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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系统2018年招聘教师简章(1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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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枣庄市台儿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台儿庄区教育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2018年台儿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8年台儿庄区教育系统计划招聘教师11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18年台儿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部分不限专业或专业相同的岗位合并招聘,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本人志愿分配到相应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挑选单位,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内容为准,留学归国人员需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具有同等学历学位。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6月1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理解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http://www.tez.gov.cn/(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报名时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

2018年山东枣庄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1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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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薛城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7〕6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全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25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留学归国人员需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具有同等学历学位。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1月1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两年及以上)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19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薛城区生源或在薛城区从事基层服务),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9:00— 1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薛城区政府网(www.xuecheng.gov.cn)人事信息栏公...

2018年山东枣庄滕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简章(3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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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枣庄滕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37人简章

  为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以及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 9:00-1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名人员登录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

2018年山东枣庄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1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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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山东枣庄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聘175人简章

  根据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8〕6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19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75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9:00—1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枣庄市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www.zzszq.gov.cn)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如教师资格证证书编号须在备注栏填写。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2018年山东枣庄峄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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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山东枣庄峄城区事业单位招聘100人简章

  根据峄城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等有关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8年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计划为l人的,予以取消。招聘计划2人(含)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五)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1月19日前取得;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七)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教育局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考需要的各种证明需网上报名时在备注栏注明,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19日为截止日期。

  (十一)具备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

2017年枣庄薛城区第三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4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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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薛城区第三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办发电〔2017〕7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第一、二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情况,经研究确定,继续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薛城区户籍,身体健康,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符合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等文件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第一、二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已聘用上岗的退役士兵,不再参与第三批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自愿从事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二、岗位设置及数量

  第三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设置及招聘数量见《2017年薛城区第三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岗位管理及待遇

  (一)岗位待遇。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专纪字〔2017〕21号)要求,2017年度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位薪酬标准,统一以全市最低工资标准(高档)1640元计算;按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位严格实行考勤管理,考勤合格者每人每月给予660元补助;由区财政统一承担工资、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及考勤费。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按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执行。

  (二)岗位管理。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指以符合鲁办发电〔2017〕44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为安置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本次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由区政府统一开发,使用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专项公益岗劳动合同,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考核和定期进行考核考评。

  退役士兵招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与招聘的退役士兵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及福利待遇:

  (1)在招聘过程中出现提供虚假材料、不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现象的;

  (2)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3)达到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