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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为了保证江苏考区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顺利进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考试信息。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江苏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可供参考。
为确保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江苏考区笔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至少于考试前8天(2022年11月25日及以前)申领“苏康码”(居住在江苏省外的考生申领“苏康码”时,可在“到江苏居住地区”和“到江苏后详细地址”栏中填写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考生应持续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确保绿码。
外来考生(指2022年11月25日及以后,自省外和省内跨设区市来/返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的考生,下同)应至少于考试前8天起持续了解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规定落实信息报备、提前抵达及抵达后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等措施,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前往国(境)外或国内疫情高低风险区以及其他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下同),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出示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苏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符合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疫情防控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有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以下简称“符合要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请务必全面了解对核酸检测时间、地点、次数等要求并严格执行。
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验证流程后从规定通道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 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考生,自入境、离开高风险区或脱离轨迹交叉之日起算,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健康监测期(按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考试当天除须出示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符合要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健康监测期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外来考生以及近期有国内低风险区旅...
从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获悉,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6月28日结束,西藏考区共有30人参加考试。
据悉,本次笔试成绩,考生可于7月20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笔试合格人员在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低于1.5∶1。
11-25
2023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为了保证参考人员的人身安全,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考试信息。下面是留学群小编整理的“2023年江苏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可供江苏的考生参考。
为确保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江苏考区笔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至少于考试前8天(2022年11月25日及以前)申领“苏康码”(居住在江苏省外的考生申领“苏康码”时,可在“到江苏居住地区”和“到江苏后详细地址”栏中填写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地址,见附件1),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考生应持续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确保绿码。
外来考生(指2022年11月25日及以后,自省外和省内跨设区市来/返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的考生,下同)应至少于考试前8天起持续了解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规定落实信息报备、提前抵达及抵达后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等措施,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前往国(境)外或国内疫情高低风险区以及其他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下同),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出示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苏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符合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疫情防控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有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以下简称“符合要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具体要求可在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查询,请务必全面了解对核酸检测时间、地点、次数等要求并严格执行。
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验证流程后从规定通道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 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考生,自入境、离开高风险区或脱离轨迹交叉之日起算,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健康监测期(按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考试当天除须出示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符合要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健康监测期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外来考生以及近期有国内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出示本人“苏康码”绿...
07-19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民建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民建中央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按照《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要求,定于2017年7月25--26日进行2017年民建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试考生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 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17年7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寄达民建中央办公厅人事处接受资格复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吉祥里208号,邮政编码:100020,联系电话:010-85698124)。
1.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人获得的奖励证书以及主要文字作品复印件。
凡未按时快递复审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 面试安排:
(一) 面试时间:
7月25日 上午 9:00 文字能力考察
(注:文字能力考察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请全体考生于7月25日上午8:50到面试地点报到。
7月26日 上午 8:30
请全体考生于7月26日上午8:00前进入考场, 8:00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民建中央办公楼(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吉祥里208号)。
(三)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四)携带材料:《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获得的奖励证书以及主要文字作品原件。
四、联系电话:
010-85698124、85698125(传真)
民建中央办公厅人事处
2017年7月17日
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致公党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致公党中央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现将致公党中央机关2017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6日上午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11号致公党中央机关办公楼
乘车方式:地铁2号、8号线,鼓楼大街站A口出,沿护城河北侧东滨河路向西800米左右(白孔雀艺术中心西100米);公交车27路、380路、625路安德路西口下,向南100米,再向东50米路北。
三、面试所需材料
1、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2、身份证、工作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5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
请考生于2017年7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上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参加面试时请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11号致公党中央办公厅人事处,邮编:100120。
四、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用人员1:2比例确定,体检将于面试次日由我单位组织,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见公告后,务必于2017年7月20日前与我单位电话联系确认。面试考生个人放弃面试资格的,也应于7月20日之前通知我单位,并提交书面声明。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务必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致公党中央机关人事处(办公楼215室)报到,8:00后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对提供的证件、资料等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
07-0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精神,按照《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正职职务或具有2年县(市)领导班子副职工作经历的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报考正处级检察员职位,须具有检察员或审判员法律职务,现任县处级正职职务或任职满4年的县处级副职职务;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职务或具有3年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正职职务或任职满3年的乡科级副职职务。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正处级职位,年龄在43周岁以下;报考副处级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考主任科员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部门的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
05-27
2015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处长、副处长、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科员。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调研员、副处长和副调研员。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 公开遴选
1. 报名范围:
(1) 省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 省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报考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正职职务或具有2年以上县(市)领导班子副职工作经历的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职务或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主任科员以下职位,须现任相同职务层次的职务。计算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处长职位,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1年5月27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27日以后出生);报考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乡科级副职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2年5月27日以后出生),科员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5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5)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6) 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 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 身体健康。
(9) 符合公...
07-22
按照《201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定于2013年7月30日进行2013年民建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职位名称 |
姓 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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