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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通知,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颁发给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计、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以下是留学群为您提供的详细内容!
高校2016年起自行设计学位证书 证上再无国徽
明年起,颁发给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不得再使用国徽图案。
“看来我们赶上了末班车,成了最后一批拥有国徽版学位证书的毕业生。”今年刚从中南大学毕业的曾英在微信朋友圈中感慨。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通知,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颁发给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计、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同时还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得使用国徽图案。
消息一出,瞬间在高校师生中引发大讨论。网友们纷纷晒起“怀旧版”国徽学位证,有的则开始设想起新版学位证书的设计元素。还有人发出疑问,自行印制是否会导致滥发文凭?
改革背景
学位证书制发方式为何要改革
自1981年中国实施学位制度以来,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给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制定格式和统一印制(1985年至1992年期间,实行过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合一制发,证书由高等学校自行设计印制)。
2008年6月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决定启用新版学位证书,版式、内容和防伪特征等方面都有所变化。 新版学位证书加强了防伪措施,其材质采用无荧光水印纸,纸内夹有防伪图案水印,每个学位证书都有自己的专属编号,可在教育部的学位认证网站进行查询。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学位证书统一格式和印制,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与我国学位制度和高等教育发展阶段相对应的,起到了规范学位证书使用、防止滥授学位和伪造学位证书等作用。但是,随着学位工作和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统一制发学位证书在许多方面已经不适应,学位授予单位也提出了改革要求。调整学位证书制发方式,既符合我国学位工作实际,又体现了国际通行做法,便于人才交流。学位证书制发方式调整后,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证书的信息表达上具有较大空间,可根据培养或学位授予实际,做出本单位的规定。
教育人士评论,尽管还不是高校自授学位,但是自印学位证书已经传达出来了很多关于高校自主办学的良好信号。
学生怎么想
有的期待“个性定制”
“以前是各个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五花八门,现在学位证书也能追求个性化了。”来自中南大学的2014级学生谭江睿对此很期待。他认为,每个学校都有其独一无二的证书,这既是学校对自己培养人才的认可,也说明学位证书开始进入百花齐放的时代。他了解到国外高校普遍实行自授学位,为此特意去网上浏览了部分国外高校的个性化学位证书,觉得很多证书创意十足,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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