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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考研复试公告各院校已经发布出来了,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沈阳音乐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公告”,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沈阳音乐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安全、公平、科学地做好我院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二)坚持公平公正。严格组织管理,加强信息公开,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三)坚持择优录取。强化复试考核,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加强现代教育手段在复试中的应用,切实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做好招生考试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二、最低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达到A类地区分数线,我院各科目最低分数要求如下:
政 治 38分 外 语 38分
业务课一 90分 业务课二 90分
总 分 347分
三、复试方式、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方式
统筹考虑防控形势,我院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决定采取远程网络复试的方式,笔试科目统一调整为网络实时试题问答。复试前将统一组织考生进行系统模拟演练,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研究生部网站。
(二)复试报名
进入复试考生请于2020年5月24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1.《研究生复试评分单》 (见附件1、附件2),命名方式为:报考培养单位名称及代码_研究方向_考生编号_姓名_复试评分单(例:003声乐歌剧系_声乐演唱_10177XXXXXXXXXX_张三_复试评分单);
2.学术学位各研究方向及专业学位相关研究方向的考生按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沈阳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科目考试要求》提交论文(统一论文封面,见附件3)或作品,命名方式为:报考培养单位名称及代码_研究方向_考生编号_姓名_论文/作品(例:001音乐学系_中国传统音乐_10177XXXXXXXXXX_张三_论文或002作曲系_作曲_10177XXXXXXXXXX_张三_作品);
3.非应届生须提交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材料须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
05-15
考研复试公告各院校已经发布出来了,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齐齐哈尔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公告”,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年齐齐哈尔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公告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机制,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和省招委《关于做好2020 年全省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录取、强化监督”的原则,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坚持办学特色和培养需求,科学设计复试方案。
3.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校长
成员:研究生部主任、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主管院长、学校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后勤处处长、重点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处长、网络信息中心主任及研招办负责人。
2.工作职责
⑴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制订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我校复试和录取工作;
⑵负责组织命制复试试题、专业综合课笔试和同等学历加试考试、评卷工作;
⑶遴选复试工作人员,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德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⑷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⑸检查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性。
(二)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简称监察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纪检监察处处长
成员:纪检监察处、研招办工作人员
2.工作职责
监察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生招生复试中的各个环节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防控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校长
成员:研究生部主任、重点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处长、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党政负责人
2.工作职责
负责防控期间复试工作人员管理工作(扫码、测温、戴口罩); 复试小组需要集中开展工作时需向防控小组报备,有相关突发事件,按我校《应急处置预案》相关措施处理。
(四)成立以学院为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
1.人员组成
招生工作小组组长为学院院长,成员...
05-12
考研复试公告各院校已经发布出来了,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山西中医药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公告”,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年山西中医药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公告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安全性,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督查组和舆情监控组。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集体研究讨论招生录取工作中各项制度、计划分配、分数线划定、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事宜;督查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和调查处理违纪事件,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舆情监控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期间的舆情监控,做好舆情预防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氛围。
(二)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复试专 家小组组长组成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所属各学科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学院复试工作细则,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的各种硬软件保障,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研究决策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各项事宜。
(三)各学院根据招生学科方向成立复试专 家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名,由学科 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及外语考核专 家组成,要求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长期在教学或临床一线工作,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外语考核专 家不受此限制)。每组配备秘书2名,分别负责网络平台调试操作和过程组织协调、资料统计整理等工作。
(四)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 家小组名单需报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备案。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使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为主,“钉钉视频会议”平台为备选。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中旬启动,调剂考生复试工作5月20日以后启动,6月底前全部完成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四、复试工作要求
(一)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二)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须达到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
(三)调剂原则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且须符合我校调剂公告相关规定。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允许调至学术...
03-30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东北师范大学2019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东北师范大学各单位应在2019年4月12日前完成所有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东北师范大学2019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明确、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审定各单位调剂工作办法,统筹调配招生名额,审批各单位上报的拟录取名单。
2.各单位组织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教授委员会主任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开展相应考核工作。
3.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4.各单位组织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和《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规定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工作实施
(一)复试比例
我校执行教育部制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实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可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1.专业课测试
形式为笔试或实践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至3小时。各单位根据《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确定测试内容。
2.面试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所占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1)...
