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湖南工程学院2022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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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招生简章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获得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代码、类型与地址。

  学校名称: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13924

  办学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应用型本科院校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43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院务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2022年学校共有30个本科专业、15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详细招生计划请查阅学校2018年招生计划一览表或各省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划专辑。

  第七条 语种要求: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毕业证发放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照“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录取专业不能满足考生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文史、理工类进档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毕业证发放: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

 

  本文“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跟着留学群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376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49号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高职

  学校概况: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区。学校目前开设:

  一、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电子商务、国际商务、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二、专科专业(学制三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工程造价、软件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会计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指导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我校情况和录取原则;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招生指导委员会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录 取

  第六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按国家和各省高考招生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分数线择优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以内。

  第八条 普通文理本、专科录取办法,由学院根据各省(区、市)的出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采用专业志愿清的调配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在考生投档分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任何限制。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奖助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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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汇总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长春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汇总,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长春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汇总
1 长春工程学院2017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 长春工程学院2017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湖南工程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湖南工程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发布了2022年湖南工程学院招生简章,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湖南工程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湖南工程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招生,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湖南工程学院;学校英文名称:Huna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国标代码:11342;学校性质:省属公办院校;办学层次:本科;主管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湖南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分析和总结,及时上报招生有关数据。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2022年面向全国29个省(区、市)招生,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20%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被录取。

  第八条 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

  第九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统考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统考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实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

  第十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未能被录取并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符合条件且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

 

  本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跟着留学群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学院概况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原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是1981年经环境保护部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由河北省政府与国家环境保护部共建的一所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公办高等学府,是我国最早开展环境教育的高校之一,被誉为环保系统的“黄埔军校”和环保人才培养的“绿色摇篮”。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由河北省政府领导和管理,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学院占地面积800余亩的北戴河新校区已于2014年投入使用,一座生态环保示范型、人与自然和谐型、理念文化先进型的现代化校园正以崭新的姿态迎接来自各地的莘莘学子。

  学院设有8系3部3中心,10个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现有教授145人,在校生6500余人。

  学院高度重视专业和课程建设,先后建成了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学院确定了8个院级重点建设专业,其中3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示范专业,2个院级示范专业;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系列课程教学团队和环境艺术设计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

  二、学院全称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三、学院校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

  四、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河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代码:51721)

  五、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学院办学条件,统筹考虑社会需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制定年度本、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学院专业招生计划请详见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或学院招生网http://zsjyc.emcc.cn/zs。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录取中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是学院仅开设英语课程。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要求按照国家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录取原则

  1、执行国家和各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对于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在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考生专...

2022年新疆工程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工程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入选高校。有煤矿开采技术等自治区特色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工程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工程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新疆工程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教育厅主管的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美丽的首府乌鲁木齐市。2016年学校被列为国家应用型转型试点高校。学校共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1929.60亩,校舍面积43.65万平方米。学校秉承“知行统一,追求卓越”的校训,发扬“艰苦奋斗、扎根边疆、自强不息、甘于奉献”的胡杨精神,逐渐形成了鲜明的工科应用型办学特色。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新疆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10994

  第三条 学校地址:

  主校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号

  南昌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南昌路236号

  天津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天津路176号

  北京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335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新疆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招生就业处、学校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和教师、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学校招生录取现场设立开放日,邀请教师、考生、家长以及校友等社会人士参加,自觉接受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二批次、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二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化工与制药类”(0813)学科按大类招生和培养:涵盖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材料科学与工程(080401)、环境科学与工程(082501)专业。

  第十二条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部分计划用于招收职业教育师资方向考生。

  第十三条 在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基础上,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按考生填报的学...

湖南工程学院2018招生章程

 

  留学群整理了湖南工程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资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

  湖南工程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院校名称:湖南工程学院

  二、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四、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五、学校国标代码:11342

  六、校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七、招生计划:学校2018年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其中艺术类招生计划投放在湖南、河北、河南、山东、福建、山西、安徽、贵州、甘肃、江西、广西、江苏、内蒙古和广东等14省。

  八、录取原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思想政治合格,未参加邪教组织,身体健康。

  2. 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正、公平、公开。

  3. 按专业计划并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相关科目要求

  ①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凡我校组织了专业考试的省份,须参加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为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我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投放了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而未组织校考的省份(目前投放计划而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为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②旅游管理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4250px以上,女生身高4000px上。

  ③非英语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

  ④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色弱、色盲以及有疾病的考生限报专业严格按高校体检标准执行。

  九、收费标准:

  1.我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2.住宿:一类公寓住宿1200元/人•年,二类公寓1000元/人•年,三类公寓800元/人•年,普通宿舍600元/人•年。空调使用维护费收费标准为:一类公寓100元/人•年,三类公寓50元/人•年。

  3.学费与教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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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教材费为预收费,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学费标准为22000元/人•年,专科学费标准为17000元/人•年。...

湖南工程学院2019招生章程

 

  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提供湖南工程学院2019招生章程,湖南工程学院2019年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生,一起来看看吧!

  湖南工程学院2019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南工程学院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湖南工程学院

  (二)国标代码:11342

  (三)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四)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五)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六)校 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中路88号

  (七)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https://www.hnie.edu.cn

  招生官网:https://zs.hnie.edu.cn

  联系电话:0731-58688511 58683867(传真)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中路88号

  邮政编码:411104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湖南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并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湖南工程学院2019年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生,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9年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均衡各省(市、区)生源质量。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我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级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

  第七条 学校不设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投档后未录满,接收下一级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依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分科类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施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单科语文、数学、英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