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广西监狱管理局

留学群专题频道广西监狱管理局栏目,提供与广西监狱管理局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8广西监狱管理局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留学群整理了2018广西监狱管理局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审查通告,更多资讯本网站将持续更新,请及时关注。

  2018广西监狱管理局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为了做好自治区监狱管理局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唐伟强等432名考生为自治区监狱管理局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18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2.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自行在附件下载后亲笔签名)

  4.报名登记表(补充完善个人简历、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5.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报考狱医职位需要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药学类报考狱医职位需要提供“执业药师资格”,护理类报考护理职位需要提供“护士执业资格”)。

  未入围的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方式:请面试入围的考生通过快件邮寄(推荐)、直接送达(推荐)或传真的方式,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给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治部,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71号,联系人:卢国秋,邮编:530028,咨询电话:0771-2611266,传真号码:0771-2615089。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局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未按要求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已进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因我局招录的职位全部为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入围人员需体能测评合格后才能进入面试。

  点击附件查看详情(百度云盘):

1.

2015广西监狱管理局公务员考试(狱警)体检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现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监狱人民警察)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经体能测评合格,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张衍秋等422人为我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公务员录用体检考生须知》(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一寸(或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以及体检费按时到达集中地点,经验证、分组后统一乘车前往医院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中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15年7月18日上午6∶50

  体检集中地点:南宁市长堽路三里3号广西警官学校灯光球场。考生可乘7路、27路、44路、47路、57路、86路公共汽车到“长堽三里路口”站下车前往。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由于我局招录职位全部为人民警察职位,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里矫正类职位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