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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据出国留学小编从央视网消息获悉: 本台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南昌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南昌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改革政策文件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南昌市将通过对出租汽车行业新老业态设定相应业务边界,促进出租车、网约车、合乘车错位服务、差异化经营,实现融合发展。
网约车须为初始登记3年内车辆
《南昌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南昌市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在南昌市有注册机构,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经营许可有效期限为4年。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
南昌市明确,网约车经营者应在南昌市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在南昌市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经营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投诉受理等服务能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同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应接入南昌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南昌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指出,网约车必须为本市车籍,7座及以下乘用车;燃油车辆档次应高于本市现有主流出租车,车辆轴距不低于2650mm,且达到南昌市机动车排放标准;新增网约车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其车辆轴距不低于2400mm,续航里程不低于150km;车辆需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车辆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运营安全有关标准要求,按规定投保相关营运保险;车辆所有人同意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初始登记日期至申请日期应未超过3年;车辆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出租车和网约车,本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
网约车不得在机场、火车站等地揽客
南昌市明确规定,网约车驾驶员为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取得居住证,年龄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记录。
根据网约车与出租车错位发展的原则,南昌市对网约车的运营范围进行了明确。网约车不得以巡游方式揽客,也不得在南昌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出租车调度服务站或者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据了解,南昌市出租汽车行业三个改革政策文件将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对已经在南昌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南昌市将给予12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平台公司须按规定办理网约车经营许可手续,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车辆及人员,南昌市将进行清理。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南昌市鼓励出租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推广使用符合规定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支持出租车经营者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
符合条件的私家车、二手车可以开展网约车运营
以下是留学群编辑为您整理的网约车新政规定,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留学群(www.liuxuequn.com)查看。
2月28日,包括杭州、西宁、沈阳、宁波、南京等在内的多个城市结束了网约车新政过渡期。各城市规定,从2017年3月1日开始,所有的网约车运营平台、车辆、驾驶员都需要经过相关的审核与考试,“三证在手”才能继续从事网约车业务。与此同时,地方网约车管理细则过严的问题也在社会引起争议。
据目前,曹操专车、神州专车、首汽约车三家网约车平台,已经赶在过渡期结束前取得了在杭州、宁波等地的经营许可证,“嘀嗒拼车”平台也已办理完成备案手续。不过出人意料的是,网约车业务规模最大的“滴滴出行”却未获得相关经营许可证。
根据了解,由于“滴滴出行”工商注册地在天津,按照我国对网约车的相关规定,网约车平台要想获得营业许可证,须先取得公司注册地的交管部门审核颁发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证明 ”。不过,截至目前,天津相关部门尚未给“滴滴出行”颁发该证明。
在网约车新政出台的节点上,除前文提到的吉利集团旗下的曹操专车外,仍有看好专车市场的新平台加入。与原有网约车平台相比,新平台有其自身优势:新的平台没有“历史遗留问题”,可以根据当前的政策要求,直接组建合规的平台来分享蛋糕。
自网约车诞生以来,由于市场需求大、服务体验好、企业补贴多等因素,曾经经历过一段时间的爆发式增长。在此期间,由于网约车管理不规范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等问题也屡屡见诸报端。如何在兼顾行业发展和民生需求的基础上做好监管工作,一直是官方面临的一个棘手的问题。
去年7月,国家层面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根据上述两个文件的精神,各地逐步推出管理办法,大大提高了专车司机的准入门槛。但地方政府对驾驶员从业资格和车辆运营资格的严苛管理,使人们似乎又回到了过去“打车难”的时代。
以南京为例。2月27日,南京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证首场考试开考。“省人民医院周围有哪些医院?”“南师大有几个校区?”“老山南临哪里?”……诸如此类问题出现在南京区域科目的考题上,让很多考生栽了跟头。27日上午参加考试的40名考生中,仅有7人通过,通过率为17.5%。而下午的第二场考试通过率更低,36人参加仅3人通过,通过率不足8.4%。
事实上,就网约车服务本身对从业人员的要求来看,网约车驾驶员所需掌握的职业技能水平与出租车驾驶员所差无几。然而,就目前包括南京在内的很多城市举办的网约车驾驶员考试情况而言,网约车驾驶员考试难度明显要比出租车驾驶员考试难度大了不少,考题中甚至包括“南京长江大桥修建于何年”等历史文化类题目。这导致网约车驾驶员考试通过率非常低。
除驾驶员资格考试难外,一些地方管理办法对司机户籍、车辆型号也进行了限制。杭州的滴滴司机徐先生在去年11月按照国家制定的网约车新政订购了一辆威驰,本以为自己的新车肯定合规,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随后出台的网约车杭州细则多了对轴距的规定,这让徐先生一下子被“套了进去”,如果再换台符合标准的新车,徐先生要损失1.5万元左右的折旧费用。
在徐先生的朋友圈里,不少人都选...
