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贵州政法干警

留学群专题频道贵州政法干警栏目,提供与贵州政法干警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贵州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考察公告(第3批)

 

  考生们来看看本文“贵州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考察公告(第3批)”,跟着留学群公务员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贵州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复检工作基本结束。根据《贵州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公告》的有关规定,拟对体检复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在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的统一组织下,由招录单位或招录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招录公告的规定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复检合格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因无正当理由提出放弃考察的考生,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其情况对其建立不诚信档案。

  考察对象详见《贵州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考察对象名单(第3批)》(见附件)。

  三、有关事宜

  1、考察办法按照招录公告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招录单位的考察工作须在2017年2月4日前完成,2017年2月6日前将考察结果报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3、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搞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考察、拟录取人员公示各环节的实施时间或地点等内容都将在“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0851-86826549 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0851-85831008-7368 省司法厅

  0851-85810731 省监狱管理局

  0851-85828970 省戒毒管理局

  监督电话:0851-85837250 贵州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附件:贵州省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考察对象名单(第3批)

  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2017年1月22日

  政法干警栏目精心推荐:

  2016年政法干警结构化面试流程

  

贵州2016政法干警总成绩计算方法

 

  留学群政法干警考试频道为您提供“贵州2016政法干警总成绩计算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笔试总成绩合成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二.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政法干警栏目精心推荐:

  2016年政法干警结构化面试流程

  2016年政法干警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2016年政法干警面试技巧之“四到”

  2016年政法干警面试技巧之“动”与“静”

  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汇总

  申论热点 | 申论范文 | 行测 |

2015年贵州政法干警面试考情深度详解

 

  留学群政法干警考试频道为您整理推荐“2015年贵州政法干警面试考情深度详解”,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面试基本情况


试题情况
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
面试题量 一般为1-2天,一天一套题,每套题含3道题目。
面试时间 时间为15分钟

2015贵州政法干警申论热点及范文:流动人口子女教育

 

  2015贵州政法干警申论热点及范文:流动人口子女教育


  【背景材料】

  教育公平是当前教育领域最突出的焦点问题,其中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权利的不平等问题,尤为社会各界所关注,但受户籍制度的限制和地方利益的驱使, 国家有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很难得到真正落实。公办学校有限的资源,难以承受外来人口子女生源的压力,多数地方 政府和公办学校总是要优先保证本地居民子女的教育需求,对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或者拒绝接纳,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提高入学门槛,收取高昂的借 读费。因而,流动人口的子女教育问题颇为显著,教育公平问题倍受质疑。

  【习题示例】

  请围绕“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这一主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字数1000~1200字。

  【参考范文】

  逐步推进流动人口子女“学有所教”

  教育公平是当前教育领域的焦点问题,其中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权利的不平等问题,尤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 要基础,必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级政府是实施义务教育、提供教育公共产品的责任主体,要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必须强化政府 责任,落实党和国家“努力实现教育平等,维护社会公平”的有关方针政策,逐步推进流动人口子女“学有所教”。

  推进流动人口子女“学有所教”,是我国社会和谐稳定与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不断膨胀,并呈现出“家庭化”的趋势。有了家、 有了孩子就有教育需求,而流动人口子女接受教育却遭遇种种障碍:首先是户籍制度的壁垒。由于我国居民的户籍与教育等社会福利相联系,流动人口子女没有户籍 就难以在当地入学,这成为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最大障碍。其次是教育资源的“瓶颈”。城市人口密集,教育资源有限,难以承受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 压力。最后是地方利益的门槛。出于地方利益考虑,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往往优先保证本地居民子女的教育需求,对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设置门槛,将 无力负担高昂学费的农民工子弟拒之门外,使国家的有关政策很难得到真正落实。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教育公平,关系到 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要实现教育平等,进而推动社会在和谐氛围中持续进步,就必须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

  逐步推进流动人口子女“学有所教”,是当前我国的现实选择。在社会管理制度难以突破的条件下,各地方政府立足当地实际,采取稳妥的方式逐步推进流动 人口子女“学有所教”是最现实的选择。这不外两条路,一是依托公办学校,二是扶持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文件规定,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要“以流 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武汉市的经验表明,只要政府有足够的决心、采取得力的措施,就一定能把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落实到位。具备条件的城市政府应借鉴 武汉市做法,保证足够的财政补贴,对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一视同仁,纳入公办学校就读。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引导、支持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发展, 给予一定数额的财政补贴,保证...

2014贵州政法干警考试职位表

 

  留学群政法干警频道讯:2014贵州政法干警考试职位表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从《贵州2014年政法干警招考简章》中可知:

  招录计划和试点院校:

  2014年我省计划招录454人,其中,法院系统61人;检察院系统25人;公安系统58人;司法系统310人。面向已退役士兵招录112人、2014届应届毕业生招录211人;面向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招录45人、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86人。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46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301人,专科试点班107人。

  承担我省培养任务的院校为西南政法大学(院校代码:10652)、西南民族大学(院校代码:10656)、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院校代码:1004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院校代码:10175)、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院校代码:1190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2869)、山东政法学院(院校代码:14100)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2929)、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2601)等9所院校。

  报名时间: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8月29日9:00至9月2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点击下载>> >>贵州省2014年政法干警...

关于2012年贵州政法干警的招录通知

08-07

标签: 公务员资讯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个部委局《关于印发<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政法[2012]155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机制,加强我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今年继续开展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特制定《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实施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

  一、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部队退役士兵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我省经济欠发达的县(市、区、特区)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原则是:
  (一)招录有序。全省招录培养试点工作要在组织、编制、教育、财政、人社和政法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后定向上岗等项工作。
  (二)公开公正。招录工作要在省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依据有关政策,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
  (三)统考择优。招录培养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教育厅组织,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后一律到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满规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五)严格管理。各有关部门、政法院校应按照招录培养试点工作方案,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培养学生的素质。要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指导,统一协调组织,确保招录培养试点工作有序进行,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组织实施,办公地点设在省政府大院五号楼13楼省公务员局1310室。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招录试点工作有序实施。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部门及有关院校应根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的口径进行宣传。
  三、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
  (一)专科教育(职位类别为C)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为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区、特区)级以下基层法院(定向招录的“双语”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职位类别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