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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17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公务员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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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国家和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经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公务员局批准,本次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全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116名,具体招录职位请登陆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程序及条件

  考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素质测评、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报考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方法是:出生日期以本人人事档案最早记载的时间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务员招录考试报名工作第1日。具体计算规定如下: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5日至1999年3月2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5日至1999年3月25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1年3月25日至1999年3月25日期间出生)。同时还须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7年3月公布的《青海省2017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规定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青海省2017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范围及内容以公安部下发的《2017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后)为准,无指定参考书目。

  三、 体能测评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以录用职位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因县级和基层派出所民警职位不设开考比例,体能测评不做比例限制),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布的体能测评项目,鉴于我省属高海拔地区,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并报有关领导同意,将体能测评1000米长跑标准放宽至≤4′50″,800长跑标准放宽至≤4′45″,其他体能测评标准不变。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以录用职位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省公安厅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有关报名时间、笔试内容、递补原则等按照《青海省2017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规定的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0971-82...

2013青海公务员招考简章

05-03

  青海省2013年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公告

一、考录人数、范围、程序和条件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共1213名(其中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164名)。公开考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程序进行。除资格条件中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职位均面向具有青海省户籍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条件的社会各类人员考录,其中高校毕业生应为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含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和资格条件。考录职位及有关情况请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qhpta.com)查询。报考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公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见《青海省2013年公开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警)简章》。报考年龄及其它时间界限截止时间以公务员招录考试报名当月为止。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其资格。

对报考州(市、地)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在本省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有关政策,按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文件执行,具体情况请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qhpta.com)查询。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满5人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每个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青人社厅函〔2013〕46号文件执行。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6日—10日。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向报考的州(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招录单位人事部门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2013年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学生证以及所在院校开据的毕业证明材料,同时要求在201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学历证书。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内容:申论(占笔试总成绩的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总成绩的40%)、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总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笔试结束后,报考公安和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有关要求需进行体能测试;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需进行藏(蒙)语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或藏(蒙)语言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