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阜新执业药师合格人员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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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2015执业药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5年阜新执业药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已经公布了,大家知道领取时间、地点和需要准备的材料吗?留学群执业药师考试网为您整理了相关注意事项。

  

辽宁阜新2015执业药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根据《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辽人社发〔2014〕9号】及《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试行)》【辽人社发〔2016〕6号】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对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出版、审计师、翻译、经济师、执业药师、一级建造师及一级建造师增项等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及颁发证件。

  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证明。(学历证明是指:中专学历及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入学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 ;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上(www.chsi.com.cn)的学历信息。)

  请以上人员携带材料于

5月5日至5月25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到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侧楼三楼考试中心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并接受发证部门的复核。

  材料复审合格后,请于6月10日至6月20日领取合格证件。

  凭虚假证书报考、擅自涂改证书及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者,不予发证。

  阜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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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阜新执业药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信息

 

  留学群执业药师栏目整理了“2016阜新执业药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信息”大家快做好准备吧。

  关于2016年执业药师、注册测绘师、经济师及审计师考试合格人员复审及领证时间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辽人社发〔2014〕9号】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对2016年执业药师、注册测绘师、经济师及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及颁发证书。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需携带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职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一份;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需携带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一份;

  经济师及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需携带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一份;

  (注:中专学历及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明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内“入学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明需提供学信网学历信息,网址为www.chsi.com.cn。)

  请以上人员携带所需材料于3月27日至4月28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到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侧楼三楼考试中心303室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并接受发证部门的复核。

  材料复审合格后,请于5月22日至5月26日到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侧楼三楼考试中心301室领取合格证书。

  凭虚假证书报考、擅自涂改证书及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者,不予发证。

  阜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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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5年执业药师新考生预合格考后复核公告

 

  天津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新考生预合格人员名单已经公布,同时需要进行考后复核,想知道审核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吗?跟着留学群执业药师考试频道一起来看看吧,更多执业药师相关信息与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关于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预合格“新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已经公布,现将2015年的“新考生”(指2015年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预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请预合格人员名单中的“新考生”于2016年1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持与报名时上传一致的毕业证书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18号)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

  特此通知。

  附:天津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新考生”预合格人员名单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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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复核

 

  执业药师的报名正火热开启,本文“2017广东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复核”由小编整理,更多信息请关注留学群!

  2017广东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复核

  根据“广东2017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可知:2017广东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复核具体如下:

  2017年广东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复核所需材料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2. 考试报名表

  3. 工作简历表...

2017年兴安盟执业药师区外报名人员资格复核通知

 

  留学群为你带来[2017年兴安盟执业药师区外报名人员资格复核通知],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执业药师考试频道查看相关资讯,可按Ctrl+D收藏频道!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关于2017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区外省份报名人员资格复核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对2017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持区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时间:2017年9月4日—9月8日。凡不按本通知要求参加复核的报名人员,均视为不符合报名规定,取消报名资格。

  二、复核地点:盟党政办公大楼117室。

  三、携带材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高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年限工作证明(需明确现是否在岗,从事专业工作起止年限等)。

  联系电话:0482-8266117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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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执业药师考后复核通知

 

  留学群为您带来“2017年深圳执业药师考后复核通知”供您参考,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小编将及时为您更新,祝大家新年新气象!

  2017年深圳执业药师考后复核通知

  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8年1月31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公布,目前尚未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合格标准。我市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通过考试的考生(附件4),按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考后复核材料。

  一、提交材料复核方式

  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本次提交考后复核材料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无须到现场提交。考生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首页“系统入口”进入“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sz12333.gov.cn/tip/ ),具体提交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附件6)。

  二、网上提交考后复核材料时间

  2018年2月23日10:00至2月28日17:00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执行。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二)报考全部科目(4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广东清远2016年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复核时间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已圆满落幕,留学群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提供“广东清远2016年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复核时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

  清远市广大考生: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12月20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

  一、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暂定合格标准: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清远市”的考生,请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劳动大厦402人事考试院送交资料。清远市全科上线人员名单(附件1),请自行下载核查。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执行。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二)考全科(四科)报考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2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

云南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考后复核公告

 

  云南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需要进行考后复核,想知道审核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吗?跟着留学群执业药师考试频道一起来看看吧,更多云南执业药师相关信息与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考生可在页面左侧“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次考试成绩。>>云南2015年执业药师成绩查询入口

  对上述考试主观题科目成绩有疑问的,可到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地市”提交查分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

  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均达到各科试卷总分的60%(即每个科目均达到该科目试卷满分的60%)的考生人员请于

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2月6日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的成绩查询页面填写资格复核登记表,并于2016年2月6日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和工作年限证明等与报名资质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报名时所选的“报名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附:报名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

  玉溪 0877-2022699 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20号

  版纳 0691-2123610 景洪市易武路17号

  丽江 0888-5127622 5105619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北段200号荣华片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中心4楼(市公路总段南100米,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斜对面)

  保山 0875-2130833 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4楼414室)

  迪庆 0887-8222605 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迪庆州政府大院2号楼四楼迪庆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普洱 0879-2134964 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

  昭通 0870-2125983 昭通市昭阳区晨曦路56号

  曲靖 0874-8967974、8967990 曲靖市麒麟北路18号

  楚雄 0878-3375119 楚雄市阳光大道一公司两市场四栋五楼

  红河 0873-3732561 蒙自市天马路州行政中心C227

  文山 0876-2129133 文山市果园街35号

  大理 0872-2316316 大理市下关龙山行政办公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

  德宏 0692-2213725 芒市胞波路60号

  怒江 0886-3622204 泸水县怒江州政府第二办公区

  临沧 0883-2150108 临沧市迎宾路124号 临沧市人才市场考试中心

  云南省人才市场 0871-63643756 人民中路170号

  昆明市人才市场 0871-64109360 昆明市民航路2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