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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15年公务员考试公告

 

  留学群公务员资讯频道讯:淄博市2015年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5年淄博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现将2015年淄博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9年5月5日至1997年5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招录条件

  1.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我市实施的“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原已享受3年定向考录优惠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2011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可以报考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定向考录职位。

  其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2.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面向社会招考职位。

  3.从我省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2年5月5日以后出生),2012年以前(含2012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间职务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4.森林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考人民警察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方法,另行发布。

  (三)不能报考的情形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的...

淄博市直机关2014年遴选公务员体检通知

 

  留学群公务员体检频道讯:淄博市直机关2014年遴选公务员体检通知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4年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公告

  按照《2014年淄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我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已进入体检阶段。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及时间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的比例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共24人(名单见附件)。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从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将记入全市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体检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周六)上午。

  二、集合时间、地点及要求

  考生须于体检当日早7:00前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三页,到淄博市政府第二综合办公楼(张店区联通路202号)一楼门厅集合。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须知

  1、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从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应禁食8-12小时。全部项目检查结束后,统一安排早餐。

  3、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

  4、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者,按违规处理。

  5、考生可穿正装或便装,但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穿标识服,不得佩戴明显标志,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6、考生须提前下载《公务员录用体检表》(附件3)第三页,统一用A4纸打印(仅下载打印第三页即可),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认真填写,并签名。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无涂改,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病史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