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美国移民法对党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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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法对党员的要求

 

  网上关于共产党员移民美国或是中共党员申请美国签证的咨询问题非常多,相关解答也是各种各样,多数都是语焉不详或是存在严重误导成分,有鉴于此,留学群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对共产党员申请美国移民签证或是其他美国非移民签证的一些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作一个比较详细的解答。



  首先、共产党员在申请非移民签证(除移民签证以外的留学、探亲、商务、旅游等签证类型)时,不会因为共产党员的身份而被拒签。例如中共党员申请美国留学签证,或是党员申请美国旅游签证,如果签证申请人具备明确合理的出国理由,并能够令签证官理解和信服这些理由,一般来说,签证官不会以申请人的党员身份作为拒签理由。

  另外,在共产党员入境之后,如果符合条件而提出移民,也不会因为共产党员的身份而被递解出境,其移民身份也不会因此而被否决。

  美国是一个反对共产党的国家,申请人在申请美国移民签证的时候,通常会被问到是不是中共党员,申请人如果据实回答,明确声明自己是共产党员,就会遇到拒签的情况,申请人如果隐瞒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一旦被查出,则会被视作欺骗美国政府,后果更为严重。

  早期的美国移民法明文规定禁止共产党员移民美国,后来,美国于1990年修订了移民法案中的有关共产党员入境及移民的规定。受冷战结束的影响,新规定放松了禁止共产党员入境的有关规定。

  美国移民法的规定

  新移民法第六章第四条规定:共产党员或其他极权主义党派成员禁止入境。

  但如果此类人士申请入境时,向领事或司法部证明其加入党派非出于自愿,或加入时在16岁以下,或系为谋生因素而加入,仍可获准入境。

  若此类人士申请入境时,能向领事或司法部证明其党员身份已经终止两年,或在极权党派仍执政的国家其党员身份已终止5年,且其入境不致对美国的安全构成威协者,可获准入境。

  若此类人士为美国公民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或子女,基于人道维护家庭团聚的目的,或对公众有利,只要不危及美国的安全,司法部可准其入境。

  党员可以移民美国的条件

  1. 16岁以前加入共产党;
  2. 加入共产党员属非自愿性质,或者说是被迫加入共产党;

美国移民法介绍

 

  早期移民大部份是一个人单枪匹马的到美国来打天下,待有能力有资格的时候,才能把家属接到美国,分隔两地,天涯海角,不论对移民和其留在原居地的家属来说,都会一件十分痛苦和煎熬的事情,美国移民法上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家庭团聚。下面留学群小编就来谈谈美国移民法和家庭团聚的那些事!

  家庭团聚,首先当然是要知道可以合乎那一类的移民,或者有那一种的障碍。可以用何种方式申请家庭成员到美国来,要看在美国的移民,己经取得了那一种的美国合法 身份,比如说,美国公民在家庭团聚的能力上,就会比合法居民的绿卡持有人要强的多,非法移民根本就没有争取家庭团圆的可能。

  美国公民最重要的一项福利就是“近亲”的团聚,所谓近亲(IMMEDIATE RELATIVE)最大的一项优势就是公民近亲在美国移民法上没有“配额”的限制,办好了手续之后,可以不必等排期立刻到美国来,但是实际上来说,就算没有排期的限制,公文旅行仍然耗费时日,因此2000年十二月廿一日设置了新的K非移民签证,让美国公民的近亲可以不必等审核,用K签证立刻到美国来团聚。美国公民的近亲,包括了配偶,未成年未婚子女或者父母。

  己经在美国的美国公民近亲,如果曾持合法签证进入美国,即使签证失效仍然可以在美国境内调整永久居民身份,在等绿卡面谈时可以有工作许可,可在等待绿卡时工作,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要先填写I-485表格及其他的辅助证件等,这项规则允许很多己经在美国境内的合法入境却逾期居留者,不必劳师动众的出国去作绿卡面谈,在国内即可以调整身份。

  245则允许非法入境者也能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这项条款也允许不是以美公民之配偶及子女的逾期居留人士也能在境内调整身份。

  美国公民也可以为其兄弟姐妹作为亲属移民的担保,但是这项亲属移民第四优先有配额的限制,僧多粥少,所以要等上相当长的时间。

  虽然合法居民协助亲属移民的资格要比公民要少的多,但是永久居民仍能接运配偶及子女到美国来。同样因为配额限制,这类的移民只有在排期到的时候才能办理到美国移民的手续。与政治庇护及难民相比,永久居民配偶及子女的待遇较差,因为难民及政治庇护取得者,可以立刻把配偶及子女立刻接到美国来团圆,但过了一年成了美国永久居民反而不成了,因为永久居民的配偶及子女必须等待配额,一等就是四五年,因此,国会在2000年通过了LIFE法案,设置V非移民签证,使等待己达三年的美国永久居民配偶及子女,可以用V签证先行来美,等待绿卡的面谈,子女也不必怕因为超龄而不能到美国来。

