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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中,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买房需要签合同,买车也需要签合同等,合同订立逐渐日常生活的常态,主要是因为合同在生活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大的,成为人们联系的一种纽带。留学群小编整理了“汽车配件销售合同4s店”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________汽车零配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约订的方式向乙方销售商标号码为__________的汽车用品等(简称货物)。
二、甲方销售给乙方的货物应是___________原厂或合作公司生产(乙方指定配件)
三、乙方将根据甲方电话确认、传真确认、QQ或E-mail确认订购的汽车配件项目清单向甲方供应所需零配件.
四、乙方自己选择运输方式,委托运输公司办理货物的运输,并向运输公司支付运杂费用和保险费用。(因考虑到货物安全,所发货必须买保险)
如买保险的货物出了问题,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公司沟通协调问题货物并告之甲方。
五、乙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应在次月10日前向甲方付清本月甲方发货的货款。逾期支付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支付当次货款时一并付清。逾期未付款时,甲方停止向乙方发货。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货款和违约金时,本合同终止履行。
六、本合同因乙方未支付货款而终止履行时,如乙方在未支付货款前已向甲方发出下次《货物订单》传真,则应向甲方另行支付订货价值30%的违约金。
七、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九、关于质保问题如下:
1、甲方确保所供应的零配件为原厂零件及配套厂用品(在乙方指定需要范围内),所以甲方向乙方发的货物上都有甲方的标签为证,无标签的甲方概不承认,如发现甲方有以假乱真的情况,甲方按假一赔十赔偿给乙方。
2、出现以下情况甲方不给予退货
(1)经乙方确认代订的急件、期货。
(2)乙方收到货物在当天未提出异议。
(3)电器、灯具出门概不退货。
(4)零件安装过、包装丢失、损坏的概不退货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向甲方订购所需货物时,甲方会将订货清单传真至乙方,乙方认可后签字回传。如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供货给乙方(在厂家有货的前提下),按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赔偿给乙方。直至货物到达乙方为止。
十一、协议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
汽车配件的销售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留学群的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的“汽车配件销售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留学群!
购货单位:(甲方)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供货单位:(乙方)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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