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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备考知识点: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知识点: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围堰工程;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3.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教育主要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
(2)项目部(工段、区、队)教育主要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
(3)班组教育主要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
7.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
(1)能力考核是对申请人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的审核。
(2)知识考核是对申请人具备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情况的测试。
8.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在考核合格证书的每一个有效期内,应当至少参加一次由原发证机关组织的、不低于8个学时的安全生产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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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以至,剩下的备考时间不多了,为了做好备考复习,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二级建造师202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二级建造师202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5)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1.总包资质: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及以下不少于3人。
2.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及以下不少于2人。
3.施工劳务资质:不少于2人。
4.施工企业分公司或较大的分支机构:不少于2人。
(五)总包单位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米以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米不少于2人,5万平米以上不少于3人。
总包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按照合同价:5000万元以下不少于1人,5000~1亿不少于2人,1亿元不少于3人。
(六)分包单位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
(七)劳务分包按照人头分:50人以下配备1人,50-200人配备2人,200人及以上配备3人,且不得少于总人数的5‰。
具体人数可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三、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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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建《水利水电工程》知识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⑤脚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⑦围堰工程;⑧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4)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应对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内容是:
①公司教育(一级教育)主要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
②项目部(工段、区、队)教育(二级教育)主要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
③班组教育(三级教育)主要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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