  除了V签证外,另外一个永久居民配偶及子女快速到美国团圆的办法是跟随移民FOLLOWING TO JOIN,所谓跟随移民是允许永久居民的配偶及子女,在短期内跟著美国永久居民来美,但必须是在入境美国之前,即己是家庭成员中的一员,配偶或子女之一,应是主要移民申请受益人,经过了四个月,家庭其他的成员也可以跟随到美国来,不需要美国永久居留权者为每一个家庭成员重新提出亲属移民担保。

  想要很快的团圆,也不是太容易,第一是亲属移民担保人的财力不够,不能提出证明可以养活到美国来的配偶及子女,拿不出合格的生活担保书,生活担保书对亲属移民特别重要,如果实在是收入不足的话,可以请合法居留美国的另一亲属作为共同担保人解决这个问题。

  延伸阅读:

  家属跟随移民面谈的安排

美国移民法案

 

  2015年,美国投资移民重磅讯息迭出。4月,美国国务院公布将5月1日作为首个EB-5投资移民签证排期的执行时点;6月,EB-5改革提案出炉。9月30日,最终敲定美国EB-5区域中心计划法案继续延期72天,延期至12月11日。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美国移民法案相关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美国移民政策延期,投资人须把握黄金72天

  为避免美国联邦政府在十月初关闭,美国众议院必须在九月底通过该法案的批准,并不能对该提案进行修改。至此,美国当地时间9月30日傍晚,美国EB-5计划短期无变化地延期72天,对于投资人而言可谓重大利好。

  来自参议院消息,在联邦新预算尚未获得国会批准的前提下,为确保美国联邦政府在10月1日新的2016联邦财政年度第一天照常运转,参议院提出临时财政动议案(Continuing Resolution)保证联邦政府能够正常运行至今年12月11日。也就是说,从现在到12月11日,美国EB-5投资移民将维持50万美金的最低投资款!这对移民申请人来说是绝对的利好,但接下来的72天,很可能将是美国EB-5投资移民维持50万美金低价的最后期限。

  对于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人来讲,美国投资移民现行政策的延期是个Good News,虽然只延期72天(从2015年10月1日至12月11日),在中国申请者众多、出现排期等重大变化的今天来讲,也为目前还未递交申请的EB-5投资人赢得了宝贵的机会。或许这将是美国EB-5投资移民改革涨价前最后一班末班车。

  2015年近半年以来,美国EB-5提案回顾

  2015年6月4日,美国参议院的S1501提案,从目标就业区的计算到新的监管方案等一系列建议,会造成项目成本的大幅增长。

  2015年7月30日,两位重量级民主党议员Zoe Lofgren(民主党-加州)和Luis V. Gutiérrez(民主党-伊利诺伊州)推出一项名为The EB-JOBS Act of 2015(2015 EB-就业法案)的新提案以促进美国经济增长并吸引海外投资为美国创造就业。

  2015年8月14日,美国EB-5知名大律师Ron Klasko通过其官方博客对EB-5提案立法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2015年9月30日,美国当地时间下午5时许,经参众议院表决最终通过持续决议案。交由奥巴马总统签署正式成为法案,现行EB-5区域中心计划将延续到2015年12月11日。

  美国EB-5区域中心计划法案延期,意味着什么

  1、EB-5区域中心计划,虽然今年起在政界和媒体惹起众多争议,但是国会的态度明显,不会将其废除。

  2、国会的态度非常明确,EB-5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这次EB-5的延期为短暂延期,而不是往常一样延期一年或者三年!真的是最后的机会了!

  3、延期多出来的72天,将给参议院和众议院,继续讨论EB-5改革议题,EB-5新法案的推出会有充足的时间,但是也不一定就是在72天之后才会出台新的法案。不明朗之事,敬请关注和中移民的持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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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法改革

 

  上个月除了EB5快到期之外,最引人关注的事情就是3.9万中国公民因违反美国移民法而被驱逐出境的新闻了。当然美国移民法仍在改革中。下面留学群带大家回顾一下最近一年美国移民法改革的相关资讯。

  美国移民改革争取各国人才

  对于奥巴马最新推出的移民法案,《中国国际移民报告》指出这将令更多在美留学生获得美国绿卡,并使得亚裔非常规移民更加便利入籍美国,给中国引进人才带来不少挑战。

  奥巴马推的移民法案主要包括,新设“投资”移民签证,允许相应数额资金支持或在美收入的创业家们在美国创立并经营企业,若该企业稳步增长并为美国创造新的工作机会,则创业者有机会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此外,取消部分职业移民种类的名额限制,从美国高校理工科专业毕业的国际留学生将可直接申请绿卡等。

