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消费税栏目,提供与消费税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消费税Excise tax(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消费税是对特定货物与劳务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就其本质而言,是特种货物与劳务税,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费)环节征收的税。消费税之“消费”,不是零售环节购买货物或劳务之“消费”。” ----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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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备考知识点:消费税
消费税
征税范围 | 消费税采取列举征税办法,即只对列入征税目录的消费品征税,未列入的不征税 |
纳税人 |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
税目 | ①消费税采取按产品列举税目的办法 ②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共15类消费品 |
税率 | ①大多数应税消费品:1%~56%的比例税率 ②啤酒、黄酒和成品油:定额税率 ③白酒、卷烟:复合计税 |
计税方法 | 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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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范文大全:四层面理解消费税立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月3日联合发布通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一轮消费税的改革在调节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引导地方加大营商环境改善力度、推动消费结构升级等方面均具有相对应的推动作用。目前消费税立法条件成熟,消费税立法也将为我国现代税务体系建设做出更多贡献。
首先,消费税暂行条例经过长达26年的实践,已经具备了从条例上升为法律的成熟条件。消费税是中国流转税体系中三大主体税种之一,在中国税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消费税暂行条例是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5号发布实施,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启动新一轮消费税改革,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三次上调,烟草消费税税率大幅提高,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10%消费税等。这些改革积累了大量探索经验后,自然迎来了立法的关键阶段。
其次,由于消费税改革本身需要在税制改革和社会发展之间达成平衡,《征求意见稿》并未出现消费税大幅度增长的现象,其传递的重要信息就是此次消费税立法将以平稳过渡为主导:从过往数据来看,我国国内消费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自2010 年以来均稳定在7.4% 以上,2015 年这一比值为8.44%。这也符合我国近年来一直以稳增长、保民生为发展核心,在相应税费领域一方面推动营改增、一方面大规模减税降费为主的指导思想。
第三,消费税改革中的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保障功能也值得关注。此举有助于补充地方税收收入来源,进一步健全地方税收体系,为各地后续发展提供重要助力。
近年来,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增值税在减少重复征税、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也确实会出现一些地方政府收入下降和主体税种缺失。今年10月,国务院发布《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提出,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国务院可以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试点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财政部对此也公开表示,这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而作的补充。
完善消费税相关制度,由中央税改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也将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由消费地分享消费税税源,能够进一步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激励政府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营造更为良好的消费市场,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此外,消费税法将进一步推进现代财税制度改革。消费税从条例变成法律,符合我国“税收法定”的改革方向。《征求意见稿》提出,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国务院可以调整消费税的税率,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使得消费税法与立法机构形成衔接,有利于这一新税种按照法治化、规范化路径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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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要点:消费税的税目
消费税的税目
(一)鞭炮焰火
不含体育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二)成品油
税目 | 子目 | 注意事项 |
成品油 | 1.汽油 2.柴油 3.石脑油(也称化工轻油) 4.溶剂油 5.航空煤油(暂缓征收) 6.润滑油 7.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 | 各子目计税时,吨与升之间计量单位换算标准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
【提示】
(1)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均属于润滑油征税范围。润滑脂是润滑产品,生产、加工润滑脂应当征收消费税。
(2)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
(3)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4)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三)小汽车
子目:1.乘用车 2.中轻型商用客车
含9座内乘用车、10~23座内中型商用客车(按额定载客区间值下限确定)。
电动汽车以及沙滩车、雪...
加拿大气候优越风景优美,是世界各地留学生的的向往之所。那么什么是加拿大留学消费税呢?留学群的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加拿大留学消费税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加拿大是高福利的国家,因而也是高税收的国家。在所有的省份购物和享受服务国家政府都要征收7%的税,而有些省份还要征收当地的税。
对于非加拿大居民,在离境时一部分税可以返还,但必须出示够物的发票原件。具体情况可以向就读的学校自序。税务返还申报表在大部分商店和机场信息处都可以取到。
另外,所读学位不同,须支付学费也会有所不同,大概:公立中学一年CAD8,000-9,000 ;预科一年CAD10,000-13,000 ;专院一年CAD9,000-13,000 ;大学一年CAD10,000-18,000。
而省份不同在学费支付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来说,大约是在每年10000到12000加元左右,若想了解具体的学费价格,还需要向当地学校进行详细的咨询。
加拿大的大学全部是公立,所以由政府核定价格,收费规范。制定学费标准的主要是依据各校所处城市地价、人工和物价水平;该校的规模、设施等综合运营成本;具体专业教学所需的额外成本;以及招生的供求程度。
以每学年秋季、春季两个学期计算,中心城市大学的留学生学费一般在每年10,000-15,000加元,东海岸和中西部省份的大学一般在每年8,000-10,000加元。大专的学费一般比本地的大学每年低2-3千加元。高中的学费与大专基本持平。当然,这只是一般水平。实际学费的多少,要根据每个学生该学期选课情况确定。修的学分越多,应付的学费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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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友们都准备好税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重点:消费税纳税义务人”,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重点: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消费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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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做好准备迎接税务师考试了吗?留学群诚意整理“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重点:消费税概述”,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重点: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的特点
(一)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卷烟除外)
(三)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四)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五)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三、消费税的演变
我国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在2006年、2009年都进行了重大改革。
四、消费税的征税原则
(一)征税范围的确定原则
在种类繁多的消费品中,列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并不很多,大体可归为五类: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油品。
5.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并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二)税率设计原则(略)
成品油税费改革
1.今后将结合完善消费税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并改为价外征收。