03-29
山西师范大学2019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已经公布,山西师范大学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各学科、专业上线生源和调剂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山西师范大学2019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促进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研考[2019]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我校硕士生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的人才。
(一)坚持科学选拔。以“为国选材、立德树人”为宗旨,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量化业务课考核成绩,对综合素质考核制定科学的评判标准和规范的评判规则,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坚持统筹组织,统一管理。强化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建立强有力的监管工作机制,有效堵塞失职失责漏洞,从源头上遏制和切断一切有违公平公正选拔人才的行为。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宣传、保卫、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党办、校办、纪委(监察室)、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计财处、设备处、后勤处和校医院负责人组成,领导、协调、管理和监督全校的硕士生复试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及若干工作组。
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的相关政策,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研究生院在学校硕士生复试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硕士生复试的各项工作。
(三)各硕士生招生学院分别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以及各学位点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按学...
03-29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了贵州师范大学2019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一起来看看吧!考研复试时间为2019年4月1日、2日、3日。
贵州师范大学2019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部署安排,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事关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关系到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关系教育公平,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各培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统筹管理,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我校调剂、复试和录取各项工作。
(二)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面落实复试录取工作监督。
(三)各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切实开展复试各环节现场监督和巡查,确保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顺利实施。
(四)各培养单位具体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名单、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业课笔试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公布复试成绩等工作,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相关内容。
(五)各培养单位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基本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所有参与复试人员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六)各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七)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统一组织非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听力测试。
(八)校医院负责考生体检工作。
三、复试
(一)复试考生范围
复试包括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分数线标准
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文件要求,确定具体招生专业分数线。针对同一培养单位、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同的分数线,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复试名单确定
1.各培养单位择优拟定复试名单(包括第...
03-27
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北京工业大学2019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请大家在3月24日-4月2日这段时间关注各学院考研复试方案的公布!
北京工业大学2019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一、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北京工业大学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各学院(部、所)复试方案已于3月19日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及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微信号:bjut_yanzhao)公布,请考生届时查询。
二、复试工作
1.复试组织管理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全程监督。
各学院(部、所)成立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学院(部、所)内部按复试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指导教师不少于4人)。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2.复试名单和复试比例
一志愿考生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将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参加复试考生以网上公布名单(不含我校已接收的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为准。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校和学院(部、所)会根据各学科(专业)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拟招生计划。
调剂考生复试。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由相关学院(部、所)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在学院复试方案中提前公布。调剂考生的报名、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于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对于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推荐免试生政审及资格复审。已接收的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按教育部、北京市加分政策执行。
破格复试。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文件精神,申请破格复试基本条件是国家急需但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同时考生专业素质优良且成绩稍低于国家线,由学院(部、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科人才...
03-26
福州大学2019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已经公布,请大家尽早做好考研复试准备!加油吧!相信你能成功!祝大家都能考研复试顺利!
福大研〔2019〕7号
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了做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提高人才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条 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各学院、培养单位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学院须成立7人以上(含7人)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负责学院行政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是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是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成员应包含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学生思政工作的院领导、主要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和纪检委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方案和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并督察复试小组开展工作。
(三)~(八)略
第三条 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我校执行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线要求。
(二)所有专业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至1:1.5之间,具体复试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1.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应定为1:1.2至1:1.5之间。
2.一志愿合格生源基本满足招生计划或低于招生计划的专业,可以先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后如有缺额,再按余下指标差额(应为1:1.2至1:1.5之间)复试调剂生,也可以直接按复试比例(应为1:1.2至1:1.5之间)同批复试一志愿和调剂考生。
3.对于招生计划数仅为1人的专业(包括扣除该专业已接收的推免生数量后计划数只剩余1人的情况),如果...
03-25
03-22
贵州大学2019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已经公布,复试工作拟于2019年3月下旬-4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查阅各学院(中心、实验室)网站。
贵州大学2019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文件规定及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的基本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的基本原则,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基本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纪检委、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统筹领导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二)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小组负责人由学院(中心、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负责具体实施对复试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小组负责人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
(四)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查小组,成员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全校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复试工作
(一)时间及地点安排
复试工作拟于2019年3月下旬——4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查阅各学院(中心、实验室)网站。
(二)资格审查
在复试之前,学院(中心、实验室)必须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各学院(中心、实验室)组织的复试。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
1. 准考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应届本科生需提供学生证、在校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教务部门的公章)及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复试考生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同等学力考生、部分报考条件涉及毕业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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