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简要介绍一下学校的基本情况。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创办于2001年,是福建省首批创办的独立学院,并于2003年底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的福州大学独立学院。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并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的25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生7600多人。
阳光学院办学十余年来,充分利用福州大学与阳光城集团在师资、教学管理和资金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加大建设与改革力度,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不断提升,培养出一批优秀思想品格、良好人文修养、扎实理论基础、熟练专业技能、强烈创业意识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近年来,学院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社会声誉不断提高。
2.学校2013年在福建省的招生计划是怎样的?跟往年相比,招生计划有什么变化?
我院2013年全国招生总计划为2030人,福建省招生计划为1730人,其中理工类1038人,文史类692人。跟往年相比,今年不仅增加了工科类、理学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比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和应用心理学专业等等;而且还增加了三个招生专业,分别是舞蹈学、物联网工程和酒店管理。
3.近三年在福建的录取分数?
2010年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文史类462,理工类430;
2011年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文史类486,理工类460;
2012年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文史类488,理工类454.
(具体的各专业分数线可以查询我院招生网)
4.学校2013年录取规则有哪些?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我院的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比例执行。
(1)院内第一轮投档:学院根据生源预测情况,对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上线数超过计划数的专业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设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上线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原则上按上线数投档。
(2)院内第二轮投档:对第一轮投档未满的专业,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3)院内第三轮投档:学院将对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按分数优先模式随机投到计划未完成专业。
(4)对参考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将一视同仁,按专业志愿清、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并将充分考虑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5)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如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则根据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实施降分政策或补报志愿,直至招生计划完成。
(6)对有学科特殊要求的专业,学院在录取时将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其最低成绩由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在向各专业投档前决定。
(7)艺术类录取办法: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我校设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还要达到我校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