2.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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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税目
现行消费税共有15个税目。
(一)烟
烟这个大税目下,还有子目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卷烟在生产、进口、批发和委托加工环节均采用从量加从价的复合计税的方式。
【提示】我国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和从量税,适用比例税率为11%,从量定额税率为0.005元/支。
卷烟采用复合税率,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
(二)酒
酒税目下有子目: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
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或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
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是甲类啤酒,在3000元以下的是乙类啤酒。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提示】果啤属于啤酒税目,葡萄酒属于其他酒。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白酒采用复合计税方法,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啤酒和黄酒采用从量定额计征,税率为定额税率;其他酒采用从价定率计税方法,采用比例税率。
(三)高档化妆品含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提示】不含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化妆品采用比例税率。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金、银、金基、银基、铂金、钻石、钻石饰品等首饰和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税率5%;其他与金基、银基、铂金、钻无关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纳税,税率为10%。
(五)鞭炮、焰火
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征收消费税。
(六)成品油
1.甲醇汽油和乙醇汽油、生物柴油,属于征税范围。
2.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用于其他用途或直接对外销售的成品油照章征收消费税。
【提示】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
3.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4.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七)摩托车
(八)小汽车
小汽车包括子目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含9座内乘用车、10-23座内中型商用客车(按额定载客区间值下限确定)。
【提示】电动汽车以及沙滩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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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一、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消费税税基和增值税税基是一致的,为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的销售额。考试时给出含增值税销售额的,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价外费用一定含增值税,所以必须要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公式: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包装物的计税问题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2)收取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押金
除啤酒、黄酒外的酒类:收取包装物押金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啤酒、黄酒及其他应税消费品:
收取押金时不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逾期或收取1年以上的需要缴纳消费税;啤酒和黄酒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与包装物押金是否逾期或收取1年以上无关,但是啤酒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应并入销售额确定消费税适用定额税率的标准
3、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取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单项选择题
1、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2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16年12月收取。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
A.0.6098
B.0.6115
C.1.3598
D.2.2615
【答案】A
【解析】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其逾期的包装物押金也要计算消费税。但竹制和烫花木质非一次性的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该筷子厂应纳消费税=12×5%+0.23÷(1+17%)×5%=0.6098(万元)。
温故得以知新。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还有274天,留学群小编精心为您整理并发布“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消费税真题训练”相关资料,快来跟小编一起复习吧!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留学群初级会计考试栏目哦!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消费税真题训练
【考题·多选题】(2013年改)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业务应征收消费税的有( )。
A.甲卷烟厂将自产卷烟用于馈赠
B.乙日化厂将自产高档化妆品用于分配利润
C.丙汽车厂将自产小汽车用于赞助
D.丁酒厂将自产白酒用于对外投资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于移送时纳税。
【考题·判断题】(2016年)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的外,应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表述正确。
【考题·单选题】(2014年)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
A.粮食批发企业
B.家电零售企业
C.卷烟进口企业
D.服装生产企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选项ABD中的粮食、家电和服装均不属于应税消费品。
【考题·单选题】(2014年)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A.汽车厂销售雪地车
B.手表厂销售高档手表
C.珠宝店销售珍珠项链
D.商场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雪地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因此选项A不正确。(2)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缴纳消费税;选项B正确。(3)珍珠项链和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应税消费品,但只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一次消费税,在批发零售环节不征;因此选项CD不正确。
【考题·单选题】(2016年)甲汽车厂将1辆生产成本5万元的自产小汽车用于抵偿债务,同型号小汽车不含增值税平均售价10万元/辆,不含增值税最高售价12万元/辆。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5%。甲汽车厂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1×10×5%=0.5万元
B.1×12×5%=0.6万元
C.1×5×5%=0.25万元
D.1×5×(1+5%)×5%=0.2625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消费税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抵偿债务的,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选项B正确。
【考题·多选题】(2015年)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采取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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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审计师《法律》重要知识点:消费税
1.税目: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2.计税方法:
从量定额 | 成品油、啤酒、黄酒 |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
从价定率 | 其余 |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
复合计税 | 卷烟、白酒 |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
【注意】自2009年5月1日起, 对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5%。
3.计税依据:
(1)销售: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2)自产自用: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3)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4)进口: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4.纳税地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了受托人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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