03-03
据86留学网获悉,3月3日,曾推动“酒驾入刑”的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今年就网约车新政提交提案。多家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显示,目前运行的网约车中,能满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主要限制条件的,仅占极少数。北京、上海的网约车细则要求“京人京车”、“沪人沪车”的严苛规定,不符合市场竞争规律。政府应当创新行业管理,优化监督模式,构建平台审核模式,推动群众绿色出行、健康出行,为“互联网+交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施杰表示,比如要汽车的排量、轴距,以及从事网约车服务的从业人员,甚至要求学历、户籍等,这种要求大大制约了网约车发展的活力。他今年提案建议政府应该更加简政放权,以更加积极、宽容的姿态帮助网约车市场的培育。出行,网约车最大的问题:一要有足够的保证,二要有足够的安全。足够的保证应该由市场来进行调剂,安全恰恰是政府在网约车规制的过程中所需要关注的。第一,车辆安全,第二是网约车从业人员的技术安全、道德安全,同时再加上保险的配套措施,相信能够更好地保证安全快捷,能够使网约车的发展更加有序。
施杰建议,《暂行办法》可作出如下修改:
(一)政府适当降低准入门槛。
《暂行办法》为保障网约车乘车安全而加大监管力度,是十分必要的。比如:要求司机具有3年以上驾龄;要求司机接受背景调查,包括犯罪记录和违章记录;要求车辆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要求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要求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等。设立适当的限制条件,符合市场发展规律,能促进网约车市场安全性、规范性发展。
同时,政府应当科学引导网约车发展,而不是像治理洪水猛兽,把它一下子关进笼子里。以构建网约车公平竞争的环境为导向,放宽对司机户籍的限制性规定,充分利用非本地户籍务工人员的空闲车辆资源。网约车平台、司机和车辆审核程序,各类许可证明的核发程序尽量从简,以便节约社会管理成本。
(二)政府协助构建平台审核、加强平台监管
改事前许可,为后期监管,采用“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人和车”的模式。将市场准入许可更多地让权给网约车平台,规范其登记信息、审核资质的义务,定期提交所有车辆的情况,这些数据要在监管部门备案。并通过补充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怠于履行义务的平台采取处罚措施。
对网约车不合理调价进行监管。保证人民群众用最合理的价格出行,也避免市场垄断形成的价格新高。2017年1月,上海交通委约谈“滴滴出行”负责人,因平台上出租车预约加价功能超高额收费,就此提出整改意见,平台负责人承诺将取消该功能。这就是成功的监管案例。
(三)延长新政策落地的过渡期
类似滴滴出行的轻资产互联网平台所连接的网约车,存在大量不符合新政策标准的现象。而网约车司机如旧从事营运的惯性难以一刀斩断,更重要的是群众依赖于网约车出行的需求量依旧不减,社会各方都需要一个适应阶段。所以,新政实施不可硬着陆。当前阶段,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各平台规范化审核,加大对群众宣传力度,延长从旧规到新政的过渡期,循序渐进地促进新政策落地。
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目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近年来,国务院一直倡导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对网约车的审核,放权是进步,限制是倒退。政府应当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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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将介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相关情况。据悉,去年10月10日,两文件曾公开征求意见,发布会将公布修改后的正式实施内容。
2015年11月10日,征求意见结束,两文件进入长达近1年的修改期。网约车到底以何种监管方式实现其合法化,新规对乘客、网约车、运营平台以及传统出租车和企业产生哪些影响?今日发布会后,专家以及相关部门将会做出详细解读。那么,去年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哪些问题争论最大,此次修改后的《暂行办法》最大看点有哪些呢?
