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证券从业人员管理栏目,提供与证券从业人员管理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12-27
各位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友们,留学群精心为您整理了“2018证券从业基本法律法规章节考点:证券从业人员管理”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考试顺利!更多有关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2018证券从业基本法律法规章节考点:证券从业人员管理
第二章 证券从业人员管理
1.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若违反考场规则,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2.证券投资顾问变更岗位,证券分析师变更岗位,证券公司或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申请注销有关人员的原注册登记。
3.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离职,证券公司或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提交离职备案。
4.个人申请保荐人资格,提交材料,申请期间,申请文件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提交更新资料。
5.对保荐机构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批复决定;对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批复决定。
6.保荐代表人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保荐机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书面报告,由证监会予以变更登记。
7.保荐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份向证监会报送年度执业报告。
8.保荐代表人执业证书申请资料存在虚假、误导的,协会自作出不予审核决议之日或注销证书之日起3年之内不再受理申请人的执业注册申请。
9.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后20日内完成注册。下列行为不得注册投资主办人:被监管机构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未满2年;被协会采取纪律处分未满2年等
10.协会对投资主办人自执业注册完成之日起每2年检查一次。有下列行为的不予通过年检: 2年内没有管理客户委托资产;被监管机构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未满2年;被协会采取纪律处分未满2年。
11.诚信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电子文档长期保存。
12.奖励信息、处罚信息效力期限是3年,但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市场禁入信息,效力期限是5年。
13.任何个人和机构可以通过协会网站查询公开诚信信息。
14.查询申请符合条件、材料齐备的,协会自收到申请10工作日内出具诚信报告,查询记录自该记录生成之日起保存5年。(除查询公开诚信信息及会员等按规定权限查询本单位人员)
15.会员或从业人员对诚信信息(奖惩等),协会在15工作日内处理书面更正申请。
16.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人进行不少于60小时的执业前培训,不少于20小时的法律职业道德。
17.证券公司应当在代销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公司住所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金融产品说明书、宣传推介材料和拟向客户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18.保荐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整个保荐工作的全过程,保存期不少于10年。
19.《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规定,管理资质测试的合格成绩有效期3年。
目前,证券从业人员正逐年增加,留学群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证券从业人员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更多证券行业资讯,请关注网站的更新!
证券从业人员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一、现行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目前,《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构成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从业资格如何取得?
通过协会组织的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基础科目和任意一门专业科目的考试,即取得从业资格。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自2003年起,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向社会开放,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人士都可以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协会建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数据库,通过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协会网站自行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和打印成绩合格证。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三、如何取得执业证书?
申请人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具体程序是:
(一)由机构资格管理员在执业证书管理系统中为申请人分配登录号;
(二)申请人登录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填写执业证书申请表,连同打印的书面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等材料提交所在机构;
(三)机构资格管理员对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初审、复审并确认,书面申请表由机构保管备查,电子申请表提交协会;
(四)协会对机构提交的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协会予以通过,生成电子版执业证书,并在协会网站公告。
四、申请从事一般证券业务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从事一般证券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二)被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聘用;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五)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六)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通过了证券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分析科目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二)被证券公司、投资咨询机构或资信评级机构聘用;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教育部认可的);
(六)具有从事证券业务两年以上的经历;
(七)未受过刑事处罚;
(八)未被中国...
09-01
2016年证券从业考试即将来临,广大考生们在看书的同时,也要分清主次,把握重要知识点。留学群证券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证券从业人员管理”,希望对考生们能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留学群。
2016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证券从业人员管理
一、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有关规定
终身禁入证券市场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行为特别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者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
(3)组织、策划、领导或者实施重大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活动的。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
减轻或者免予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以对有关责任人员从轻、减轻或者免予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3)受他人指使、胁迫有违法行为,且能主动交代违法行为的。
(4)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采取证券市场禁人措施的
二、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
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如下:“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这一界定有三层含义:
(1)证券公司与证券经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证券经纪人应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开展范围内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证券公司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证券经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证券经纪人是自然人,不能是机构或团体。
(3)证券经纪人只能是证券公司的代理人而不能是员工或居间人,证券公司委托公司以外的自然人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只能采取证券经纪人的形式,不能采取居间人等其伯形式。
三、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的要求
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在所服务证券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清晰、准确、客观地向客户介绍证券市场和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证券投资和交易有关的政策法规、基础知识、业务流程,帮助客户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
(2)如实向客户传递所服务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证券类金融产品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不夸大、歪曲、隐瞒、遗漏有关内容。
(3)向客户充分提示证券投资的风险,提示客户不要超越自身风险承担能力从事证券投资活...
