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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2018年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有关考生:
根据扬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最终确认的扬州市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名单(含同分并列者),请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8年4月23日-25日(星期一至星期三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8:00),到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江都区浦江路85号北楼513室)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2、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如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3、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考、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
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等)。
职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的,需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应提供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专业毕业生提供相应材料经认定后视同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
6、大学生村官报考定向职位的须提供所在县(市、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省或国家项目办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办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7、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2份。
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按要求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咨询电话:0514-80804280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2
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整理“江苏扬州市广陵区2016年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希望考生们都能及时参加公务员资格复审哦。
根据《扬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省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录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我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面试的人选,现就报考资格复审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资格复审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
2、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3、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如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4、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从业资格等)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两份。
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按要求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4月14日(周四)
8:30—16:30
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资格复审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人社局三楼会议室(扬州市文昌中路548号广陵区政府大院内)
五、咨询电话
0514—87347982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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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整理“江苏扬州市江都区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2016年)”,欢迎您阅读!
有关考生:
请参加扬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6年4月12日-14日(星期二-星期四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8:00),到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二楼人力资源配置科(江都区新区浦江路85号)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
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2、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如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也应及时提供,鉴于其考录程序的特殊性,最迟必须在考察政审前提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等。
3、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等)。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按要求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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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考生们一起来看看扬州仪征市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吧!本文“2016年江苏扬州仪征市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由留学群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欢迎您阅读!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工作,根据《关于扬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16年4月12-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地点:
1、报考仪征市党群机关和乡镇机关的考生在仪征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市政府四楼东侧)参加复审。
2、报考仪征市政府机关的考生在仪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配置科(大庆北路86号北三楼)参加复审。
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一)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二)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三)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四)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的证明材料等。
(五)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
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咨询电话
(一)报考仪征市党群机关和乡镇机关岗位: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0514—83411727。
(二)报考仪征市政府机关岗位: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 0514—83441288。
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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