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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怀化市2022年二级建造师资格核查工作于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期间进行,具体的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已整理如下,怀化的考生们来看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怀化考区)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欢迎怀化考生们参考。
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怀化考区)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及《关于做好湖南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二、人工核查对象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所有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
全省人工核查工作于2022年10月21日前完成,11月4日前完成核查结果报送。申请人可登录报名所属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查询具体核查时间和要求。各市州应尽快在相关网站上公告人工核查时间,尽可能采取短信、电话、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使申请人了解人工核查相关要求。各地要尽量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人工核查,方便考生,减少人员聚集、防控病毒交叉感染风险。
本次人工核查对象因故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核查的,请关注各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补办。仍不补办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自2021年起,每年上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当年12月下旬;下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次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怀化考区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2年1...
10-06
关于郴州考区2022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核查的安排公告已经出来了,郴州此次考后核查采用人工核查的方式,核查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至21日,共四天时间,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郴州考区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郴州考区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根据2022年9月20日湖南人事考试网《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精神,现将郴州考区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有关事项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请考生按公告要求有序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郴州考区资格审查时间共四天:2022年10月18日-21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郴州国际会展中心二楼大厅南门(郴州大道湘南学院对面)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公交车站名“市国际会展中心”,市内可乘13路、21路、27路、36路、38路、39路、56路、59路、201路、202路公交车抵达)。
市人社局专技科负责人工资格审查,联系电话:2871244。
三、审查对象及安排
1.为避免人员扎堆带来疫情防控风险,郴州考区已将参审对象的参审时间进行了有序安排。请考生详见本公告附件《郴州考区2022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人员分流安排表》并在指定时间段内前来参加审查,凡不按分流安排指定时间前来参加审查的,一概不予受理。
2.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考生本人不能前来现场的,可由亲友代办资格审查。代办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审原件)和考生委托书原件,携带考生相关材料前来现场代办资格审查。
3.人工核查结果将于2022年10月下旬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连续公示5个工作日。
四、人工核查材料要求如下,请按顺序备妥后提...
10-06
张家界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人工核查工作须在2022年10月21日前完成,人工核查详细的工作安排见下文公告,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欢迎张家界的考生朋友们参考。
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及《关于做好湖南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二、人工核查对象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所有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
全省人工核查工作于2022年10月21日前完成,11月4日前完成核查结果报送。申请人可登录报名所属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查询具体核查时间和要求。各市州应尽快在相关网站上公告人工核查时间,尽可能采取短信、电话、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使申请人了解人工核查相关要求。各地要尽量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人工核查,方便考生,减少人员聚集、防控病毒交叉感染风险。
本次人工核查对象因故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核查的,请关注各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补办。仍不补办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张家界市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2年10月18日至20日 工作时间
报名点为张家界考区的考生资格审查地点: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706室 专技科 (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场路69号)
联系电话:0744-8230153
自2021年起,每年上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当年12月下...
08-05
本文“河北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认定公告”由留学群二级建造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环境,省厅开展了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网上审批改革。目前,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网上审批系统已经完成上线测试工作,定于2016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为确保新系统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审批系统的主要功能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网上审批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系统自动对接相关数据库进行信息校核,实现网上预受理、预审查,大幅度减少申请人跑办次数,大幅度减少提交申请资料数量,最大限度方便申请人。
(一)身份信息预审。注册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通过身份证阅读器将身份证信息上传至实名制管理系统,系统确认注册人员真实身份信息。
(二)聘用关系预审。企业在系统内选择聘用注册人员,系统向拟聘用注册人员手机发送聘用码,拟聘用注册人员收到聘用码后,如果同意聘用,将收到的聘用码告知企业,企业将聘用码录入到系统中,完成企业与注册人员的聘用关系确认。
(三)执业资格、注册、继续教育、企业资质和其他信息预审。通过与注册人员资格、注册、继续教育、企业资质等数据信息的同步共享,系统根据不同申报类别,自动调取相关信息,并进行核查比对,进行预审。
二、网上审批系统的基本流程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遗失补办实行网上申报、网上预审
申请人登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 www.hebjs.gov.cn),点击“服务大厅”,在“人员管理”页面下找到“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栏目,点击“在线登录”进入系统,按提示如实填写企业及注册师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确认无误后提交案卷即可完成注册申报。申请人不再需要到省厅提供纸质申请资料。
(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简化申报手续
1. 申请人登录“河北省建设执业信息网”(http://www.hebzc.gov.cn),点击“注册管理平台”,进入“企业登陆”打印注册汇总表;
2. 申请人登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 www.hebjs.gov.cn),点击“服务大厅”,在“人员管理”页面下找到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栏目,点击“在线登录”进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后,打印行政许可申请书和注册申请表;
3. 申请人到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大厅,现场提交以上打印的资料和注册证书原件,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
(三)注册证书送达
制作好的证书,根据申请人在网上申报资料时自愿选择的方式,由申请人到省厅领取或通过特快专递邮寄送达。
三、网上审批系统启用后的工作衔接
2016年8月1日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网上审批系统启用后,我省所有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注册证书遗失补办和资格预审业务将全部转为网...
