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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宜昌2014公务员体检详情通告,由公务员考试资讯中心公务员体检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各位考生:
宜昌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综合成绩已公告。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予以公告。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报考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各职位招录计划与体检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选240人(名单附后)。
报考公安、森林公安考生的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上午7:00以前到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十二楼报告厅(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43号。市内考生乘坐2、6、11、19、25路就近下车到达;市外考生在宜昌东站乘1路公交车在市中心人民医院转乘2路公交车到市一中站下车,也可乘坐出租车直接到达)集合点名。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体检费(400元左右,不含复检费),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一寸照片1张。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地用餐(免费提供)。
3、测量身高采用双佳超声波体检设备。
4、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体检后,个别考生可能有要求进行复查的项目,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在体检结果未正式出来前尽可能不要离开宜昌。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
7、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本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6252140、6056396。
07-07
2014黄冈考录公务员体检详情通告,由留学群公务员体检栏目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黄冈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就黄冈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普通职位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街道机关定向招录社区干部职位按照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此次体检分两天进行,其中7月12日上午进行市直、县直职位考生体检,7月13日上午进行乡镇、街道职位考生体检。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7:30前到黄冈电信公司胜利街营业厅(黄冈市黄州区胜利街68号,黄冈市实验小学对面)门口集中,然后统一乘车到指定的医院。
2、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前一天晚8时后开始禁食禁水,以便空腹抽血及其他检查。
3、每位考生须交纳体检费300元,由医院现场收取。
4、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并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1张。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时参加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
联系电话:8128655、13607255423
附:黄冈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下载后用Excel打开)
中 共 黄 冈 市 委 组 织 部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 冈 市 公 务 员 局
...06-25
2014襄阳公务员体检详情通告,由公务员考试资讯中心公务员体检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4年襄阳市考录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报考职位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录计划与体检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4年6月28日上午6:30以前到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公大楼门前集合(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市图书馆对面,可乘坐6、8、21、25、29、511、512、533路车在市图书馆站下车)。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体检费400元(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职位的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后,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具体时间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710-3511681转8166;0710-3605596
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阳市公务员局
...06-25
2014南平公务员体检事宜通告,由公务员考试资讯中心公务员体检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关于2014年南平市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4年南平市公务员考试录用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已在南平市公务员局网站公示。经研究,定于2014年7月上旬分批开展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各职位招考计划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二、集中时间、地点
(一)公安(含森林公安)、法警职位
定于2014年7月3日(星期四)上午7:10,在南平市公安局3楼会议室集中。
(二)其它机关(含参公)单位的职位
定于2014年7月6日(星期日)上午7:10,在南平市委党校集中(南平市杨真路77号)。其中,政府系统职位在教学楼一层阶梯教室集中(学校正门进);党群系统职位在办公教学楼3楼学术报告厅集中(学校正门往上30米斜坡口进)。
请考生注意区别不同职位的集中时间和地点。
三、其他事项
1、体检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凭此进场集中)、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以及体检费用(约三四百元)。
2、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体检前一天请勿熬夜、饮酒,注意休息,晚上9点后请勿进食。
3、考生有特殊情况或女性经期、怀孕者,请在体检时告知医护人员和带队人员。
4、体检期间考生手机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谢绝考生亲友陪同,请予理解支持。
5、根据省上有关规定,进入体检、考察、录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南平市公务员局
2014年6月25日
...07-07
黄山2014年公务员体检详情通告,由留学群公务员体检栏目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关于黄山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4〕65号)精神,现将黄山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4年7月12日、13日。
二、体检地点:详见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书。
三、办理体检确认手续
1、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见附件)于7月11日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均为原件),以及两张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到黄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屯溪区滨江东路8号,市体育馆附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缴纳体检费用(男304元/人,女313元/人),领取《体检通知书》。窗口工作时间为9:00-17:00。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559-2355345(考录办),0559-2330639(窗口)。
如委托他人代办体检确认手续的,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须携带考生书面委托书、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档)办理。因委托他人代办出现《体检通知书》遗失等问题的,责任由委托考生自负。
2、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由此出现招录职位体检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适用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转发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等有关文件的通知》(皖公局秘〔2013〕8号)等规定,以及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9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3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其中,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07-03
南昌2014年公务员体检详情通告,由公务员考试资讯中心公务员体检栏目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南昌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现将南昌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7月5日-6日(具体名单见附件),请考生按体检人员名单所安排的体检日期准时参加体检。
二、集合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于当日7:00前准时在南昌二中高中部大门口集中(地址:红谷滩新区绿茵路1282号),无特殊理由逾期未到指定地点将按弃权处理。
三、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290元,体检当日早上不吃早餐(空腹参加检查)。体检现场不允许携带和使用手机、电话等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四、注意事项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根据江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测、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环节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考生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四个月以内完成相关项目测试和检查。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处
2014年7月2日
...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卫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建立以来,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普遍制定下发了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这些办法和标准对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人事部、卫生部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机关工作的需要,坚持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广泛听取医学专家、法律专家、从事录用工作人员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现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体检时,参照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医院要切实负起责任,选拔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检工作。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体检标准。主检医生要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体检医院要加盖公章。
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妥善处理。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录用主管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用人单位和体检医院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体检工作,并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或批准。
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人事部 卫生部
二OO五年一月十七日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
07-03
2014沈阳政府系统公务员体检详情通告,由公务员考试资讯中心公务员体检栏目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4年沈阳市政府系统(含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2014年沈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沈阳市政府系统(含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的体检工作将于2014年7月9-11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014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体检费为500元左右。
(二)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三)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家长等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体检结果将由招考单位通知体检人员。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医院、时间及地址
体检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
体检时间:7月9日、10日、11日。
每名考生具体的体检时间请查询附件。
请在体检当日上午6:30前,到达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门诊大楼(一号楼体检中心)一楼门前集合。
医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河沿路46号。
乘车路线:沈阳站从南一马路站乘225路公交车到四六三医院站下车即是;沈阳北站从沈阳北站北车站乘292路公交车到四六三医院站下车即是。
咨询电话:2253904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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