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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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全国工商管理培训质量优秀院校,现有财务会计教育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广西职业师范学院,英文名称为GuangXi Vocational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4684。(注:2022年学校招生代码为50869)

  学校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邮政编码:530007)。

  学校网址:http://www.gxvnu.edu.cn。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 2019 年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为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面向广西招生。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高职)。

  第四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具有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我校本科、专科(高职)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全国承认的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规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研究。

  通讯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

  邮编:530007。

  联系电话:0771-3248093;0771-324406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网址:http://zsb.gxvnu.edu.cn/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统筹考虑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学校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

2022年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荣获“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现有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是广西民族师范学院,英文名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学校代码为10604。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邮编:532200。

  第三条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校招生工作。招生办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有关招生监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 按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和我校实际编制生源计划,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八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中出现专业、科类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时,在总计划不变前提下,适当调整相关专业、科类招生计划数。

  第九条 学校的录取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出档考生投档分数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条 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一条 执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二条 投档办法:按各省制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三条 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录取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的考生(未设第一志愿的省、市、自治区先录取平行志愿考生);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结合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的专业中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以及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低分考生,作退档处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进档考生和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按第十三条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

2014年广西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以下2014年广西师范学院招生简章由留学群高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是广西师范学院,部标代码为10603。学校有明秀、长岗和五合三个校区,明秀校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长岗校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邮编:530023;五合校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五合大道,邮编:530222。

  第三条 广西师范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广西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本专科招生事务。

  第六条 有关招生监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科学编制本专科招生来源计划。2014年本专科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的原则。

  第九条 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远程异地网上录取。

  第十条 录取批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进行。

  第十一条 投档办法: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相关省(市、区)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录满为止。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没有分数级差限制。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招生省份有关招生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进档考生和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

2022年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首批试点高校。现有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部标代码为11546。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各类高级人才。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为准予毕业的学生颁发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院校名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或《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有:贯彻落实教育部、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组织招生宣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处理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等。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和考生公布。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在各定向县的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为准。

  我校还有仅招收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的本科民族班计划和本科少数民族预科(A类、B类)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及部分省市高考成绩为依据。继续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在高考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第十一条 实行远程网络录取方式。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

【高校招生简章】遵义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为了全面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遵义师范学院概况

  遵义师范学院位于闻名中外,有“转折之城、会议之都”美誉的革命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市。我校是一所拥有百年师范传统的学府,现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751亩,在建新浦校区2000亩。学校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有教职工909人,其中专任教师649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305人,教授95人,副教授313人,讲师256人,外籍教师2人)。现有教育科学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经济与管理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6个学院,33个本科专业和24个专科专业,学校已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3000多人。在近年来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我校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1、学校名称:遵义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664)

  2、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学校地址

  汇川园(学校本部):贵州省遵义市上海路830号

  栋青园分院:遵义市红花岗区海龙镇

  汇川分院:遵义市汇川区海师路138号

  南白分院:遵义县南白镇南园路27号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特殊要求

  1、2013年遵义师范学院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4090人,其中本科3140人,专科950人。具体计划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2、英语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校区安排

  1、汇川分院。以下19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学生在汇川分院学习一年后转入本部学习: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生物科学、植物科学与技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学前教育、学前教育(职教师资方向)、小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等。

  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2个专科专业三年在汇川分院学习。

  2、栋青园分院。以下14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学生在栋青分院学习一年后转入本部学习:汉语言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工作、历史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英语、应用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学(职教师资方向)、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体育教育等。

  3、南白分院。以下7个专科专业学生在南白分院学习三年: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英语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等。

  4、汇川园(学校本部)。专升本16个专业学生在学校本部汇川园学习。

  四、录取原则

  1、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录取办法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实施“阳光招生”,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2、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在我校计划招生数的120%...

2012年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招生简章

06-20

标签: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的全称为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学院代码为13642,学院地址为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

  第三条 学院为经教育部确认设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即独立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五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及生源省教育厅的相关精神及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生源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 按照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和独立学院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男女生比例及民族成份不受限制。

  第八条 区内提前批专业按顺序志愿录取,志愿优先,成绩排序。若第一志愿不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其中体育教育专业新生的录取,按“达到投档条件,参照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体育高考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音乐学、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专业新生按“在高考综合分或总分达到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我院认可生源省艺术联考成绩。

  第九条 区内普通批专业按平行志愿录取,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志愿不满,则录取服从调剂的投档考生;如若还不满,则录取征求志愿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成绩和口语成绩较优的考生;文科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优的考生;理科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优的考生。

  第十条 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十一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生源省外语口试。

  第十二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

2017太原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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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名称:太原师范学院

  二、学校代码:10119

  三、学校地址:

  南校区:太原市黄陵西巷5号,邮编: 030031

  新校区: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邮编:030619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办学层次:本科

  七、办学形式:全日制

  八、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一)2017年我校招生数详见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九、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二)身体健康要求:

  1、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

  (三)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对首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对征集志愿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对未录满专业进行补缺。对分数相同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文综、理科按数学-语文-理综顺序录取。生源地省、市招办对同分考生有其它特殊规定的,按生源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对所报专业均不能安排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

  (四)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

  1、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体育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五)对口、专升本各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其它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文理兼收):

  1、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山西省以外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分小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山西省考生按照本省音乐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其中音乐表演专业分小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不分音乐小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器乐)。音乐学不分小科类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美术学、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1)山西省考生文化课执行本省相应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山西省以外考生须本省专业统考合格、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相应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我校校考...

2017沧州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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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州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沧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105)

  二、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青海南大道16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沧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根据国家规定授予相关学位。

  六、学校概况:沧州师范学院坐落在河北省沧州市,学校规划用地1028亩,现占地713亩;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32.03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实验室142个,教学科研设备仪器总值7122.58万元;藏书95万余册,中外文期刊1300多种,电子图书20万余册。现有专任教师578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87人。学校现开设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40个,涵盖文、史、理、工、管、经、法、农、艺、教育等十大学科门类,部分专业按类招生。

  七、招生范围:面向河北省和部分外省招生,按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八、录取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承认教育部及各省确定的考生录取原则及相关政策。

  3、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统一体检标准。

  4、学校不做预留计划,不设立分数级差,分配专业时按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依据投档成绩(含优惠加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英语类专业要求口试成绩及格以上,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加限制。

  6、艺术、体育类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7、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两个专科专业在取得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投档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9、2017年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九、收费标准:

  1、培养费:普通本科和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每年3500元,艺术和体育类本、专科专业以及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两个专科专业均为每生每年6000元;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2、住宿费: 6人间学生公寓每生每年800元,8人间学生公寓每生每年500元。

  十、招生咨询:

  咨询部门:沧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中心

  网 址:http://www.caztc.edu.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