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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信息总结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和《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株洲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结合株洲市实际,株洲教育局特制定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点击查看>>>株洲市关于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考试安排
1、文化考试:株洲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安排在6月16日至18日进行,7月5日正式开始录取相关工作。
2、体育考试:2018年株洲市城区初三学生体育考试时间为5月8日-20日。其中19日,回株参加中考学生考试;20日,缓考考生考试。
二、志愿填报
1、网上填报系统:株洲市2018年中考志愿填报网址是株洲教育网,中考志愿填报时间6月1日8:00起。
2、志愿填报要求:株洲市2018年中考志愿填报时间6月1日至10日,家长要与考生仔细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克服干扰,自主选择。
三、招生录取
1、招生政策:2018年株洲市普通高中实施多样性、自主性、计划性、公正性的“阳光”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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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2018年中考各类学生招生办法(汇总)
根据株洲市教育局印发的“株洲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附件可知,株洲市城区2018年中考招生办法汇总如下:
株洲市2018年中考各类学生招生办法(汇总) | |
1 | 株洲市2018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
2 | 株洲市城区2018年普通高中集团办学直升生招生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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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为您整理“株洲市城区2018年普高特招生与特长生招生办法”,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信息。
株洲市城区2018年普高特招生与特长生招生办法
根据株洲市教育局印发的“株洲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附件可知,2018年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特招生特长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校特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设计流程,严格审定结果,确保公平、公正;
(二)尊重学生意愿,自主选择学校,自行确定报考项目;
(三)周密组织测试,公开测试结果,学校自主择优录取。
三、招生项目
(一)体育类;
(二)艺术类;
(三)科技类;
每个学校具体招生的特长、特招项目由学校自行确定;艺术、体育类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审核;科技类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经批准后,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布。
四、招生计划
特招生与特长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本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5%,其中特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0%。
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市级特色项目校特招、特长生比例可上浮到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25%以内,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特招特长生比例可上浮到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30%以内;以上两项上浮由学校提出计划,报中招办审批后执行。
五、报名条件
(一)体育、艺术类特招生资格
就读初中期间参加市级以上的宣传、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艺术展演、竞赛获得表彰奖励;参加体育类竞赛获得名次。
或者参加其他高中招生学校认定可以与上述比赛、展演的艺术、体育水平相当的有关比赛、演出均可。
(二)科技类特招生资格
在全国、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参加株洲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有发明创造作品、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获一等奖的学生。
在市级以上中小学机器人竞赛、个人网页制作比赛、中小学航空航天模型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学生。
(三)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
就读初中期间参加区级以上的宣传、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艺术展演、竞赛获得表彰奖励;参加体育类竞赛获得名次。
或者参加其他高中招生学校认定的可以与上述比赛、展演的艺术、体育水平相当的有关比赛、演出均可。
(四)科技特长生资格
在全国、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参加株洲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有发明创造作品、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在市级以上中小学机器人竞赛、个人网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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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区2018年普通高中集团办学直升生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株洲市教育局印发的“株洲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附件可知,2018年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集团办学招收直升生实施办法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中招生多元录取模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根据《株洲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办学的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三)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直升生资格
凡在集团内初中学校初一注册,并在注册学校就读三年,初中学校考核进入年级前20%,具有直升集团内高中的资格。直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指标生”最低控制线执行。
三、直升生计划
2018年全面推进集团办学。鼓励各学校开展集团办学,按政策实施集团办学模式管理。普通高中与初中的集团办学,在集团办学直升生指导性计划的基础上,再给予普通高中学校集团办学直升生计划,计划数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3%-6%,具体招生数由普通高中学校确定,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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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区2018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株洲市教育局印发的“株洲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附件可知,2018年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如下: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探索普通高中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创新型人才成长和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株洲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三)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学生优势潜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名额
省示范高中学校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自主招生计划各60人;省示范高中学校株洲市一中、株洲市四中、株洲市八中、株洲市十三中、九方中学自主招生计划各30人;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株洲市十八中自主招生美术类30人。
