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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报名即将开始,小编特为要报考的考生们整理出了详细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需要的快来看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13年1月2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 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修订 2021年9月17日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领导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规范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开遴选,是指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
公开遴选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应当突出工作需要,保持适度规模。
公开遴选中涉及领导职务和职级升降、领导职务和职级互相转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开遴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第四条 公开遴选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公开遴选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
(五)决定与任职。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第六条 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综合管理。公开遴选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公开遴选有关工作。
公开遴选有关专业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可以授权或者委托考试机构以及其他专业机构承担。
第七条 省级机关和市(地)级机关公开遴选,原则上面向本辖区内下级机关(含相应层级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公务员进行。因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等需要面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进行的,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事先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沟通。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公开遴选工作进行统筹,合理确定时间和频次,一般应当集中开展。
第二章 申报计划与发布公告
第八条 公开遴选机关在进行公务员队伍结构和职位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公开遴选职位及其资格条件,拟定公开遴选计划,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组织公开遴选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实施方案。
第十条 公开遴选应当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开遴选机关、职位、名额、职位简介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公开遴选范围、程序、方式和相关要求;
(三)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相关事项。
第三章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为建立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经市政府同意,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我市市直、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中使用行政编制、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6月30日);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职位
详见《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9:00至7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7月24日9:00至7月26日17:30。
报名网站:菏泽人事考试网(http://www. hzrsk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点击“公务员专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报考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工填写、签名(一式2份,面试时使用,所贴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报名登记表》须由单位同意签字盖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25日18:00前传真至菏泽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人事科(传真号码:0530-5310636)。
2、资格初审:遴选单位收到报考人员传真的《报名登记表》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只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要求传真《报名登记表》的,不予资格审查。
遴选职位计划与通过资格初
审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1:5的,取消该遴选职位或相应减少遴选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遴选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
07-11
为优化省直机关公务员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并熟悉基层情况、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和处理实际问题能力较强的优秀公务员选拔到省级机关工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于近日发布公告,启动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
此次参加遴选单位有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7个部门,遴选职位115个,其中,副处级领导职位2个、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位113个,共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150名。
此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从实际出发,提高遴选工作科学性;坚持规范操作,严肃遴选纪律,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报考省直机关(参公机关)遴选职位的,须为我省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报考副厅级以上参照管理单位遴选职位的,须为我省省级及以下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应试者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的40周岁以下);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的,须现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同时符合各遴选单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设定的职位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采取笔试、资历评价、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资历评价、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30%、40%。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笔试时间为7月27日,笔试内容为案例分析和公文写作、对策性文章。应试者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资历评价环节设在笔试和面试中间,与资格审查复审同步进行,依据应试者的学历、基层机关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和考核奖励情况,进行分项量化赋分后汇总资历评价成绩。
应试者可登录东北新闻网、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人民政府网、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查看遴选具体信息。每名应试者限报一个职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7月15日至19日,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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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沈阳市直机关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了,你一定想知道沈阳公务员报考的条件以及有什么招录岗位,如果你符合下面的选调条件那么便可以参加这一次的选调考试喔,报名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12月18日哦。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带来“沈阳2015年公务员选调公告”。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沈阳市2015年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此次遴选共有30个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职位共计75个,遴选人数共计90人,遴选职务层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
各遴选单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见《沈阳市2015年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
二、遴选的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1.报考市直机关遴选职位的,须为我市区、县(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区、县(市)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
根据《关于转发辽组通字〔2011〕45号文件的通知》(沈组通字〔2011〕27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1)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4)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5)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6)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2.报考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职位的,须为我市区、县(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区、县(市)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登记加"备注"的"聘任制干部"和"聘用人员")。
3.驻沈部队军官随军家属中已具备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且现工作在外埠的可参加遴选,由市双拥办负责组织报名工作。
(二)报考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
湖北2015年省直机关公务员面试要开始咯,你接到面试通知了吗?面试的时间是11月14日你知道吗,那么湖北公务员面试的地点你知道在哪里吗?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5湖北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通知,请认真查阅!
2015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2015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定于11月14日在武汉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11月14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武昌区水果湖第二中学教学楼(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5号,武汉铁路局九州通衢大酒店对面)。
二、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共225人(见附件1)。
三、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好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笔试准考证,于11月14日上午7:00前到水果湖第二中学行政楼4楼报告厅指定的抽签区抽取面试序号(详见附件1),并入闱封闭候考。
2、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身份无误后,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3、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由引考员引导到指定考场进行面试。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考前上网查看面试时间及本人抽签区。面试当天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抽签区抽取面试序号。凡迟到者,一律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面试时,考生应带齐相关证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家庭人员的姓名及工作单位、报名序号、籍贯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如有违反者当即取消考试资格。
4、面试使用普通话作答。每次回答完考官的问题时,请说“回答完毕”。
5、面试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候考期间严禁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应将手机关闭并装入包中存放在指定位置。凡随身携带手机者,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等候面试时需暂时离开候考区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6、面试后一周左右,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查询考察入围人员名单。
特别提示:请参加面试的广大考生提前安排好住宿,并熟悉考场地点,以免延误考试。
以上公告,请相互转告。
附件:1、2015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及考生抽签区安排.xls
本报济南10月11日讯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今年继续为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共为省委办公厅等25个部门安排遴选计划133名。
公开遴选的报考范围为:我省各市、县(市、区)、乡镇党政群机关及省垂直管理机关设在市级及以下的机关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基本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笔试时间为10月26日。报名时间为10月15日9:00至10月17日16:00。
(一)报考范围
我市市直、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中使用行政编制、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6月30日);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辽宁省2013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对辽宁省2013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职位予以取消(详见附件),并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报考取消遴选职位且已缴费的考生,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间为2013年7月21日14:00—16:00。此类考生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开遴选报名系统”修改报考职位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遴选单位不再对重新报考考生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审查,考生应认真对照重新报考职位设定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报考;同时,应认真核对取消遴选职位信息表,不能再改报其他被取消的遴选职位。不符合条件报考或改报其他被取消遴选职位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如果考生不再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则由人事考试机构予以返还报名费。
注:已报考取消遴选职位的考生,请于2013年7月21日全天,保证报考时所填写的通信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和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辽宁省2013年年省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取消职位.xls
中 共 辽 宁 省 委 组 织 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 宁 省 公 务 员 局
201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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