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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甘肃政法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于2012年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有边防管理等省级一流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甘肃政法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政法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甘肃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性质及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甘肃政法大学。
第六条 招生代码:11406。
第七条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
第九条 办学性质、类型和办学条件:学校为甘肃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为甘肃省教育厅。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读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甘肃政法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甘肃政法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甘肃政法大学办学条件优良,现有兰州市安宁西路校区(校本部)、兰州市安宁万新路校区、兰州新区校区3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066.59亩。现设有40个本科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2个(法学、信息安全)、省级一流专业9个(社会工作、侦查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工商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事业管理、环境设计),涵盖了法学、管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社会学科、管理学、工学、人文学科为学校主要学科门类。现设有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甘肃省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要事项。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普高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 邮编:730070
电话:0931-7601433 传真:0931-7660023
网址:www.gsupl.edu.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第四章 招生范围及计划
第十二条 甘肃政法大学2022年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招生...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西南政法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西南政法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选才、程序规范”原则,2017年面向重庆市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专家评审组,负责自主招生考生资格审核、测试认定工作。
(三)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考生材料审核、测试组织和录取等具体工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均为文理兼收):法学、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序号
|
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
|
分流专业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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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
2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
|
3
|
经济学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
|
06-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第五条 院校代码:10652。
第六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大学。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由我校颁发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第九条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备招收港澳台侨生、香港免试生、保送生、国防生、第二学士学位生、高水平运动员和内地西藏班考生、内地新疆班考生、重庆市内自主选拔录取等特殊类别考生的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要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招生计划。2012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4500名(不含港澳台华侨考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 根据各省人口基数,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将经教育部批复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寄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生源好的省可适当扩大比例。其它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1.2以内;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提前批公安武警类专业、招收国防生的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1.5以内。
第十七条 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及国防生招生的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余普通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用技术本科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06-21
西南政法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基地,现有刑事科学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西南政法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依据《西南政法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适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第三条 学校遵循“综合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录取原则。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652。
第七条 办学性质、类型和办学条件:我校是教育部批准,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西南政法大学学士学位。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等三个校区。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沙坪坝校区为部分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宝圣湖校区为科研和创新创业基地。现有专任教师1026人(其中高级职称551人、博士753人),在校学生24000余人。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九条 渝北校区所在地: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第十条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备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侨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免试生、优秀华侨和港澳台保送生、内地西藏班考生、内地新疆班考生、新疆民族预科生及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别考生的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审定本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本科招生计划。2022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考虑生源质量...
03-26
2019年高考自主招生已经开始了,小编为大家提供西南政法大学2019自主招生简章,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起至2019年4月8日止(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4月8日15:00关闭)。
西南政法大学2019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教育部批准,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选才、程序规范”原则,2019年面向重庆市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专家评审组,负责自主招生考生资格审核、测试认定工作。
(三)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考生材料审核、测试组织和录取等具体工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均为文理兼收):法学、新闻传播学类、金融学、工商管理类、英语。
序号 | 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 | 包含专业 |
1 | 法学 | |
2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 |
3 | 金融学 | |
4 | 工商管理类 | 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 |
5 | 英语 |
三、招生计划:75名
06-06
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坐落于陕西省会西安,入选了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拥有法学为代表的陕西省特色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北政法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北政法大学。国标代码:10726。
学校简介:西北政法大学的前身是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水平大学。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现有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第五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机关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由教育部下达,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对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对待。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实时模拟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凡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虑安排录取专业。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10-12
一、培养目标
西南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在现场确认时已于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西南政法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专业学位无须发表学术论文):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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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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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直属陕西省领导,以法学为主要特色,兼有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高等学府。学校坐落于闻名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南郊,环境优美,人杰地灵,是西北地区法律教育、法学研究、法律信息资料的中心,是我国培养法政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之一。
学校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占地1347亩,现有16个学院,3个专业研究所,22个学术研究中心,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及重点学科研究基地,拥有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授权点,共35个专业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2400余人,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500余人。2011年,我校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30家院校之一,获得“博士学位授权资格”。2013年,我校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学校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图书馆馆藏图书173.5万余册,中外文期刊2300余种,建有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
学校自1979年开展研究生教育。秉承“陕派律学”的传统,保持着质朴淳厚的学术风格并拥有一支实力雄厚、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
学校坚持走开放式办学道路,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著名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
欢迎各位考生积极报考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35个硕士点计划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798名(含推免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国家审核下达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我校招收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须具备的报考条件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见西北政法大学网站)。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符合:
1、上述(一)至(四)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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