08-18
下面是留学群证券从业考试栏目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6证券从业《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证券从业人员管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证券从业资讯可以关注我们网站哦!我们将会为大家持续更新最新的证券资讯。
2016证券从业《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证券从业人员管理
第一节 从业资格
了解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范围;了解专业人员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条件;熟悉从业人员申请执业证书的条件和程序;了解从业人员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熟悉违反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掌握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分类及其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投资顾问的注册登记要求;掌握证券分析师的注册登记要求;熟悉保荐代表人的资格管理规定;掌握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执业注册的有关要求;熟悉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二节 执业行为
掌握2016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熟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实施对象、内容、期限及程序。
了解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掌握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执业行为范围、禁止性规定。
掌握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的行为规范。
掌握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的禁止性行为规定和法律责任;掌握投资顾问相关人员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遵循的执业规范。
掌握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规范;掌握保荐代表人违反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或被采取的监管措施。
熟悉资产管理投资主办人执业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
熟悉财务顾问主办人执业行为规范。
熟悉证券业财务与会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
...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中国证券协会:证券从业人员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关于证券从业人员管理,你了解多少呢?一起来看看常见问题解答吧!
一、现行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2002年12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将证券业从业人员纳入统一的资格管理体系,规定自2003年2月1日起,中国境内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必须在取得从业资格的基础上取得执业证书,并赋予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行使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资格管理职责。为落实《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协会于2003年6月发布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 2003年7月1日起实施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2009年3月13日,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为落实此规定,2009年4月,协会发布了《证券经纪人执业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对证券经纪人实施自律管理。
2010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为落实两个规定,2010年11月,协会发布了《关于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对两类人员的注册管理做出明确规定。
目前,《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构成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从业资格如何取得?
通过协会组织的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基础科目和任意一门专业科目的考试,即取得从业资格。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自2003年起,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向社会开放,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人士都可以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协会建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数据库,通过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协会网站自行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和打印成绩合格证。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三、如何取得执业证书?
08-26
关于现行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的基本制度你了解多少呢?你知道有哪些行业规定吗?下面我们来看看由留学群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的证券从业人员管理的基本制度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问:现行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答:2002年12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将证券业从业人员纳入统一的资格管理体系,规定自2003年2月1日起,中国境内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必须在取得从业资格的基础上取得执业证书,并赋予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行使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资格管理职责。为落实《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协会于2003年6月发布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2009年3月13日,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为落实此规定,2009年4月,协会发布了《证券经纪人执业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对证券经纪人实施自律管理。
2010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为落实两个规定,2010年11月,协会发布了《关于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对两类人员的注册管理做出明确规定。
目前,《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构成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的基本制度。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一、现行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2002年12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将证券业从业人员纳入统一的资格管理体系,规定自2003年2月1日起,中国境内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必须在取得从业资格的基础上取得执业证书,并赋予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行使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资格管理职责。为落实《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协会于2003年6月发布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2003 年7月1日起实施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2009年3月13日,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为落实此规定,2009年4月,协会发布了《证券经纪人执业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对证券经纪人实施自律管理。
2010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为落实两个规定,2010年11月,协会发布了《关于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对两类人员的注册管理做出明确规定。
目前,《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构成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从业资格如何取得?
通过协会组织的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基础科目和任意一门专业科目的考试,即取得从业资格。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自2003年起,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向社会开放,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人士都可以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协会建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数据库,通过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协会网站自行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和打印成绩合格证。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三、如何取得执业证书?
申请人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具体程序是:
(一)由机构资格管理员在执业证书管理系统中为申请人分配登录号;
(二)申请人登录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填写执业证书申请表,连同打印的书面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等材料提交所在机构;
(三)机构资格管理员对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初审、复审并确认,书面申请表由机构保管备查,电子申请表提交协会;
(四)协会对机构提交的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协会予以通过,生成电子版执业证书,并在协会网站公告。
四、申请从事一般证券业务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从事一般证券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二)被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聘用;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五)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六)品行端正,...
证券从业人员管理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