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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传媒学院2018艺术类招生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播音主持艺术、新闻传媒学等多学科的知识与能力,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与法规的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可在各级各类广播电视台、传媒机构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播音与主持、采编制作、形象代表与宣传、对外联络与接待、活动策划与组织、部门协调与管理等工作。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媒体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能够在广播电视新媒体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类节目策划、编导、制作、编辑、撰稿等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
戏剧影视导演(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艺术素养,戏剧、影视导演、编创等方面的知识,兼具有独创能力和团体协作能力,能够比较熟练运用视听语言叙述故事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能够在剧院(团)、影视公司、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及相关宣传部门等从事戏剧、电影电视拍摄与创作、剪辑制作、后期特效制作等工作。
表演(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戏剧、影视表演艺术基本论知识,具备戏剧影视表演的基本技能,具备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造的能力,能适应新媒体时代下需求的表演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可在影视公司、电视剧制作中心、电视台、各单位剧院或者剧团、国家机关、宣传文教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高校从事表演、宣传、教学与科研等工作以及新媒体时代下各项与表演相关的工作。
表演(演艺主持方向)(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艺术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具有从事联欢晚会、娱乐短剧等活动主持和电视台综艺节目主持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就业方向:可在相关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中小学、电台、电视台和礼仪公司从事艺术教育、艺术表演、主持等工作。
摄影( 本科,学制4年 )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较广泛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新媒体思维和摄影技术与艺术理论基础,具备现代图片摄影、处理、编辑、影像前期拍摄与后期处理等技能,同时具有影像产品运营能力的应用技术型人才。
就业方向:可在新闻系统、影视行业、图像与影视制作部门及相关行业从事新闻、广告、电视节目的摄影创作、信息采编与传播以及商业摄影等工作。
影视摄影与制作( 本科,学制4年 )...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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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武汉传媒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切实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武汉传媒学院。院校代码:13686。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二号。
第三条 学校开设有电影与电视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设计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传媒技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7个院30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并内设若干专业培养方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后,将由武汉传媒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具体领导和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称为武汉传媒学院招生处,为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处具体负责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招生处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挑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的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省计划,报送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并备案后,由学校招生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生源分省分专业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无计划招生。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二条 在征得湖北省教育厅及有关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并备案的前提下,学校可在有关省份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报名要求、考试时间以及考试程序以学校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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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传媒学院简介
武汉传媒学院(原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是中南地区唯一的传媒类本科高校,2004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现已发展成为具有鲜明传媒文化与科技教育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综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高等院校,是湖北省“转型发展”首批试点高校。
学校实际占地面积1050.7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1.41万平方;主校区东临凤凰台,西傍汤逊湖,坐落于武汉·光谷藏龙岛。建有与现代传媒教育相适应的系列演播厅、演艺厅、观片室、录音棚、非线性编辑中心、视听配音实验室、摄影棚、数字图像处理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高清视频制作实验室、数字电视多功能实验室、电视直播实验室、同声传译实验室等55个实验室以及艺术、音乐舞蹈与戏剧表演等专业教室;湖北卫视在校内建立了精品栏目拍摄基地,包括新华社湖北分社、湖北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广播电视总台等中央、省市级媒体在内的114家企事业单位与学校签订实习实训、人才培养协议,为学校开展实践教学、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了良好条件。2013年学校还在孝感市大悟高铁经济区兴建分校区,现已基本竣工并部分投入使用。
学校目前在校生近9000人,设有新闻传播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电影与电视学院、设计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传媒技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7个学院,现开设30个本科和6个专科专业,涉及文、管、工、艺等多个学科门类。学校拥有1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3个湖北省重点(培育)本科专业,2门湖北省精品课程,3个湖北省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1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同时学校近期共承担70项国家级和省部级教科研项目。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00余名,具有高级职称者超过30%,具有硕士、博士学位者超过60%,尤其是拥有一批来自传媒业界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双师型”专任教师,实践经验丰富,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建校以来,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项一千多项,其中近五年获奖650余项。
建校近十三年来,学校通过确定科学的办学定位,践行先进的教育理念,加强学科、专业、课程等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强专业、重实践、敢创新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先后获得“中国十大优势专业院校”、“中国传媒教育创新人才培养品牌院校”、“中国动漫游戏人才培养优秀本科院校”、“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和“2014年度华中地区热门报考院校”等荣誉称号。我校每年均有许多毕业生考取中国传媒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选择出国留学读研的毕业生也逐年递增。
