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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是个高度发达的国家,非常适合人类居住。这些年,中国经济表现亮眼,许多中国人移民到国外。其实原因很简单,国外的社会福利和自由主义非常具有吸引力。但是,在国外,还是有些一些东西要注意的。留学群获悉,最近,本省一位华裔H女士在回中国做手术,回来后希望安省医疗保健计划(Ontario Health Insurance Plan,简称OHIP)报销费用,遭到拒绝。提出上诉后,也遭驳回,她也只好自己承担天价的医疗账单了。
据安省卫生服务上诉及检讨委员会(Health Services Appeal and Review Board,简称HSARB)公布的消息,H女士是一名脑动脉瘤(brain Aneurysm)患者,早在2005年就在中国做过相关手术。到了2014年8月,H女士在本省拍CT片的时候,发现动脉瘤复发,于是其家庭医生就将她转往专科医生处,预约的时间是当年10月。
可是H女士生怕耽误了病情,所以在当年9月的时候前往中国入院手术。手术成功后,她又在四个月后接受了复查,然后才回到安省。到家后,她立刻向OHIP提出报销医疗费的申请(Out-of-Province/Country Claim Submissions)。
OHIP经过审查,拒绝了H女士的申请,理由是病情并不紧急,所以不需要出国治疗。H女士又立刻向HSARB提出上诉,她表示自己当时病情已很严重,却不能立刻手术,而且还附了一封家庭医生的信,里面指出H女士“需要回到中国”,以便更早获得诊治。她还强调,在中国的手术费用对她来说是沉重的经济负担。
上诉委员会经过审理,在今年5月份驳回了H女士的请求。他们表示,按照《医疗保险法》(Health Insurance Act),允许病人报销海外医疗账单的情况包括:
在国外时遇到紧急状况,急需即时治理;
事先通过本省的医生取得OHIP的许可,同意其出国治疗;
在紧急情况下,病人也可以先出国治疗,然后由医生申报并通过OHIP的审查。
可是,H女士不属于上述的任何一种情况。首先,她的病不是在国外患上的,也不是急病。其次,她并没有事先取得OHIP的许可。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H女士并不属于“紧急情况”。
委员会说,H女士是在抵达中国后两星期才见医生,证明她没有死亡的风险,而她虽然有一封医生的证明信,但是这也无法证明病情的致命性,所以不符合报销的标准。虽然天价的医疗账单会给H女士造成沉重的负担,但是鉴于该治疗不是受保服务,所以委员会也不能以人道理由批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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