  蓝皮书认为,若法案最终通过将有助于美国保留住发展中国家来美的优秀人才。数据表明,2013年有约10.2万个亚洲出生的外籍人士通过职业移民申请获得绿卡,截至2014年11月1日,在等待职业移民绿卡的申请者中有超过7.8万人来自亚洲,主要来自印度、中国和韩国,此次改革将极大地减少包括中国在内的申请者的等待期。

  中国与全球化智库主任王辉耀表示,调整后移民法案对在美留学的中国理工科学生提供更多申请绿卡的机会。目前中国在美就读的27.4万学生中,理工科领域的学生佔37%,意味着有超过10万中国留学生刚一毕业,就可以拿到美国绿卡。

  虽然美国移民法案若通过有利于美国吸引移民人才,但蓝皮书又指出,近年中国和美国缔结的长期签证政策,将有效减少海外移民人数,减少中国人才和资金流向美国产生的负面效应。蓝皮书建议,将此签证便利化措施推广至更多国家。目前,中国已经分别和美国以及加拿大达成最长10年的多次往返签证协议。

  美国移民改革新政遭冻结

  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当地时间26日做出裁定,拒绝解除下级法院关于暂停实施总统奥巴马移民改革行政命令的裁决。这意味着奥巴马将无法实施惠及近500万非法移民的新政,移民改革再次受挫。

  得克萨斯州布朗斯维尔地方法院今年2月16日就奥巴马移民改革行政命令作出裁决,支持包括得州在内的26州的诉讼请求,要求政府暂停实施移民改革行政令,直至法院能就其合法性进行审判。虽然国土安全部宣布遵守法院裁决,但司法部向位于新奥尔良的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延期执行地方法院的裁定,批准政府在诉讼期间实施移民改革新政。

  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当天裁决驳回司法部的请求,认为得州等26个州的诉求有充分法律依据,如果移民改革行政令生效,各州将受到损害,诉讼期间继续暂停实施行政令有利于公众利益。

  奥巴马去年11月宣布绕过国会颁布总统行政令以推进移民改革,预计约500万长期滞留在美的非法移民将免于被遣返。根据新政,只要是在2010年1月1日之前入境美国的儿童、无论现在年龄多大,都可以申请3年在美居留许可,这一政策原定于今年2月18日实施;在美国居住5年以上、其子女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合法居民的非法移民将免遭遣返,这一政策原定于5月19日实施。

  美国移民改革和非法移民问题再度引发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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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法内容

 

  在这篇文章中,留学群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美国移民法的基本内容、历史变迁和一些特别需要注意的条款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美国移民法基本内容

  美国的移民法最早是在1881年制定的, 1952年美国联邦议会通过了美国移民法案, 此后分别在1965年、1978年、 1986年进行了修订, 最后一次修订是1990年。美国移民法的内容包括:入境、居住、入籍、驱逐、难民、避难、签证等。

  美国移民法的历史变迁

  美国移民法从1776年美国建国开始,国会就授权总统保证进入美一的外国人没有疾病而且品性端正,此后有关移民的法律和规定相继问世,经多次修改,最终形成了目前世界上最复杂,最繁琐的移民法规,而每—次变动,不是给见些人带来机会,就是使某些人失去机会。

  1798年《外国人法案》《Alien Act》:该法授权总统驱逐其认为有害于国家安全的外国人出境;

  1808年《美国宪法》修正案:禁止奴隶输入;

  1875年:国会首次对不准进入美国的外国人进行分类,其中包括娼妓,精神病患者等,

  1876年美国最高法院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判决:决定外国人能否进入美国的权利属于联邦政府,任何州设移民条例均属违宪。

  1882年《禁止输入中国劳工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中国廉价劳工大规模的输人,引发社会严重不满,国会立法禁止在1943年以前输入中国劳工,1892年《禁止输入中国劳工法修订案》:规定在美的中国劳工须向政府登记注册.一年后未能出示注册证明者,将可能被递解出境;

  1907年《移民法案》,扩大了不可入境类的范围,其中包括16岁以上的文盲,以及日后对东方人进入美国的限制;

  1921年:国会首次正式制订了移民配额法规,规定每个国家每年进入美国的人数不得超过1910年该国公民在美总数的3%,而允许进入美国的外国移民总数每年不得超过35万人,但西半球国家公民进入美国不受配额限制,

