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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将于3月22日-3月28日报名,4月21日笔试,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8上半年四川遂宁公务员考试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不再单独表述)1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8年3月22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18年3月22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大学生村官” (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五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服务期满2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2年3月22日至2000年3月22日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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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 2017 年下半年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以下不再单独表述 )2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18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7年8月17日( 此次公招 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 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至 2017 年 8 月 17 日 ( 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 “ 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 ” 计划、 “ 三支一扶 ” 计划、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 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其中,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服务期满 2 年。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年龄在18—35周岁( 1981年8月17日 至 1999年8月17日 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 1976年8月17日 以后出生);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 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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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6下半年四川遂宁公务员考试公告”,跟着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不再单独表述)2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6年10月26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16年10月26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等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10月26日至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 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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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报考遂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们,来看看考试公告吧!本文“2016上半年四川遂宁公务员考试公告”由留学群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不再单独表述)2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 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等五项目人员。
已通过定向招考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再报考定向招考的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3月17日至199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 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中 共 遂 宁 市 委 组 织 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126名,其中人民警察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3年 9月20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年龄在18—25周岁(198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其他职位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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