三、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学校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学校须成立由校领导、招生部门及纪检部门联合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工作方案于3月15日前报中招办审核后执行。
(二)广泛宣传发动。初中学校要宣传自主招生政策,宣讲具体实施办法,在宣传过程中各初中学校一定要明确自主招生与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特招生的不同,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三)组织学生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从株洲教育网下载《2018年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表》,学生带志愿表到相应的学校报名。每生只能选择填报1所学校。报名资格:文化成绩原则上在本年级处在前10%的学生,或在艺术、科技等方面非常突出。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接受报名的人数不超过600人,株洲市一中、株洲市四中、株洲市八中、株洲市十三中、九方中学、株洲市十八中接受报名的人数不超过300人。报名截止期限为高中学校考核前3天。
(四)招生学校考核。招生学校按照学校招生方案,结合初中学校提供的学生材料,通过考核,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考核时间安排:3月24日,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同时考核;4月7日,株洲市一中、株洲市四中、株洲市八中、株洲市十三中、九方中学、株洲市十八中同时考核。
(五)张榜公示。高中学校考核后一周内,将预录学生名单分别在高中学校和学生所在初中学校的显目处公示三天,同时公布学校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电话(22660118)和基础教育科监督电话(22663799)。
(六)上报自主招生名单。4月20日,自主招生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自主招生志愿表、自主招生审核表和自主招生学生名册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盖单位公章,审查表还需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小组所有成员签字),并上传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表和自主招生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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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区2018年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株洲市教育局印发的“株洲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附件可知,2018年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如下: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中多样化发展,积极探索高中招生方式多元化,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根据《株洲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三)坚持指标到校、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指标生计划分配
市教育局将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30%分配到城区各初中,向薄弱学校倾斜。分配办法为:某初中毕业生参考人数×(某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总数/城区初中毕业生总数),计算时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参与集团办学的公办初中学校,在集团内,指标生招生按照集团办学招收直升生办法执行,该指标生计划作为集团办学直升生的指导性计划。
三、志愿填报
指标生资格:在各初中学校初一注册,并在注册学校就读三年,参加株洲市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填报指标生志愿。
指标生最低控制线: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不低于5B。市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不低于3B2C。
已被确定为自主招生和集团直升生录取的学生,其填报的指标生志愿将无效。
(一)政策宣传
初中学校于5月初召开考生及家长大会,宣讲指标生录取实施办法,并在学校醒目处公布政策,确保所有考生和家长了解指标生的招生政策。指标生计划属于指导性计划,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将被滚入常规招生划线计划。
(二)填报志愿
2018年株洲市城区指标生继续实施网上志愿填报方式,具备填报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在6月1日-10日期间,登录株洲教育网,点击 “2018株洲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页面,进入志愿填报系统。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志愿只能填报一个,考生也可以不填报指标生志愿。
四、指标生录取
7月5日,确定指标生录取名单。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排序规则对填报了指标生志愿的学生进行排序,按照各校指标生计划、指标生最低控制线进行审核,确定指标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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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2018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和《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促进普高职高协调发展,有利于中考、高考改革衔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
(二)考生自愿原则。
(三)择优录取原则。
(四)普职协调原则。
三、组织机构
为保障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安浩
副组长:毛大训、李建国、吴春雪、徐晓芳、刘永东、夏立威,各县(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基础教育科、学生工作科、发展建设科、督导室、民办教育科负责人,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副组长,各县(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长。
设立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招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基础教育副局长兼任,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和主导招生管理工作;副主任由基础教育科长兼任,负责普通高中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设立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由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负责,对各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和各学校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和执纪问责。
各县(市)成立相应机构,领导本县(市)高中招生工作。
(二)工作机构职责
1.基础教育科:负责制定并发布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政策,指导、监督和宣传全市招生与考试工作,规范招生行为和维护招生秩序,具体组织实施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2.学生工作科:负责审核各高中学校特招生、特长生招生方案,监督学校艺体特长测试工作,审查艺体特长测试结果。
3.发展建设科:审定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
4.督导室:落实督学责任区管理制度,规范、督查各责任区及学校招生办学管理行为。
5.民办教育科:负责民办学校落实市教育局招生管理要求,监督民办学校执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行为,查处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违规招生行为。
各县(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查后由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四、招生范围
(一)县(市)公办普通高中在所属县(市)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城区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到县(市)招生。
