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西南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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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南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西南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现有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南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南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西南医科大学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西南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学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西南医科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632(国标码)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第八条 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西南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城北校区位于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段1号;忠山校区位于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3段31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西南医科大学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学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普教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录取期间成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组,对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做到有诉必应、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公布数据为准。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安排在报考我校人数较多且预投档分数线较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