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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的任务完成后,往往都需要我们撰写报告,写报告大概是现职业人士最常见的一件事情。优秀的报告是怎么写成的?下面是留学群的编辑为你推荐的“部门工作自查报告”,我们希望以下的建议能对您有所启发和帮助!
一、地税部门党风政风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地税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多年来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突出成效,但从新形势、新要求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廉政监督不到位
目前,地税部门的廉政监督基本以上级主管机关为主,客观上造成班子的权力使用在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上级主管机关虽有监督权,但由于时空距离尤其是工作人员数量等因素的限制,事实上很难进行有效监督。
(二)预警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地税部门廉政预警的一般做法是在领导干部被选拔任用前对其进行廉政诫勉谈话,形式较为单一。而近年来出现的反面典型,又恰恰表明了这样一种现实情况:对于一个单位的“一把手”,上级监督不到,群众监督不了,同级又不敢监督,从而导致贪腐现象的产生。其实,每个岗位都有其特点,都可能存在容易导致职务犯罪的各种诱惑,完全的自律不可能是永远有效的,必须靠制度进行约束。
(三)监督渠道不畅
一是干部职工反映真实情况的渠道不畅。目前仍然缺少一种能让群众畅所欲言的情况反映机制,信息失真、信息滞后、信息匮乏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另外,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情况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以及一些部门的相互推诿、扯皮现象,打击了干部群众反映真实情况的`积极性。二是群众实行民主监督的渠道不畅。虽然当前在开辟民主监督渠道上作了大量工作,但民主监督渠道还是显得不够充足,即使已有的渠道,如实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也由于评议方法、评议机制不健全以及评议结果没有很好地与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挂钩,自查报告民主监督渠道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在舆论监督上,同样缺乏专项法律保障,使得监督主体的职能和权利未能得到有力的保障。
(四)监督制度不全
一是在制度内容安排上,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对权力的内在有效制衡,合理分配上缺乏具体规定。二是有的制度规定得比较原则,过于简单,制度之间缺乏连贯性系统性;有的制度只管眼前,不管长远,缺乏预见性和前瞻性。三是在制度执行落实上,有的制度执行起来弹性比较大,刚性不够;有的制度执行得不力,“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抓落实、动真格不够。
二、完善地税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增强监督意识,形成监督的良好环境
首先需要增强个人的监督意识。要在营造监督氛围、畅通监督渠道、保障监督权利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广大党员的监督意识,调动党员开展监督的积极性。要营造主动监督、乐于接受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其次,要拓宽党内民主,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使党员充分了解党内事务,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批评权和建议权等,对党内事务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健全党内党员议事、倡议、批评、检举、控告的具体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相关信件箱,实行来访接待日,对党员提出的重大意见和建议,要实行跟踪督办,进行反馈,或其他形式公布督办结果。要普遍建立对...
07-28
20号),重点就各单位如何开展好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作了明确安排,并要求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同时,我局组织人员对x粮公司、xx公司等5家重点单位开展了检查(复查)。检查中,我们从统计从业人员是否有统计职业资格,统计原始单据是否整理规范、保存完整,统计台账是否建立、记载是否完整,统计报表上报是否及时、保存是否完整,原始单据、台账、报表之间数据是否一致等方面开展了认真的检查、核实。
三、检查结果
从整体检查情况来看,在统计制度执行和统计管理工作中,我局领导重视,明确有主抓领导,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具体。工作开展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对社会各类涉粮企业的法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指导和统计监督检查,全社会统计覆盖面逐步提高。
从各单位自查和我局抽查情况来看,经过几年来我局粮食流通统计管理有关工作的开展,我县涉粮企业的统计法规政策意识和统计实际工作有了较大提升,绝大部分单位统计从业人员都持有统计职业资格证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学习证,统计相关基础工作逐步扎实,统计数据质量逐步提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个别企业(指xx公司)人员流动性较大,统计人员不稳定。新上岗人员无统计职业资格证、业务生疏;甚至因业务手续交接不严格,造成统计档案资料缺失、不完整,业务衔接不上。
二是部分企业(主要指由原各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后注册成立的民营性质的14家企业)因故未能正常开展经营,虽有企业之名、但无经营之实,经营业绩空白,所以,未能正常报送相关统计(月)报表。
三是非国有企业的统计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限于企业负责人的管理决策意识、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其他一些原因,相对来说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的统计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有关粮食收购、销售等码单制作不科学、填写不规范、传递不合理、归集整理不及时、不完整,或因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查对核实困难。其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无法核定;二是对有关企业从粮食交易市场竞买的临储小麦或不完善粒超标小麦等政策性粮食,《交易细则》中虽有诸多明确的监管要求,但实无有效的监管手段;何况有关的竞价交易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通报给基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掌握不到企业的“底细”,这部分粮食究竟有多少真正落实了政策要求很难下结论。
四是由于粮食流通环节多,难免出现诸如甲从农户收购了粮食已作了(从生产者直接收购)统计上报,尔后销给了某粮食经营或加工企业乙,乙再作(从生产者直接收购)统计上报这样的重复统计等问题。
五是目前沿用的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包干)管理制度过于死板,有关损耗不能正常核销,出现了事实上的“账实不符”。
对以上个别企业存在的统计人员无职业资格(指xx公司、xx公司)的问题,已责成企业限期送学取证;对部分单位统计台账记载中出现的不规范等问题,当场作了指导纠正;对因搬迁不慎(指xx公司)、业务交接不严格(指xx公司)等导致档案资料丢失不全的,要求企业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要求所有企业的统计人员要积极加强统计法规政策和统计业务及电脑应用等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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