,且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可获得由成都东软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
2. 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成都东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六、资助政策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报考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学校为在校生提供以下几种奖、助学金:
东软华天奖学金 10000元/人·年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东软控股奖学金 1000-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 2100-4500元...
06-06
2013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广东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院校代码:12869
3.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5.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6.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
7.招生专业与计划:
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广东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下达的为准。
8.外语语种要求:
所招专业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9.报考条件:
所招专业的报考条件均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要求执行。
10.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依据学生高考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录取具体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11.收费标准: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学费6000元;住宿费:学生公寓4人一间,每人每学年1200元。
12.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毕业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
13.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14.学历证书种类:专科(高职)
15.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2)传真:0571-86836631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邮政编码:310018
(5)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6)学校网址:http://www.zjj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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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际代码:1057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大学城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邮编:510006
中山校区: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长命水大道9号,邮编:528458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药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东药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所属录取批次:我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分别为第二批本科A类;在广东省外的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和所填专业志愿录取。按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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