(二)已获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普通高中...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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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探索普通高中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创新型人才成长和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株洲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三)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学生优势潜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名额
省示范高中学校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自主招生计划各60人;省示范高中学校株洲市一中、株洲市四中、株洲市八中、株洲市十三中、九方中学自主招生计划各30人;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株洲市十八中自主招生美术类30人。
三、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学校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学校须成立由校领导、招生部门及纪检部门联合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工作方案于3月15日前报中招办审核后执行。
(二)广泛宣传发动。初中学校要宣传自主招生政策,宣讲具体实施办法,在宣传过程中各初中学校一定要明确自主招生与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特招生的不同,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三)组织学生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从株洲教育网下载《2018年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表》,学生带志愿表到相应的学校报名。每生只能选择填报1所学校。报名资格:文化成绩原则上在本年级处在前10%的学生,或在艺术、科技等方面非常突出。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接受报名的人数不超过600人,株洲市一中、株洲市四中、株洲市八中、株洲市十三中、九方中学、株洲市十八中接受报名的人数不超过300人。报名截止期限为高中学校考核前3天。
(四)招生学校考核。招生学校按照学校招生方案,结合初中学校提供的学生材料,通过考核,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考核时间安排:3月24日,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同时考核;4月7日,株洲市一中、株洲市四中、株洲市八中、株洲市十三中、九方中学、株洲市十八中同时考核。
(五)张榜公示。高中学校考核后一周内,将预录学生名单分别在高中学校和学生所在初中学校的显目处公示三天,同时公布学校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电话(22660118)和基础教育科监督电话(22663799)。
(六)上报自主招生名单。4月20日,自主招生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自主招生志愿表、自主招生审核表和自主招生学生名册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盖单位公章,审查表还需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小组所有成员签字),并上传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表和自主招生汇总表电子文档到基础教育科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中招办对自主招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4月30日,将审核后的预录名单在株洲教育网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认正式录取。已被录取的自主招生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自主招生工作是我市...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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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进程
时间 | 工作安排 |
3月15日前 | 学校将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及宣传资料报市中招办审核 |
3月20日前 | 学生了解二中、南方中学自主招生政策,并从株洲教育网下载《2018年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表》,学生带志愿表到所选择学校报名 |
3月24日 | 市二中、南方中学组织自主招生考核 (具体要求见各学校招生方案) |
3月26--28日 | 市二中、南方中学按计划数确定预录学生名单,并将名单分别在高中学校和学生所在初中学校张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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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特招生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校特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设计流程,严格审定结果,确保公平、公正;
(二)尊重学生意愿,自主选择学校,自行确定报考项目;
(三)周密组织测试,公开测试结果,学校自主择优录取。
三、招生项目
(一)体育类;
(二)艺术类;
(三)科技类;
每个学校具体招生的特长、特招项目由学校自行确定;艺术、体育类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审核;科技类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经批准后,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布。
四、招生计划
特招生与特长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本年度招生总计划的15%,其中特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0%。
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市级特色项目校特招、特长生比例可上浮到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25%以内,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特招特长生比例可上浮到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30%以内;以上两项上浮由学校提出计划,报中招办审批后执行。
五、报名条件
(一)体育、艺术类特招生资格
就读初中期间参加市级以上的宣传、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艺术展演、竞赛获得表彰奖励;参加体育类竞赛获得名次。
或者参加其他高中招生学校认定可以与上述比赛、展演的艺术、体育水平相当的有关比赛、演出均可。
(二)科技类特招生资格
在全国、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参加株洲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有发明创造作品、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获一等奖的学生。
在市级以上中小学机器人竞赛、个人网页制作比赛、中小学航空航天模型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学生。
(三)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
就读初中期间参加区级以上的宣传、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艺术展演、竞赛获得表彰奖励;参加体育类竞赛获得名次。
或者参加其他高中招生学校认定的可以与上述比赛、展演的艺术、体育水平相当的有关比赛、演出均可。
(四)科技特长生资格
在全国、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参加株洲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有发明创造作品、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在市级以上中小学机器人竞赛、个人网页制作比赛、中小学航空航天模型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六、申报程序
(一)制定方案。申请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类特招生和特长生的城区普通高中制定本校《2018年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特招生和特长生认定办法》和《2018年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特招生和特长生的测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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