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求职陷阱有哪些栏目,提供与求职陷阱有哪些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现今,各种招聘陷阱的层出不穷。使得刚毕业的大学生们不是担心受怕就是不敢出门找工作,给社会造成一股不良风气。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大学生应该如何识别求职陷阱,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更多大学生求职信息请关注留学群实用资料栏目!
现今,各种招聘陷阱的层出不穷。使得刚毕业的大学生们不是担心受怕就是不敢出门找工作。无良企业以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或以考察为名无偿占用劳动力、编织境外就业的美丽谎言,以及试用期把戏等就业陷阱。超过多数的人遭遇过就业陷阱,虽然这些不良企业所设的陷阱并不新鲜,但仍有不少求职心切的毕业生掉入此类陷阱,尤其是女生,因为企业针对他们所涉的陷阱更多,因此女生在求职中被设计的机会也更大。
那么,大学生应该如何规避就业陷阱呢?就业专家建议学子们在找工作时,一定要清楚了解求职单位的真实背景和性质,求职前最好是通过自己的人脉关系、工商部门或者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等各种渠道核实单位的真实性,确定求职单位的安全性和真实性后再投递简历。
一.大学生就业陷阱的表现特征
大学生就业陷阱是指招聘单位,其它机构或个人,利用大学生的弱势地位(如社会经验不足、自我保护意识差、就业竞争激烈等),以提供就业机会为诱因,采用违法悖德等手段,与大学生达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各类就业意向(协议),以期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当前大学生就业陷阱主要表现出四个典型的特征。
第一,欺骗性。主要表现为招聘单位以攻势强劲的虚假宣传,信誓旦旦的不实承诺,热情有加的伪善行为来取得大学生的信任和很高期望,然后在协议中提出苛刻条件,隐藏各种不法目的。
第二,诱惑性。主要表现为招聘单位着力包装,夸大事实,并以单位各种招牌、荣誉、待遇和发展前景蛊惑大学生,一旦大学生被其所诱骗上钩,则脸色突变,一幅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架势。
第三,隐蔽性。违法用人单位的各种伎俩都有十分华丽的诱人说辞,听起来入情入理,面面俱到,句句都令人心动,其实处处布下陷阱。涉世不深的大学生十分单纯,难辨真伪,很快成为猎取的对象。
第四,违法性。就业中的违法目的各有不同。一类是违法违规留人才。有些为留住人才而扣留大学生的户口、证件等使大学生欲走难行。有些迫使大学生签下 卖身契 ,使大学生 生为单位的人,死为单位的鬼 。有些软软硬兼施,一方面大开空头支票,另一方面强迫工作,迫使大学生逐渐接受不公正,不合理的现实。另一类就是坑蒙拐骗,使大学生掉进自己挖下的高薪陷阱,培训陷阱、中介陷阱,甚至诱骗大学生入股,推销、传销等,还有些用人单位给大学生设置了协议陷阱、合同陷阱或试用期陷阱,使大学生感到欲罢不能,求助无门。
二.大学生就业陷阱的主要类型
第一类是招聘陷阱。其一是招聘会不合法。有些双选会打着毕业生就业的名义,实质是未经有关主管单位审批。参加双选会...
女性求职者往往会因为急于找到一份工作,而因为不小心谨慎导致自己受骗,女性求职陷阱有哪些,留学群小编给您介绍,欢迎阅读。
女性求职陷阱有哪些
一是“偷梁换柱”招保险代理
一家广告公司招聘“储备人员”岗位,但在面试中不断询问应聘者营销能力等情况,并介绍保险方面的业务。事实上,这家企业是代理一家保险公司招聘保险业务员,为吸引求职者而发布较为动听的岗位名称。对此,专家建议,求职者可在面试中多了解应聘岗位的实际工作内容。
二是借招聘程序员“顺手牵羊”
一家软件公司以招聘程序员为名,在“笔试”中要求求职者编写程序,8名求职者的试题各不相同,但8段程序恰巧合成了一个项目,考试结果则是无一人被录用。专家建议,在不能判断招聘方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求职者应注意自己留存一份劳动成果,要求招聘方签字证明,避免落入“智力陷阱”。
三是招聘期货交易员“醉翁之意不在酒”
施某到一家公司应聘期货交易员,公司表示当即录用,并要求他付2万元开户操作作为培训,待他付费开户后就不闻不问不予录用。
四是借计件制工种“趁火打劫”
一家工具厂招用钳工,约定月工资为750元,根据计件数量支付报酬,在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工人提出加薪,但企业解释称“最低工资标准不适用于计件工”。专家提醒,员工可对劳动定额标准过高的企业向劳动部门投诉。
五是以“见习岗位”为名“浑水摸鱼”
一家公司招聘网络管理员岗位,明确表示月薪为2000元,但招聘后却与员工签订“见习协议”,每月仅支付504元的“见习补贴”。专家指出,发布见习岗位的用人单位必须具有劳动保障部门见习基地资质,否则不得发布所谓的见习岗位。
六是以“考试需买复习资料”为名,实则变相售卖产品
一家公司要求应聘者支付250元购买“公司资料光盘”,背熟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录用。劳动者辛苦复习之后,却发现考试与光盘中资料毫无关系,白白花钱。
七是要求“上岗前先缴费培训”
一家广告公司招聘档案文员职位,面试中要求应聘者先到某某职校付费参加培训,考核后合格方可录用,但培训结束后却告知条件不符、岗位已满,不予录用。
八是“无中生有”骗取汇款
一家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欺骗上网求职者,告知“聘用你为经理助理”,月薪5000元,同时称“公司在外地,希望汇款200元至公司账号,表示应聘诚意”。求职者汇款后就再也联系不上这家公司。
女性朋友们因为身体和心理方面的原因,导致在很多的方面都始终不能够独当一面,因此希望女性朋友们在求职的时候,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多精明一些,不要被以上的岗位所欺骗,不然会导致我们终生的遗憾。
劳动合同求职陷阱有哪些,留学群就业指导小编为您解答,欢迎查看。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内容:开头要列明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基本信息。且双方应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
常见花招: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片面强调用工的灵活性,千方百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期限很短。