据了解,去年公布的《暂行办法》提到,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其使用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根目前我国法律规定,营运车辆报废年限不超过8年,也就是网约车登记为出租客运后也要遵从该标准。
去年交通部1个月的意见征集中,转变网约车车辆性质的意见占所统计意见中数量最多,8年报废期也成为争论最大焦点。部分专家认为,私家车进入网约车平台应该登记为营运车辆,但8年报废期应该更改,由于部分网约车并不是专职运营,因此应改为按照实际运营里程进行报废,这样减少兼职司机进入网约车平台的顾虑。
京华时报记者了解到,在长达近1年的讨论修改中,该问题引起专家组以及各部委协调会议的充分的讨论和重视,网约车登记为营运车辆后的报废年限或将修改。
《暂行办法》提到,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需与网约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
去年的征集意见中,涉及该问题的30%观点认为,经营者与司机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特征;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保护司机合法权益。但70%观点认为,网约车经营者与驾驶员之间可能只是经济合作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据悉,由于网约车驾驶员不少为兼职,如果与网约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大量兼职司机或将退出网约车市场。曾有专家表示,保障司机的合法权益并不一定采用固定劳动关系的模式,也可用临时协议方式约束,若此规定修改,将意味着兼职司机从事网约车的顾虑将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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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为本,推进出租汽车行业与互联网融合规范发展。如何正确理解三个政策文件?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微博@交通北京10月9日发布《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有关政策文件解读》。
一、3个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的背景和目标是什么?
此次征求意见的3个文件是《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合乘意见》)。
3个文件制定的背景和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乘客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的原则,根据首都功能定位和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要求,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鼓励绿色出行,促进巡游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提升行业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鼓励私人小客车开展合乘。确保城市交通运行有序、城市客运交通协调发展,构建多样化、差异化服务的超大型城市客运交通格局,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个性化出行服务,为建设世界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应有贡献。
二、出租汽车定位是什么?
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构建多样化、差异化服务的超大型城市客运交通格局。
三、出租汽车总量为什么要进行调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特点、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和出租汽车发展定位,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
当前,我市建立出租汽车总量动态调控机制,巡游车和网约车都要有合理的运力规模与结构。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出租汽车具有服务双方的流动随机性和消费的一次性等特征,属于难以完全实现市场化放开竞争领域。二是出租汽车属于小客车交通方式,占用大量道路资源,具有不经济性、加剧交通拥堵等负外部性。三是国际上绝大多数特大城市(东京、纽约等)和国内大城市都对出租汽车实行运力管控,这也是大城市发展规模和管理的必然要求。四是北京作为超大型城市,正在大力治理“城市病”,在交通和大气治理两个方面,一方面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合理利用道路资源,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缓解交通拥堵。另一方面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倡导...
