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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各位考生注意了!2023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时间为5月20日,请各位考生提前备考。考试相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已整理在下文了,各位考生关注一下!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2023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安排”,供考生参考阅读。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
的通知》(甘教发〔2020〕10号)等精神,稳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方式
2023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分为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单考单招录取三种类型。各类型招生对象、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委会、招生院校、考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我省各项部署要求,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招生院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确保考试招生顺利进行。
(二)加强网上报名指导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针对网上报名工作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为不具备网报条件的考生设置报名场所并提供相关设备,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全力保障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考试管理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高校要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要求,切实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试要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场实行全监控、全封闭、全屏蔽管理。要落实考风考纪分级管理责任制,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
(四)加强纪律要求
各招生院校、考点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密组织考试,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和培训。各中学要教育引导考生遵守报名、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对考试招生过程中违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查处。涉嫌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调查违规事实,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三、联系方式
单 位: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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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8开始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日前,市教委印发了《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与以往的“高职单招”不同的是,其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均由全市统一组织实施,实行“一档多投”投档录取模式,有利于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接下来,小编就先带大家了解什么是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及其报名要求。
分类考试招生方案出台的背景
国务院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要求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除普通高考以外的各类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17年成为主渠道。
教育部积极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明确了逐步建立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分离,重点探索“知识+技能”考试评价办法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同时,《关于同意河北等17个省(区、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教改函〔2016〕4号)要求抓紧出台高职分类考试等专项改革文件(包括重庆)。
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17号)要求推进分类考试招生,探索高等职业教育春季招生,实施“一年两考”。2016年5月,市教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渝教发〔2016〕13号),明确了我市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总体思路。市教委在借鉴相关省市经验,征求并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2017年9月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182次常务会议审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0次会议审定后,决定我市从2018年正式实施。
招生性质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报名参加高职分类考试的考生在2018年3月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4月进行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即6月高考)。未被录取的普高类考生,可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招生类型
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高类”和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两个大类。
(一)普高类
主要包含两个类型:一是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即由部分市属应用型本科高校和部分高职院校联合开展的专科、本科分段贯通培养试点招生,被录取学生前三年注册专科学籍,学完专科学业并通过转段考试的升入对应本科高校学习两年,后两年注册本科学籍。具体试点学校及办法将另文下达。二是高职院校专科招生,即由市属高职院校及经市教委批准的市外高职院校实施的专科招生。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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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8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警示信息
近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现部分中学、社会机构或个人以志愿填报指导为名,通过混淆高校办学性质、胡乱判断录取分数、发布虚假招生指导信息等方式,干扰学生自主填报志愿。为依法保护考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现发布如下警示信息:
一、2018年是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的第一年,与以往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在考试科目及分值、志愿结构、投档方式等各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别,在录取结束前,各招生院校的录取分数线根本无法预测。
二、市教育考试院将为考生了解、确认录取结果提供查询渠道,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知晓招生政策规定,不要相信违规承诺录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考生和家长在录取期间,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或市教育考试院、各区县考试机构信访咨询电话等渠道查询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成绩和录取状态、录取结果。
三、广大考生和家长在参加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均可向市教育考试院、各区县考试机构和高校等专业机构咨询。高中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自主填报高考志愿。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精神,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将联合工商、物价等部门,对中介机构收取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等进行治理。
五、对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虚假志愿指导信息示例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18年4月8日
附:
虚假志愿指导信息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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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更顺利的走进高考的殿堂,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海南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时间”,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海南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时间
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20年5月18日8:00至5月28日17:30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本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5.已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在海南工作或生活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以及有海南户口的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四辅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程序
1.2020年5月18日8:00至5月28日17:30。考生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系统”,选择本人报考院校,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设置登录密码,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给考生分配对应报考院校的报考卡号,且无法更改报考院校。
