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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上半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啦!报名时间将在2023年3月10日至4月9日进行。相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已整理在下文了,各位考生可以来看看哦!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上半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安排”,供考生参考阅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3)。
(六)报考人员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2.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3.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4.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年龄应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应40周岁及以下 (1983年4月1日后出生)。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能测评和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院官方网站(www.lnpc.cn)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4月9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辽宁警察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及《辽宁警察学院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lnpcgkzp @ 163.com进行报名,要求邮件主题均为“姓名+所报岗位”,不按规定发送或提供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03-09
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上半年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0名,共有招聘岗位27个,招聘报名工作的安排及须知公告如下,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3)。
(六)报考人员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2.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3.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4.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年龄应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应40周岁及以下 (1983年4月1日后出生)。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能测评和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院官方网站(www.lnpc.cn)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4月9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辽宁警察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及《辽宁警察学院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lnpcgkzp @ 163.com进行报名,要求邮件主题均为“姓名+所报岗位”,不按规定发送或提供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
09-26
留学群考研报名频道资讯:2015辽宁考研报考点安排,希望帮助大家迅速找到考研报名点!
2015辽宁考研报考点安排
报考点代码 | 报考点名称 | 报考点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报考点限制条件 |
2101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五纬路21号 | 110003 | 024-62180575 | 接收报考全国统考(不包沈阳理工大学、沈阳化工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和管理联考类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硕士专业的考生。 接收报考沈阳市招生单位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的考生。 接收沈阳市域内应试语种为俄语和日语的考生报考(不含法硕联考) |
2102 | 辽宁省大连金州新区招生办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斯大林路687号 |
116100 | 0411-87877707 | 接收大连市户口或工作在金州域内的往届生的全国统考和管理联考类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硕士专业的报考。 接收辽宁中医药大学、大连大学、大连民族学院、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大连财经学院、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和大连艺术学院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全国统考和管理联考类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硕士专业的报考。 接收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全国统考和管理联考类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硕士专业的报考 |
2103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招考办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熊家岗路28号 | 110026 | 024-25441672 | 接收报考全国统考(不包沈阳理工大学、... |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辽宁警察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辽宁警察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警察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全部在主校区办学。
主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
03-09
辽宁的考生注意了,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3年上半年的辽宁警察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的通知,考试报名时间定于3月10日到4月9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上半年辽宁警察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3)。
(六)报考人员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2.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3.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4.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具有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年龄应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应40周岁及以下 (1983年4月1日后出生)。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能测评和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03-09
辽宁的考生注意了,辽宁2023年上半年警察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的公告已经发布了,考生请做好考试报名的准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上半年辽宁警察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 名称 | 岗位 类别 | 岗位 简介 | 招聘 人数 | 招聘条件 | 招聘 方式 | 备注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学历 | 学位 |
06-01
辽宁警察学院是“一校两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专科教育,共开设11个本科和1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辽宁警察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辽宁警察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警察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在分校区办学。
分校区具体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95号。其余所有专业均在主校区办学。
主校区具体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9.0万平方米(约合885.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3.0平方米;生师比19.2;专任教师262.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3.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174.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4933.3元;图书73.8万册;生均图书134.7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全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辽宁省公安厅核定的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按照公安部《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要求,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计划不超过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拟录取数。
3、学院所有专业均进行英语授课,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男女生招收比例:公安类本科专业女生名额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辽宁警察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辽宁警察学院2018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警察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全部在主校区办学。
主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9万平方米(约合885.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2.6平方米;生师比16.4;专任教师26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0%,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4.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697.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7469.8元;图书67.4万册;生均图书152.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预留计划不超过学院本科招生计划的1%,按照公安部《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录取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
3、学院所有专业均进行英语授课,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男女生招收比例: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女生名额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男女比例不限,根据专业性质和就业要求女生慎报。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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