10-06
长沙2022年二级建造师资格人工核查工作已经开始了,核查工作至10月21日结束,核查考生须知及核查工作安排见下文公告,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2022年度长沙考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供长沙的考生们参考阅读。
2022年度长沙考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及《关于做好湖南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二、人工核查对象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所有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人工核查具体安排
(一)网络系统自动核查
核查对象:所有须人工核查的考生
核查时间:2022年9月29日—9月30日
核查方式:系统进行自动核查,无须考生提供人工核查材料。
网络系统自动核查结果查看:请所有考生于10月1日后,登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资格审核系统”(www.cs12333.com),点击菜单栏信息查询查看自动核查结果,如查询到结果显示复审通过,则证明已自动审核通过;如查询不到任何信息,则须按要求进行网络系统人工核查。
(二)网络系统人工核查
申报对象:网络系统自动核查不通过的考生
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日上午9:30—10月21日下午5:00
系统网址:www.cs12333.com
具体操作:考生登录网址“www.cs12333.com”,在主页点击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资格审核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4),首先进行个人注册(之前注册用户无需再次注册),然后对照附件上传相关人工核查...
10-12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娄底二级建造师资格复审公告》,更多二级建造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有关考务文件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审查对象
2017年度(含2016年、2017年度滚动考试)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以及2016年度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即申请人,下同)。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7年10月23日—27日。相关要求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各市州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工作须在2017年10月27日17:00前完成。市州须尽快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告,使申请人了解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并在11月30日前上报资格审查情况。
益阳市资格审查地点: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17楼1708室(世纪大厦,益阳大道和龙洲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737-4222644。
备注:关于资格考试报名表的补打说明,2017年合格考生自行前往湖南省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2016年合格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益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世纪大厦1516室)打印。
三、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所有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一)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二)资格复审。申请人按照“哪里报名哪里资格复审”的原则进行资格复审。市州网站要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和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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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留学群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为您整理“湖南怀化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公告(2016)”,希望能帮到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有关考务文件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等12项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审查对象
2016年度(含2015年、2016年度滚动考试)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测绘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一级建造师、房地产估价师、统计、审计、出版、勘察设计工程师、经济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即申请人,下同,名单2月8日后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7年2月20日至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资格审查工作须在2017年2月28日17:00前完成。
怀化参考考生审查地点:怀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楼16室专技科(迎风东路2号)
三、资格审查
根据各个考试类别考务文件的有关要求,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按照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市州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参考类别的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一)所在单位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的情况,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二)资格复审。申请人按照“哪里报名哪里资格复审”的原则进行资格复审。市州网站要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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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湖南衡阳二级建造师资格复审公告》,更多二级建造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有关考务文件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审查对象
2017年度(含2016年、2017年度滚动考试)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以及2016年度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即申请人,下同)。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23日—27日,地点:
市人社局(南院)804室。三、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所有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一)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二)资格复审。申请人按照“哪里报名哪里资格复审”的原则进行资格复审。市州网站要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和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ta.com )”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的证书发放公告,按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资格证书和相关表格。
(三)有关要求
1、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实行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强化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初审权。
2、市州人社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及时公布公示复审结果,接受举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证书。
3、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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