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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7年广东佛山公务员考试体检结果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佛山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第九批)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审批等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20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进展情况,现将体检结果(第九批)(详见附件)以及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的体检结论,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对象。考生在录用考察阶段的相关事宜,由招录单位与考生联系,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若出现电话号码变更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招录单位。体检不合格且符合复检条件(按规定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的考生可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0日
公务员考试网精心推荐:
08-15
留学群公务员体检栏目讯:成都2014公务员体检结果结果通知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14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
公务员录用体检结果的公告
根据体检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体检结果及复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考生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成绩查询栏,输入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体检结果。
二、体检结果为“暂不作结论”的考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近期内陆续电话通知考生就有关体检项目作进一步检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生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向成都市人社局公务员录用与培训处(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天府新城民丰写字楼3号楼32118房间)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
四、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统一安排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录用与培训处(电话:028-61888163)咨询。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5日
留学群公务员频道精心推荐:
...08-04
留学群公务员体检栏目讯:2014黄山公务员体检结果已公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黄山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4〕8号)和《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4〕65号)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予以公告。
黄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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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201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选调生、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布
毕节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选调生、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于2013年7月18日、19日进行,并于7月26日进行了体检复查工作。现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近期不要远行,保持通讯畅通,等待进入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考生接到电话通知后,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公务员招考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对体检结论无异议。
毕节市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1:《毕节市201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选调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
附件2:《毕节市201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体检合格人员单 》
毕节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
...2013年宿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递补人员体检结论通知(一)
各位考生:
现将宿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2013年7月24日体检递补人员体检结论予以公布(名单附后),考察工作相关通知已在本网站7月15日发布,请体检结论为合格的考生在31日前按考察通知要求报送个人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宿州市考录办
2013年7月29日
宿州市2013年考录公务员体检递补人员体检结论(一)
宿州市2013年考录公务员体检递补人员体检结论(一) | |||
职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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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工作,保证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身体素质,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含主任科员,下同)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体检。
中央驻本省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含主任科员,下同)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的体检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体检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也可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委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第四条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的人民医院进行。
第二章 体检程序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结束后,对确定的考核对象,在考核前,须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或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委托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第六条 体检工作须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由体检工作负责人带领到指定医院体检。
第七条 每位考生体检前须填写《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一式两份。体检工作负责人事先要逐个核对受检人与体检表照片是否相符,并统一将体检表交体检医生。
第八条 考生在体检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顺序依次体检。体检医生按规定的体检项目依次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各科室之间交接体检表由体检工作人员负责,不准由考生代交。
第九条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并签名,然后加盖医院的公章。
第十条 体检结果由医院通知体检工作负责人统一领取,并由体检工作负责人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
第三章 体检标准
第十一条 有下列疾病和生理缺陷之一者,为不合格:
1. 面部畸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明显的斜视;唇裂、腭裂;斜颈。
2. 严重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及其他皮肤病,重度腋臭、纹身。
3. 严重影响仪表的甲状腺肿、开放性的结核性淋巴结炎;胸廊明显畸形、脊椎严重侧弯、前凸后凹、强直;两下肢均有跛行,“×”形腿或“o”形腿;马蹄足、足内翻或足外翻;肌肉萎缩;肌力仅一、二级者。
4. 肢体有显著残废、影响功能者,如断手,断臂,断腿,断脚,左手拇指、食指、中指残缺或右手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残缺,或者任何一肢体不能运用者(包括装配假肢)。
5. 双眼矫正视力各低于4.9者。双眼有一眼失明者。病理性眼球突出,有影响视力的白内障、青光眼、视网膜、色素膜疾病等。
6. 左右耳听力均有严重缺陷,耳语听力一侧不足5米、另一侧不足2米者。
7. 严重口吃,一句话中有两个字重复两次或明显吐字不清者。
8.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夜游症、晕阙症、重度神经官能症,脑外伤后遗症或颅内异物存留者。
9. 各种急慢性传染病患者,如肝炎、活动性肺结核、麻风病、慢性细菌痢疾等。
10. 器质性慢性心脏血管病,如风湿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高血压病等。
11. 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2. 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腹内形隐睾、完全性尿道下裂。
13. 血吸虫病未治愈。
14. 血管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
留学群公务员体检频道讯:2014绵阳公务员体检复检结果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关于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复查结果的公告
(2014年第26号)
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我市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3号)规定,19名考生申请并参加了8月22日进行的体检复检(名单及结果见附件1、2)。现对体检复查结果进行公告。
考生对体检组织程序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5日内(含公告发布之日)向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电话:2267794)书面提出,逾期将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关于二○一四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2014年第13号)关于“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的规定,确定递补人员名单。
附件:
1、《绵阳市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复检合格人员名单》
2、《绵阳市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复检不合格人员及进一步检查名单》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2014年8月27日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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