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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荆州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和面试已全部结束。根据《湖北省2017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录计划与体检人数1:1比例(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招录计划与体检人数比例为1:1.5),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生人选(见附件1)。现将考生体检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予以公告,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见附件1)分别于2017年8月8日和8月9日上午7:00以前到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前集合(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400元(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
2、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
3、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本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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