当前,学校以转型发展应用技术型高校为推手,主动适应国家高等教育和文化产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强化办学特色,培育办学优势,为建设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传媒特色鲜明的综合应用型本科高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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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传媒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学校获得“中国传媒教育创新人才培养品牌院校”等荣誉称号,办学特色鲜明,硕果累累。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武汉传媒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教育部依法办学、“依法治招”的要求,切实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武汉传媒学院。院校代码:13686。武汉传媒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下设有电影与电视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学院、设计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传媒技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等7个学院,开设有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30个本科专业和6个专科专业,并内设若干专业培养方向。
第三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武汉传媒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收的主要类别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全程监督。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湖北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数,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每年的专业招生计划和生源分省计划,并登陆“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在招生省份规定的时间内将生源分省、分专业的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含艺术类专业文化课)的考生,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二条 在取得湖北省教育厅及有关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并备案的前提下,学校可在相关省份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校志愿。
第十四条 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选考科目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对于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我校予以承认。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一)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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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传媒学院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武汉传媒学院(原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是中南地区唯一的传媒类本科高校,2004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现已发展成为具有鲜明传媒文化与科技教育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综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高等院校,是湖北省“转型发展”首批试点高校。>>>点击查看武汉传媒学院简介详情
武汉传媒学院:http://www.whmc.edu.cn/
武汉传媒学院2018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测试考试说明
(仅适用于省外艺术类专业测试)
一、 涉及的艺术类专业名称: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文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表演、表演(演艺主持)、音乐表演、舞蹈学、音乐学、数字媒体艺术。
二、 报名及考试注意事项:
1、 报名条件: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公章的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到相应省份指定的考点或网上报名。
2、 报考费用:每人每专业收费200元,初复试一并进行,可兼报,兼报数量不限。
3、 校考省份、校考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请详见我校招生网(http://zs.whmc.edu.cn)
4、 考生可在相应省份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任选一天报名,但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5、 兼报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一次考试。
6、 兼报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一次考试。
7、 兼报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视唱、练耳、乐理科目只需参加一次考试。
8、 音乐表演、音乐学为两个不同的专业,其成绩不能通用。
9、 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10、考生须保留好准考证,作为考后查分及办理相关事宜的凭证。
三、 考试科目:
(一) 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试科目和分值(总分300分)
自备文学作品朗诵(诗歌、散文、小说、寓言等均可),限时1分钟(100分);指定新闻稿件播读,现场抽取并播读指定新闻类稿件一篇,限时1分半钟(100分);新闻评述,根据抽取的新闻稿件进行现场评述,限时1分半钟(100分)。
(二) 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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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 “ 依法治招 ” 的要求,切实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院校代码: 13686。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二号。
第三条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学校开设有新闻传播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表演艺术学院、传媒技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8个院27个本科专业并内设若干专业培养方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后,将由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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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传媒学院2018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说明
(仅适用于省外艺术类专业测试)
一、涉及的艺术类专业名称: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文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表演、表演(演艺主持)、音乐表演、舞蹈学、音乐学、数字媒体艺术。
二、报名及考试注意事项:
1、报名条件: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公章的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到相应省份指定的考点或网上报名。
2、报考费用:每人每专业收费200元,初复试一并进行,可兼报,兼报数量不限。
3、校考省份、校考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请详见我校招生网(http://zs.whmc.edu.cn)
4、考生可在相应省份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任选一天报名,但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5、兼报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一次考试。
6、兼报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一次考试。
7、兼报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视唱、练耳、乐理科目只需参加一次考试。
8、音乐表演、音乐学为两个不同的专业,其成绩不能通用。
9、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10、考生须保留好准考证,作为考后查分及办理相关事宜的凭证。
三、考试科目: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试科目和分值(总分300分)
自备文学作品朗诵(诗歌、散文、小说、寓言等均可),限时1分钟(100分);指定新闻稿件播读,现场抽取并播读指定新闻类稿件一篇,限时1分半钟(100分);新闻评述,根据抽取的新闻稿件进行现场评述,限时1分半钟(100分)。
(二)广播电视编导
考试科目和分值(总分300分)
笔试(时间为2小时, 160分):文艺常识(60分),作品分析(100分)。面试(140分):自我介绍,限时半分钟(20分);读文评述,考生抽取试题材料现场朗读并评述,限时2分钟(50分);编导创意,考生从故事创编试题中随机抽取一道试题(命题编故事、故事续编、看图编故事等三类形式试题随机混合编排,现场创作并讲述),限时2分半钟(70分)。
(三)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文学)
考试科目和分值(总分300分)
笔试(时间为2小时, 160分):影视常识(60分),作品分析(100分)。面试(140分):自我介绍,限时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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