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长春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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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长春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留学群整理了2018长春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该学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锦河街155号,想了解更多学校咨询的考生们,请详见以下内容。

  2018长春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18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长春健康职业学院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健康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第五条 学校性质:民办。

  第六条 招生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校办学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锦河街155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一)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二)休闲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三)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四)早期教育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1500元;

  (五)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9800元。

  (六)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七)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八)康复治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九)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5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九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健康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手续

  第十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困难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困难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十一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及相关程序:学校对学生的资助坚持扶持与解困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通过资助,鼓励引导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推行以勤工助学为主导,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形式的助学措施。经济困难学生主要通过国家助学...

2022年长春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长春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风景秀丽,交通便捷,人文气息浓厚的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共有9个院系,25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是留学群为大家整理的“长春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长春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健康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德乡阳光社区锦河街155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一)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二)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三)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四)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五)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六)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七)宠物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八)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九)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十)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十一)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十二)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十三)早期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十四)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十五)休闲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十六)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十七)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十八)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十九)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二十)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二十一)生物信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二十二)药膳与食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二十三)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

  (二十四)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

  (二十五)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博学路。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东方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眼视光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所有专业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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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办学地址:1、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一合大街大学城;2、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学路2067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我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东方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社区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药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条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录取...

2022年黄山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黄山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医药卫生类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坐落于被誉为“天下第一名山”的黄山脚下,共开设了8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是该学院的招生章程,感兴趣的考生来仔细阅读了解一下吧!

  黄山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黄山健康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 职(专 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黄山南路28号

  一、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考试院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录取。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遵循“志愿优先”原则;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其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的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其余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原则录取,依次类推。

  3.入学资格复查: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4.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体检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录取期间,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费〔2022〕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三、奖助措施: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档助学金4000元/年、二档助学金3000元/年、三档助学金2000元/年。(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并执行最高资助标准)

  2.学校设立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等。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国家开发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安徽省)两家机构申请办理信用助学贷款。

  4.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拓宽勤工助学渠道,推荐和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因疾病或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生活困难的学生。

  四、颁发证书:

  学生修满规定的学业学分,成绩合格,由黄山健康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五、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59-2177777

  学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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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55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安乐东路,邮政编码:5254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茂名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类。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

2022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院对填报志愿的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予以录取,下面是留学群为大家整理的“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米沙子镇四家子村委会金汇大路62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中药材生产与加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眼视光仪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社区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800元;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美容美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药品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长春东方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 (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

2009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9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     院校全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二、     校    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学路

三、     层    次:高职

四、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五、     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录取过程中,院校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办理(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录不满再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考生);专业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处理(即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志愿录取;两名考生总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比较英语成绩,其次比较数学成绩,再次比较语文成绩,最后比较综合科成绩,如各成绩均相同,则由学院领导视客观情况决定。);未录满专业再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完所有专业。最后,如果个别专业还未录满,则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

3、  在院校第一志愿已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  报考我院考生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各种指导意见》执行。另外,考虑到医科特点,我校限招色盲、色弱的考生。

6、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六、收费标准

按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吉教计字(2000)68号吉省价收字(1999)24号]执行,所有专业(护理、药学、生物制药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学费6000元/年(内蒙古学生5500元/年)。

七、证书种类

证书种类: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学路      邮编:130118

联系电话:0431—86172678   84559559   84523955

传    真:0431—84559559

网    址:www.dfzy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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