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镇江应届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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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司法局2017年应届本科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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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江苏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现就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我市不受理此类申请。

  (三)毕业证书原件。

  (四)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小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三、申领时间和地点

  1、申领时间:7月20日——24日(其中7月23日休息);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2、申领地点: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镇江市市政府1号楼3楼335室(镇江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11—80820821.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镇江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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