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消费维权年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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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确定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一)仪表

  仪表是指人的容貌,是一个人精神面貌的外观体现。一个人的卫生习惯、服饰与形成和保持端庄、大方的仪表有着密切的关系。

  1、卫生:清洁卫生是仪容美的关键,是礼仪的基本要求。不管长相多好,服饰多华贵,若满脸污垢,浑身异味,那必然破坏一个人的美感。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入睡起床洗脸、脚,早晚、饭后勤刷牙,经常洗头又洗澡,讲究梳理勤更衣。不要在人前"打扫个人卫生"。比如剔牙齿、掏鼻孔、挖耳屎、修指甲、搓泥垢等,这些行为都应该避开他人进行,否则,不仅不雅观,也不尊重他人。与人谈话时应保持一定距离,声音不要太大,不要对人口沫四溅。

  2、服饰:服饰反映了一个人文化素质之高低,审美情趣之雅俗。具体说来,它既要自然得体,协调大方,又要遵守某种约定俗成的规范或原则。服装不但要与自己的具体条件相适应,还必须时刻注意客观环境、场合对人的着装要求,即着装打扮要优先考虑时间、地点和目的三大要素,并努力在穿着打扮的各方面与时间、地点、目的保持协调一致。

  (二)言谈

  言谈作为一门艺术,也是个人礼仪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礼貌:态度要诚恳、亲切;声音大小要适宜,语调要平和沉稳;尊重他人。

  2、用语:敬语,表示尊敬和礼貌的词语。如日常使用的"请"、"谢谢"、"对不起",第二人称中的"您"字等。初次见面为"久仰";很久不见为"久违";请人批评为"指教...

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提纲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如何开展好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呢?留学群接下来分享的是《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提纲》,欢迎阅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分析新时代我国消费维权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切实履行法定公益性职责,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一、年主题涵义

  我国经过改革开放40年来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发生深刻变化,消费升级趋势显著。消费需求从“温饱型”向“品质型”跃迁,“品质消费”成为消费新需求。人们的消费需求不再只限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而是更加注重商品和服务质量,更加注重品牌和美誉度,更加注重消费体验和精神愉悦,更加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加注重文明进步和环境保护,更加注重公平、公正、法治。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是呼吁全社会崇尚品质消费理念,适应品质消费需求,创造品质消费环境,以品质消费需求倒逼供给侧品质提升,为释放中高端消费潜力创造条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努力。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二是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三是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年主题的依据

  (一)品质消费是美好生活的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消费是现代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对品质消费的追求,是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以提升消费品质为目标,积极推动消除和改善消费领域中的不平衡不充分,是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使命。

  (二)品质消费是新发展理念内涵的具体体现。品质消费是消费者在生活形态和服务模式中新的消费符号,是对消费质量、安全、绿色、共享、公平、文明、理性等的新追求,超越满足生存需要的基本消费需求,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高度契合。消协组织倡导树立“品质消费”理念,推动完善“品质消费”标准,共同营造“品质消费”环境,符合新发展理念的要求,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社会的发展。

  (三)品质消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动力源泉,也是消协组织依法履责的根本要求。当前在消费领域,一方面,消费者对消费质量、安全、服务、环境等需求日渐提升,对消费维权要求更高;另一方面,中高端消费供给相对不足,众多经营新业态新模式飞速发展而缺乏完善规制,消费维权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也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解决新矛盾,消协组织应...

中消协公布2018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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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18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公布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留学群下面带大家去了解一下。

  1月18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公布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中消协指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具有三层涵义:

  一是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

  二是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三是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逐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消协组织计划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围绕年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年主题专项活动,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二是加强对消费政策、价格政策和相关法规标准的研究,着力解决理念误点、制度盲点、消费痛点,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

  三是大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尤其是针对农村消费市场、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系列活动。

  四是充分发挥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作用,在消费热点领域开展体验式调查,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净化农村集贸市场环境,让品质消费惠及广大农村消费者。

  五是结合当前的消费热点,选取面向消费升级的绿色化、智能化、中高端化等新型前沿产品开展比较试验,为品质消费提供选择。

  六是扩展维权渠道,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网络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咨询。推进投诉和解平台建设,拓展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直通车),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周到的维权服务。

