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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证券从业考试即将来临,考生们也要从各个方面出发,保证自己正常发挥。留学群证券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申请条件”,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申请条件
入门资格考试通过获得入门资格,一经注册就可从事证券经纪人业务。
申请从事证券经纪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 申请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除规定科目考试合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年满18周岁;
(三)已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最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七)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八)已接受证券公司组织的不少于60个小时的执业前培训,其中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且经测试合格;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成绩如何衔接?
2008年12月-2009年11月期间,证券业协会曾组织8次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开考两科,一科是《证券市场基础》,另一科是《证券经纪业务营销》。
(1)通过考试科目《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考生,可以认定为改革后的入门资格考试合格。
(2)只通过《证券市场基础》的考生,还需要通过改革后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就可以认定为入门资格考试合格。
(3)只通过《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考生,可以任选通过改革后的《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或《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一科以后,就可以认定为入门资格考试合格。
入门资格考试合格可申请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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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了解证券经纪人是做什么的吗?以下资讯由留学群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证券经纪人是做什么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证券经纪人不可以做什么?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自律规则的要求,证券经纪人应当通过所服务的证券公司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执业注册登记,并领取由所服务的证券公司颁发的证券经纪人证书,之后方可执业。
证券经纪人要在执业过程中主动向客户出示证书。其执业活动不得超出证书载明的代理权限范围,不得有下列行为:1、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2、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3、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4、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5、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6、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7、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8、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9、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行为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广大投资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当发现证券经纪人存在上述行为时,应予以拒绝,并可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举报。
证券经纪人可以做什么
随着“一人一户”政策的放开,证券市场客户的竞争将更加充分。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人的授权范围仅限于:(一)向客户介绍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二)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三)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四)向客户传递由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五)向客户传递由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
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行为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广大投资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接受证券经纪人的宣传、推介和服务时,要主动查验证券经纪人证书,仔细阅读证书载明信息,了解证券经纪人身份、服务的证券公司及其证券营业部、代理权限、代理期间、执业地域范围及禁止行为,发现证券经纪人涉嫌违规执业等问题的,应拒绝接受其宣传、推介和服务,并可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举报。
对证券经纪人证书及其载明信息的真实性,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http://www.sac.net...
08-04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关于发布《证券经纪人执业注册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证协发[2009]59 号
各证券公司:
为配合《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做好证券经纪人执业注册登记工作,我会制定了《证券经纪人执业注册登记暂行办法》,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发布施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券公司委托公司以外的人员作为证券经纪人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应当按照《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为其向我会进行执业注册登记。我会依据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出具的同意公司委托证券经纪人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现场核查意见,为证券公司办理证券经纪人执业注册登记事宜。
二、通过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的,视为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仅通过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的人员,不得从事除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以外的业务活动。自2010年起,我会不再举办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
三、证券公司为证券经纪人进行执业注册登记和颁发证券经纪人证书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我会《证券经纪人执业注册登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证券经纪人执业注册登记的相关费用参照从业人员的标准执行。证券公司的员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按照我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营销活动人员资格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办理执业注册登记。
四、证券经纪人证书由我会统一印制、编号。我会委托地方协会办理空白证券经纪人证书的发放工作。各证券公司可向公司住所地的地方协会领取空白证券经纪人证书。证券经纪人证书工本费为5元/本,由地方协会代为收取。
五、各证券公司应严格遵守我会制定的《证券经纪人执业注册登记暂行办法》。我会将结合每年的从业人员年检工作对各证券公司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证券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将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证券经纪人执业注册登记暂行办法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人执业注册登记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证券经纪人为证券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称协会)负责证券经纪人的资格考试、注册登记、证书印制、后续职业培训等事宜,并对证券经纪人执业注册登记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 执业注册和证书管理
第四条 证券经纪人应通过其所服务的证券公司向协会申请执业注册登记。
第五条 证券经纪人进行执业注册登记,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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