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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桂林理工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1年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现有资源勘查工程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桂林理工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规范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广西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桂林理工大学,英文名: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代码为10596。学校创建于1956年,原为国家部属高校,1998年改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日常管理以广西为主,是广西重点建设高校。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包括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
第三条 学校办学地点包括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桂林屏风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桂林雁山校区)、南宁市安吉大道15号(南宁安吉校区)和崇左市扶绥县空港大道21号(南宁空港校区)。桂林屏风校区和雁山校区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等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南宁空港校区和安吉校区培养应用型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等应用技术人才。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学校本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统筹考虑办学条件和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综合因素,结合近年生源计划落实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不足和生源充裕省份(市、自治区),其招生计划的调剂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九条 学校2022年预计招生10800人,其中本科约6800人,高职专科约4000人。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人数为准。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艺术类等2种类型,录取批次包含本科、高职专科各批次。
第十一条 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的学生在预科学院完成学业后,按照相关要求分流到桂林校区和南宁校区相应本科专业就读。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投档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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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桂林理工大学2018年考研招生简章,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桂林理工大学2018年考研招生简章
桂林理工大学现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类别有11个专业领域),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理、管、文、经、法、艺7大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本科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校。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拟在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六大门类的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硕士(MBA)、旅游管理硕士(MT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11个工程硕士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920人,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70人(具体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录取时依据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专业招生名额。
二、报考条件、报名程序
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请考生在规定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在全国各地报考点均可报考我校。
三、考试科目
1、政治、外语(外语专业除外)、数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试卷采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外语为英语试卷。请考生按国家统一命题大纲要求进行复习。
2、各专业的专业考卷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我校各专业均不招收非本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加试本专业两门与初试不同的本科主干课程。
3、初试科目、复试科目、加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
四、学制
我校各专业学制2-3年,学习年限2-5年,具体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五、奖助
1、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年奖学金:推免生8000元/人、一志愿考生5000元/人、调剂考生3000元/人。
2、全日制研究生享受普通助学金(6000元/年.人)、导师科研资助金、学业奖学金等,成绩优异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人)。
六、学费
8000元/生·年(MBA、MTA、MPA、MPAcc除外)。
七、其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的考生优先录取。
2、调剂到我校的985、211高校和一区上线考生优先录取。
3、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待遇相同。
4、我校按照国家二区分数线录取,0806冶金工程、0815水利工程、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为照顾一级学科,085214水利工程、085217地质工程为照顾专业学位。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限第一志愿报考)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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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了确保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和广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结合桂林理工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桂林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四条学校全称:桂林理工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596。
第六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广西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
第七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为主,高职专科为辅。
第八条校址: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本科在广西桂林市屏风校区和雁山校区;高职专科在南宁市南宁分校空港校区和安吉校区。
第九条学校简介:
桂林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原为国家部委所属高校,1998年改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现有桂林屏风、雁山,以及南宁安吉、空港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余亩。现设19个二级学院和研究生院,全日制在校生27000多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7500多人、研究生1700多人。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理、管、经、文、法、艺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
学校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16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600多人,博士生导师26人,国家“****”入选者1人,中科院“****”入选者1人,教育部优秀教师资助计划、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等其他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31人,广西“八桂学者”、特聘专家、优秀专家、省部级“十百千人才工程”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110人。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专业学位硕士类别3个,本科专业69个。
学校是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有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等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9项(名列广西前茅)。学校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广西重点学科11个,广西重点实验室6个。学校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是迄今为止广西高校科研成果获得的最高奖项)、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一等奖。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科研项目3900余项,其中“973”前期专项、“863”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40余项,获专利授权290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广西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广西科技进步一等奖以及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国家及省部级奖70余项。
学校把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作为目标定位,学生在全国和全区大学生各级各类竞赛中成绩卓著,其中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连续七届比赛总分名列广西高校第一。所培养学生以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而倍受欢迎,近十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连续12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学校先后与美、英、德、日、澳等20多个国家的100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与48所著名高校签订了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科研合...