高度关注中,网约车新政迎来实施之日。11月1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信部等七部委于今年7月28日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开始实施。留学群小编为大家带来了网约车新政地方细则,谢谢查看。
高度关注中,网约车新政迎来实施之日。11月1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信部等七部委于今年7月28日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多地此前发布的网约车细则征求意见稿何时开始实施、是否有变化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据记者统计,截至发稿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多数地市尚未有进一步动作,仅杭州、宁波、泉州和莆田四座城市发布正式的实施细则,其中杭州、宁波改动幅度不大,提出四个月“过渡期”。福建省泉州和莆田两市早在10月就跳过征求意见的步骤,直接发布了实施细则。
杭州、宁波分别于10月9日、12日发布网约车细则征求意见稿,经过约一周的征求意见后,10月31日,两地先后举行发布会,正式发布实施细则。财新记者对比后发现,实施细则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改动不大。其中杭州在网约车驾驶员的条件中新增“在本市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12个月以上”,较之此前的杭州户籍或本市居住证6个月以上,进一步放宽了准入门槛;宁波则将车辆的车辆限制从4年以内改为“2年以内”,再一次收紧。
外界争议颇多的车辆轴距等限制,两地均未修改。杭州限制轴距、车龄等为车龄不超过5年,非新能源车轴距2700mm以上,计税价格12万元以上。而宁波要求燃油、清洁能源车辆轴距2650mm以上,车龄需未满2年。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宁波两地均在实施细则中提出,从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各网约车平台要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另外,泉州于10月21日公布网约车细则,但并未如其他城市一般为征求意见稿,而是直接出台了实施细则。其中对车辆要求,档次不低于巡游车,厂方销售指导价不低于15万元,且二手车的车龄不超过3年。从公布到今日(11月1日)正式实施,仅一周多的时间。
滴滴官方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泉州的网约车中,10 万以下占 98.54%,10 万以上占 1.46%,7成排量在1.6L以下的车辆完成了超8成的订单。泉州网约车细则自今日开始实施,也意味着90%以上的泉州网约车车辆必须退出专车市场。
滴滴、易到、神州专车等网约车平台也相继对网约车新政实施首日的到来进行表态。滴滴表示,过去三周一直在与各级主管部门沟通交流,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规范管理。易到则表示,正按照新政的要求积极开展资质申请,并对现有业务进行优化,采取了全国线下验车、开展司机背景核查、组织线上线下教育培训等一系列措施。神州专车也表示,所有车辆全部符合要求,全部司机都经过筛选、培训和严格管理,“待各地细则公布后,我们将按照具体要求做调整和改进。”
近几年,随着网约车行业的不断壮大,依靠滴滴、易到等平台大量的中小汽车租赁公司和司机劳务公司也应运而生,靠着给网约车平台管理司机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以及开展汽车的融资租赁业务。而汽车租赁公司帮助平台迅速扩展了车辆和司机供给。
各地网约车细则公布后,对司机户籍和车辆轴距、排量...
备受关注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对外公布,11月1日实施。大众关注的“网约车是否合法?私家车可否转为专车?网约车是否需要8年报废?价格如何制定?网约车司机需要什么条件?乘客安全如何保障?个人信息如何保护?”等焦点问题被一一明确解答。
焦点一:网约车身份还尴尬吗?
《办法》赋予合法身份业内称促行业健康发展
滴滴、Uber、 神州专车、易到用车、首汽约车28日均发表声明对《办法》表示支持,认为《办法》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平衡新旧业态发展,赋予网约车行业合法的身份地位,营造了更加公平的法制化竞争环境,对于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接受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采访时表示,《办法》是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个对网约车的正式立法,必将极大促进中国“互联网+”出行为代表的分享经济产业发展,更好的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新产业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更好的解决新旧产业更替中的阶段性问题。
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李易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办法》的出台,对分享经济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受此影响,整个分享经济的业态发展将迎来利好,投资行业对分享经济产业的青睐将更为明显。
焦点二:私家车是否可转为专车?
符合条件可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
相比去年发布的草案,《办法》不再要求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而改为“预约出租客运”。这是否意味着私家车也可转为专车了呢?李易表示,“我个人理解是这样。”
在28日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表示,“我们合理地放宽了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条件限制,不要求自有车辆,以适应平台公司轻资产运行的特点,这是一个最大的特点。”
《办法》中显示,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焦点三:网约车报废标准有哪些?
行驶60万公里报废行驶年限达8年退出
那对登记的网约车都有哪些要求呢?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办法》还规定,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另外,《办法》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这意味着该行业实行准入机制,对登记的网约车设立了一定的门槛。
焦点四:网约车价...