解决方案: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相互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从国际通行情况及今后趋势看,长期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成为主流。律师提醒,有三种情形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过错等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不签合同 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常见花招: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只拿空白合同给劳动者签名,或干脆不签劳动合同,所签合同的内容也由老板随意决定。
解决方案:《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付出高昂代价。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超过1年仍未订立,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只给空白合同签名,则可能构成欺诈。
三、同一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合同内容: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
常见花招:试用期满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很长、工资很低、试用期不参加社保等。
解决方案:首先要明确,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的。企业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内也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的工资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律师说,这意味着如果已有试用期,则劳动者今后调整岗位,或者离开单位后又重新回来等,都不能再有试用期。
四、休息休假 首列合同必备条款
合同内容:双方应确定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常见花招:很多企业严重超时加班,有的还规定单位可根据生产需要,随时要求员工加班,员工不得拒绝。
解决方案:企业因生产需要,可以加班,但要与工会和乙方协商,且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因此,所谓要求员工加班员工不得拒绝这样的条款,也是霸王条款,无效。《劳动合同法》有一个亮点,就是首次把休息休假列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给予劳动者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约定支付工资。
大学生常见的求职陷阱有哪些,留学群小编为您解答,欢迎阅读。
(一)、虚假广告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会上为了招到条件较好的毕业生,会夸大或隐瞒自己的某些情况。比如:在发布招聘信息时,往往故意扩大用人单位规模和岗位数量,进行虚假宣传;或者把招聘职位写得冠冕堂皇,不是“经理”就是“总监”,但实际上却只是“办事员”、“业务员”,根本没有广告上写的那么诱人。
(二)、色情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招聘、面试等侵犯学生。有一些招聘广告上称招聘男女公关人员,月薪上千或上万,令一些涉世不深的毕业生调入陷阱。所谓“男女公关”实则是从事性服务;所谓“高薪”实则是从事性服务时客人所给的小费。面对这样的问题或遇到这样的情况,学生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可随便跳入这种陷阱。
(三)、传销陷阱
所谓传销,本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
该经营方式受到国家的严令禁止。现在的传销者首选对象常常是急于挣钱的打工者特别是刚刚毕业的学生,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得到欲骗对象的电话后,便打着同乡、同学、亲戚等幌子,以帮忙找工作为由,以高薪为诱饵,因人而异,投其所好,骗求职者去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求职者一旦进入陷阱,便限制人身自由,被迫从事传销,要么交3000-4000元入门费,要么花3000-4000元购买传销产品作为入门条件。传销组织者还采取扣留身份证、控制通讯工具、监视等手段不让受骗者离开,强迫他们联系亲友前来,或者寄钱寄物从中牟利。
(四)、协议陷阱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就业协议一经签订,liuxuequn.com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按照有关规定,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这样就可能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纠纷。常见的毕业生签就业协议过程中遇到的陷阱又分为以下几种:
1. 用人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2.用人单位不跟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4.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霸王合同”
(五)、试用期陷阱
试用期,就是劳动关系的试验阶段,但决非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单方“试用”。我们这里所说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而选择、约定的考察期。
一般来说,单位用人有试用期是正常的,试用期的薪水一般都不高,等到转正之后,薪水会有较大幅度提高。很多公司为了使用廉价劳动力,抓住毕业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堂而皇之地打出试用期的牌子,看起来非常规范,待试用期一过,以种种理由告诉求职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将其解聘了。这样的公司不断地炒人,毕业生永远不会成为正式员工。
(六)收费陷阱
当前,在就业市场中,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设立各种名目向毕业生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如风险抵押金、违约金、培训费等。一些单位可能规模不大,薪水不高,但是开出了一些诱人的条件。比如说,在...
求职陷阱有哪些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