05-18
05-20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确保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和广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结合桂林理工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桂林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桂林理工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596。
第六条 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广西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为主,高职专科为辅。
第八条 校址: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本科在广西桂林市屏风校区和雁山校区;高职专科在南宁市南宁分校空港校区和安吉校区。
第九条 学校简介:
桂林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原为国家部委所属高校,1998年改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现有桂林屏风、雁山,以及南宁安吉、空港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余亩。现设19个二级学院和研究生院,全日制在校生27000多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7500多人、研究生1700多人。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理、管、经、文、法、艺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
学校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16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600多人,博士生导师26人,国家“****”入选者1人,中科院“****”入选者1人,教育部优秀教师资助计划、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等其他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31人,广西“八桂学者”、特聘专家、优秀专家、省部级“十百千人才工程”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110人。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专业学位硕士类别3个,本科专业69个。
学校是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有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等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9项(名列广西前茅)。学校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广西重点学科11个,广西重点实验室6个。学校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是迄今为止广西高校科研成果获得的最高奖项)、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一等奖。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科研项目3900余项,其中“973”前期专项、“863”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40余项,获专利授权290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广西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广西科技进步一等奖以及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国家及省部级奖70余项。
学校把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作为目标定位,学生在全国和全区大学生各级各类竞赛中成绩卓著,其中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连续七届比赛总分名列广西高校第一。所培养学生以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而倍受欢迎,近十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连续12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学校先后与美、英、德、日、澳等20多个国家的100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与48所...
05-27
学校简介
桂林理工大学座落在山水甲天下的国际风景名城——桂林。创建于1956年,现占地面积3300多亩,拥有专任教师107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512人。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开展本科、研究生教育。设有19个二级学院,71个本科专业,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1000多人。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理、管、文、经、法、艺7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学校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类别有11个专业领域);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学校近年来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年均达90%以上,连续13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校把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技术人才作为目标定位,在以“挑战杯”为龙头的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连续八届比赛总分列广西高校第一、获全国“高校优秀组织奖”,并被确定为“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广西唯一发起单位。艺术类学生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多次获奖。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多次获得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广西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学校科研实力日益增强。近五年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科研项目2643项,其中“973”前期专项、“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55项,获专利授权370项;1987年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这是迄今为止广西高校科研成果获得的最高奖项,2011年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近五年来获得国家及省部级奖47项。
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的10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50所著名高校签订了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与科研合作协议;由英国皇家宝石协会设在本校的FGA考点的考试通过率连续5年名列世界各考点第一,被国际珠宝界传为佳话。已有来自40多个国家的留学生1500多人。
艺术学院简介
学院现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动画等6个专业在贵省招生。学院拥有专业教师75名,在校本科生1500余人。课程设置以美术为基础,将相关工程技术和管理等学科知识与艺术设计理论、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媒体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等内容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应用设计能力,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创造能力应用能力的艺术设计人才。
一.专业简介
1.环境设计(本科,学制4年)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环境艺术设计基础理论,经过系统的设计技能训练,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能力的应用型高级设计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设计机构、房地产公司、建筑装饰行业、学校等行业与部门从事办公空间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公共空间设计、旅游区景观规划设计、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及教学等方面的工作。
主要课程:中外艺术设计史、建筑基础、设计原理、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等。
2.视觉传达设计(本科,学制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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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理工大学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代码和全称:10338、浙江理工大学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理工大学
第八条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第九条学校简介: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前身蚕学馆创办于1897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99年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
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以及外国留学生、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艺术类部分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可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获评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校现有59个本科专业,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1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8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工程硕士领域,拥有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28000余人(含独立学院)。现有教职工1900余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800余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教师210余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条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1、实行部分专业按类招生。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本科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专业类学科基础学习后,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能力等,依据学分制培养方案,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修读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按类招生的类别及专业有:经济与贸易类含经济学、金融学、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工程专业;电气类含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包装工程专业;纺织类含纺织工程(纺织技术与贸易、针织工程与贸易、纺织品设计方向)、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化学类含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专业;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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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甘肃省首批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有应用物理学等省级一流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型实验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入选高校,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是甘肃省首批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是甘肃省第一所具有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所设置工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学校名称:兰州理工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731。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为:普通文理类、艺术类、贫困地区专项、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2022年学校面向全国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考试监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领导开展学校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及日常工作。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制定分省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以甘肃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六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提档和确定专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 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在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都同等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录取专业。如无相关规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成绩之和、外语成绩。若投档成绩和上述科目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依据考生投档信息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学校其他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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