  同时发布的宣传海报画面展现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商品日益丰富,消费选择越来越多样化,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在发生变化,人们的消费需求不再只限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而是更加注重商品和服务质量,更加注重品牌和美誉度,更加注重消费体验和精神愉悦,更加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加注重文明进步和环境保护,更加注重公平、公正、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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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解读

 

  1月1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17年年主题:“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中消协秘书长常宇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深度解析了年主题,并透露了中消协2017年工作计划。

  抵制不诚信

  中国消费者报 :常秘书长您好,今年中消协的年主题是“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这个年主题有哪些含义?中消协为什么要选定这个年主题?

  常宇 :目前,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经济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制约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互联网+”发展战略的实施。因此,中消协将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这是对网络经济中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抵制,也是对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的呼唤。

  这个年主题主要有三方面的涵义:一是倡导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完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三是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维护网络消费权益

  中国消费者报: 确定这个年主题,有哪些依据?

  常宇 :我们确定这个年主题,主要有四方面的依据。

  一是推动新兴网络消费领域环境改善,是提升消费品质、释放消费潜力的必然选择。我国电子商务零售市场规模全球排名第一,网络消费正在成为消费者生活形态和消费模式中新的消费符号。推动新网络消费环境改善,对优化升级人们的基本需求、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强化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依法履职的现实要求。一方面,“互联网+”时代强化了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权。另一方面,网络购物相对于实体店购物,消费者在知情权、求偿权、公平交易权、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面临更大挑战,网络经营失信行为时有发生,消费者投诉难、索赔难,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成为消费侵权的重点多发领域,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亟待加强。

  三是加大网络消费理性消费教育,是维护互联网经济良好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面对新型网络消费模式,消费者普遍囿于地域限制、网络技术能力限制和对相关政策了解不足、消费信息不对称,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给不诚信的经营者造成可乘之机。开展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还应加强消费者理性消费引导,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对于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十分必要。

  四是日益完善网络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为深化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提供重要基础。新《消法》和即将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及正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电子商务法》都对规范网络消费做出明确规定。国家工商总局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并决定利用3年时间,重点强化网络消费维权领域监管执法。中消协也于2016年启动建立了方便解决网络消费纠纷的“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

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的精神,落实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拟将通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电子商务法》,结合当前国际国内消费维权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7年年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一、年主题的涵义

  目前,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经济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制约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互联网+”发展战略的实施。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是对网络经济中损害消费者权益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抵制,也是对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的呼唤。

  “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倡导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完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三是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二、年主题的依据

  第一,推动新兴网络消费领域环境改善,是提升消费品质释放消费潜力的必然选择。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网民人数最多、电子商务渗透率最高的国家,电子商务零售市场规模全球排名第一,网络消费正在成为消费者生活形态和消费模式中新的消费符号。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兴网络消费满足了人们对消费品质的追求,使消费行为不再受时空限制,符合消费者对于个性化、多样化消费的需求。推动网络消费环境改善,对优化升级人们的基本需求、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强化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依法履职的现实要求。一方面,“互联网+”时代最大限度地扩大了消费增量、盘活了消费存量,强化了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权。另一方面,网络购物相对于实体店购物,消费者在知情权、求偿权、公平交易权、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面临更大挑战,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经营者失信行为时有发生,消费者投诉难、索赔难,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成为消费侵权的重点多发领域,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亟待加强。

  第三,加大网络消费理性教育,是维护互联网经济良好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面对新型网络消费模式,消费者普遍囿于地域限制、网络技术能力限制和对相关政策了解不足、消费信息不对称、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给不诚信的经营者造成可乘之机。开展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还应加强消费者理性消费引导,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对于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十分必要。

  第四,日益完善的网络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为深化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提供了重要基础。2014年新修订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拟将颁布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及正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电子商务法》都对规范网络消费做出明确规定。中消协于2016年启动建立了方便解决网络消费纠纷的“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探索创新网络消费监督和维权机制。日益完善的法规建设和制度创新,为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