  1924年《种族法案》,国会首次制订了永久性配额,规定除西半球国家外,全世界所有其他国家每年进入美国的移民总数最多不得超过15万人,对每个国家的配额分配以1920年美国的种族结构为依据,同时规定任何外国人要进入美国必须首先向美国境外的领馆申请签证,无签证进人美国将在任何时候被递解出境,此外还增加了对亚洲移民的限制,

  1940年《外国人登记法案》,该法案规定所有在美国的外国人必须进行登记并提交指纹记录,同时增加了递解犯罪人员和颠覆分子的种类。

  1943年《废除禁止输入中国劳工法案》:该法案规定中国居民可以移民美国。

  1945年《战时新娘法案》允许美国军事人员的118,000名配偶及子女移民美国。

  1948年《失去家园者法案》,该法允许40万德国、意大利和奥地利难民进入美国;

  1952年《移民与国籍法》:该法案亦称《麦克卡恩.沃尔特法案》,它为现今的美国移民法奠定了基础和构架。该法融合了以往有关移民的全部法案...

美国移民法庭

 

  美国移民法庭其实并非独立的司法机构,而是联邦政府司法部的下属部门,现在总计约有240名美国移民法庭的法官在为美国司法部工作,也就是在为美国总统工作。下面,留学群来为大家讲解一下美国移民法庭的相关知识。

  美国移民法庭与递解令

  一般来说,移民如果触犯了美国的移民法律或者刑事法律,联邦法院在发放递解令之前会先召开一个递解听证会。移民法院会在这次听证会上对两个问题作出决议:其一,该移民是不是应该被递解出境;其二,该移民是不是还有其他的补救办法。

  如果法官决定发递解令,那么接到递解令的移民应该马上离境。离境有自愿离境和强制离境两种,前者的好处是没有被递解出境的记录,以后再想进入美国也不会遇到太大的困难,不过如果该移民已经在美国非法滞留一年,那么仍然会面临10年内不得再进入美国的处罚。大多数移民官的态度是,如果移民可以拿出有利的证据证明递解令已经被执行,则表示尊重美国的司法,日后提出豁免10年不得入境的限制时,只要解释合理,并且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境给身在美国的家属带来了严重的困难,那么再次入境也不是不可能的。基于不让家人两地分居的人性化考虑,移民局对这种再入境申请的审核通过率还是比较高的。但如果移民当初是被强制离境的,那么再返回美国的概率就微乎其微了。

  然而,有时候被递解的人并不知道自己有递解令在身,因此没有选择离开美国,可是递解令并不会因为移民不知情而不产生效力,即便移民不知情,被递解出境的危机也是依然存在的。那么这种情况移民应该如何去应对呢?

  即使有递解令在身,但是法律固定下依然可以寻求解除递解令的途径,其中最常见的请况有两种。

  第一种情况是,为了避免对在美国替移民申请身份的家人造成严重的困难,申请的条件包括申请者没有犯罪记录,在美国已经停留了相当长的时间。这里所说的家人只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第二种情况是,被递解的人在美国遭遇配偶的虐待或殴打,或者被递解的人的子女遭遇虐待,并且被递解的人在美国住了一定的合法的时间,而且没有犯罪和假结婚的记录。最重要的一点是,被递解的人的离开将给在美国的家人带来极大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向移民局申请解除递解令。

  如果被递解的人觉得自己符合申请解除递解令的资格,就可以向美国的国土安全局提出申请。在这个过程中官员会要求申请人做体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法律上规定证明的义务在申请人这一方,因此申请人一定要仔细准备好各种有用的资料。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寻求律师的帮助,因为申请的手续比较繁琐,准备的文件也非常复杂,只有专业人士进行处理才有可能提高解除递解令的概率。

  美国移民法庭与庇护申请

  首先,虽然移民法庭和移民局同属美国政府的不同部门,但不是同一个部门。一些简单的申请(如家属申请)直接由移民局处理,而法庭主要处理庇护申请和一些复杂的案件,比如有犯罪记录等。在美国移民集中的城市和边境城市一般都有移民局。

  想寻求庇护的人,留学群的建议是要尽早且全面地收集证据。离开中国时护照上的印章和进入美国的入境记录(I-94)就是很好的入境时间证据。庇护最好在进入美国的一年内提出。移民局收到申请后,申请人在打完指模之后就该去问话了。问话通过的可能性很小,通过的一般都是比...

美国移民法律

 

  美国一直是个移民国家,至今,移民对美国社会的作用与影响都依然强大。因此美国移民法律的历次制定、修改都不只影响到美国社会,而是影响到全世界。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美国移民法律的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美国移民法律

美国移民新政

美国移民法大全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于1952年出台,后来经历过多次修订。留学群将在本文中为大家展示最新版(2013年版)的全文目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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