2.考生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卡号和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准确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证件照片、近照和报名所需材料的图片。考生逾期未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报名材料上传等事项,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需提交的材料
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身份证。
2.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
4.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役证明(非本省户口的退役军人须提交驻琼部队退役证明)。
5.下岗失业人员还需提交:本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制发的下岗失业证件。
6.有我省户口的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还需提交:户口簿;务工劳动合同及从业证明(由务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
7.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关获奖证书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8.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完整、真实的报名材料,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要充分了解拟报考的学校及专业有关情况,审慎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凭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
2.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自行注册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注册成功后将无法更改报考院校。
3.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应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
03-15
西京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考生于2019年3月11日9时至3月17日12时前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西京学院2019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2019年高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我校采用综合评价考试招生模式,为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京学院
国标代码:12715
在陕招生代码:8040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西京学院
证书种类: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概况:西京学院是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学校占地1391亩,学校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向,实施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教育。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万余人、教职员工1700余人、设15个院、系,7个书院,80个校级学生社团。5个硕士专业、37个本科专业、14个高职(专科)专业,18个方向。多年来,学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凝练专业发展优势,形成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医学、艺术学等7大学科门类,构成了一体化的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布局,实现了学科专业群与地方产业链的良好对接。学校积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教学区、生活区实行24小时免费WIFI全覆盖。学校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创造性地提出了“对口协议教育”,建成电子班牌系统,学生在校园中成长的点点滴滴被“大数据”记录,成为自己独一无二的“成长日记”,深受学生及家长认可。截止目前,学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在内的纵向、横向课题百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总量居全国民办高校首位。获得专利授权共1200余件。学校在全国民办高校中率先设立中国科学院院士工作室。近两年,“陕西省可控中子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新丝路商贸与文化研究院”“陕西省混凝土结构安全与耐久性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东南亚研究中心”等省、部级重点院、所先后落户西京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学校微信:xijinguniversity(西京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常务副校长任主任,招生办公室、教务处、教务...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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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省内各普通高职教育招生院校,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精神,2017年高职分类考试成为高职教育招生主渠道,省内所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院校(含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普通高职专业的本科院校和成人高校,以下简称“高职教育院校”)全面实施分类考试招生。现就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考试招生基本规则
(一)招生模式
分类考试招生包括以下4种模式: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
省内6所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和9所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在自愿原则下联合或单独组织单独考试招生,也可选择参加综合评价招生,但只能二者选其一。省内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参加综合评价招生。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根据有关专项政策要求实施。
(二)申请资格
申请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三)招生计划
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各高职教育院校不得擅自调整。
(四)招生章程
各高职教育院校依据《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精神及本通知有关规定,制定规范细致的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和实施办法。请各校于2016年12月20日17∶00前将招生章程上传至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neac.edu.cn),经省教育厅学生处和省招生办普招处审核通过之后,各校以学校文件形式向省教育厅报送纸质招生章程予以备案,同时抄送省招生办。各校将招生章程报送备案之后,方可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招生章程和实施办法。
二、分类考试招生办法
(一)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和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
1.考生申请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之间,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提出入学考试申请。
高职教育院校必须在本校网站公布招生章程和实施办法,同时,要依托各种媒介,采用多种方式,将本校综合评价的依据和录取规则,以及组织测试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及时公布并广泛宣传。
2.测试...
03-14
西安思源学院2019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公布,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显示为准。
西安思源学院2019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采用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思源学院
国标代码:13121
在陕招生代码:8034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专科)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思源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综合评价招生颁发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
西安思源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拥有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站。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所集工、文、经、管、教、法、艺、医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学院现有本科、高职(专科)专业70余个,校园占地近1600亩,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在校全日制学生17,000余人。学院以建设高水平大学为目标,以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高效管理平台建设为主线,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推动了本科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高职教育特色日益凸显、管理运营高水平运行,是一所闻名遐迩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东郊水安路28号
邮 编:710038
学院网址:http://www.xasy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级干部、校招生办公室、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处室组成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分类考试学生的注册报名、预录取、公示、上报备案工作,相关二级学院负责考生的文化基础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工作。
第七条 校招生办公室,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西安思源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b.xasyu.cn/
西安思源学院招生咨询电话:400-888-6660 029-82601888
咨询QQ: 800002250 微信公众号:xasyxyzb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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