10-11
据新政,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相关条件审核后,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这也意味着,网约车新政的颁布,在给网约车平台和司机吃下定心丸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让其戴上了“紧箍咒”。
“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不能简单地鼓励发展出租车,交通拥堵矛盾大的地方要适度发展,而公共交通发展不足的地方,可以适度放开网约车数量。” 对此,著名交通专家徐康明认为,如何拿捏管控力度需要权衡各方利益,各地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才是政策落地面临的最大挑战。
是不是给现存网约车都发证、总共发多少证、各家平台怎么分、对哪些车发证,这些内容都将由各地政府决定。
社会各界也期待着政府部门将实施细节尽快公布,让政策更加具体化、透明化,协助网约车市场健康发展下去。
优步方面对北京时间记者表示,我们认为新规的一大亮点是对于网约车平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个平台都在同一起跑线上。此次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后,优步将全力配合各城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凭借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专注服务用户的理念,继续致力于让城市出行更美好。
昨日,滴滴出行对网约车新政进行了回应,希望各地政府在落实新政《暂行办法》的过程中,能够明确对兼职司机区别管理,进一步加大出行领域的供给侧改革。
据了解,针对网约车新政,各地也都已在酝酿之中。
上海大众交通集团董事长杨国平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目前上海的地方新政已经在征求意见之中,预计不久的将来也会出台。对于网约车而言,新政的出台确定了其合法性地位,但是距离其合法运转,还只是迈出了第一步而已。
网友@网约车徐师傅就表示,合法了吗?只有通过地方政府审批的私家车才能接入平台,其它的仍是黑车身份。地方政府审批条款如何细化,未知。
此次网约车新政的出台,对于百姓而言,肯定是关心与自身切身相关的问题——新政实施后,打车会更便宜还是更贵?网约车会更安全吗?
实际上,中国已经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网约车市场,办法出台之前,网约车平台之间的价格战、补贴战时常发生,超低价格抢占市场的行为不但扰乱了原始的出租车市场,而且不利于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良好发展。
针对办法中网约车定价问题的规范,滴滴回应:“新政规定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给了市场、平台及司机更大的自主权,同时肯定了顺风车、拼车等出行方式。”易到表示:“网约要按照新规提供运营服务,合理计价,保障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
对于《暂行办法》中要求网约车价格主要由市场主导的规定,神州专车公关方面回复北京时间记者,神州专车将始终明码标价,公开透明,并与出租车拉开差距,以高品质服务进行差异化经营,而定价在平峰时段比出租车价格高约20%,高峰时段约高50%。
实际上,网约车定价的问题与新政有关,但并非新政决定。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发展中心副主任王浩指出,当前网约车低价竞争是不可持续的,新规的出台有利于规范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保护了市场参与者公平竞争...
09-11
留学群小编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近期相关部门已经修订了网约车的相关法规,使其网约车成为合法的服务。下面就相关问题跟大家解答。网约车拒载、甩客、骚扰报复该怎么处罚?从事网约车需要什么条件?9月9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公布新修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新规对网约车准入条件、违规行为的处罚及管理做出修改。新规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留学群小编从交通部门获悉,湖南省相关实施细则近期将出台。
最先给网约车正名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于11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也将于10月1日实施。国家相关规定先后出台,那地方实施细则何时出台?9月9日,留学群小编从交通部门获悉,各省相关实施细则近期出台。各市也会制定细则执行网约车管理,并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争取与国家新政同步实施。
门槛提高
修改前: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
修改后:需同时符合无酒驾等多项记录
新规提高了出租车驾驶员准入门槛。根据新规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申请参加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必须同时符合:“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以及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材料: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及其他相关身份证驾驶证件等。
而此前规定,只需具备“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即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证明材料也较简单,主要为“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记录证明”及相关证件。
网约车和传统巡游车的驾驶员是否应区别对待?国家交通运输部对此作出解释:“作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无论是从事巡游还是网络预约服务,在申请条件上并无区别,为促进新老业态公平竞争创造积极条件。”在简政放权的当下,提供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材料是否会造成不便?交通运输部透露,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与公安部门积极协调,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当事人提供承诺材料予以核实,最大程度为申请当事人提供便利。
罚款增加
修改前:违禁罚款50元以上200元以下
修改后:拒载乘客等行为最高罚2000元
根据新规第四十一条,“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相关人员,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此前的规定,罚款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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