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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青海高校招生录取新变化
今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青海省普通一本、二本批次首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改革的情况下划定的,划线过程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和“宽严适度”原则,仅从录取控制分数线来看,全省考生的成绩较上年有一定幅度的提升。
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一些新变化
今年青海省的高考工作,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在教育和招考部门及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向考生、家长和社会交出了“平安高考”“公平高考”“温馨高考”的合格答卷。我省在全国率先进行了考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试点,考务信息化建设与河南、江苏等少数省份一起走在全国前列,通过对教育考试的全局统一指挥、全程分级管理、全域实时监控,极大提升了考务管理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也为下一步招生录取工作的进行奠定了坚实可靠的基础。同时,根据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在省招委、省教育厅领导下,省招办积极谋划实施,在一些事关考生切身利益的事情上采取了一些新的举措。
——平行志愿改革扩大到一本、二本批次。从今年起,省招办将结束我省在普通一本、二本批次实行了长达30多年的梯度志愿填报录取的历史,全面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这一改革顺应了促进公平公正的社会要求,并且将使得考生滑档、退档风险有所降低,广大考生受益很大,不但可以大大增加院校填报数量,也可以相对减轻填报压力,有利于进一步形成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便民高效的招生录取环境。
——招生计划安排与生源增长实现了“双同步”。我省是高教资源小省,自身培养能力与考生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但是,在党和国家的关怀支持下,在兄弟省市的无私帮助下,我省广大学子享受到了较为充足的高等教育资源,一直具有较为广阔的升学深造的空间,有些方面处于全国前列。今年,虽然高考考生增幅较大,但经过多方争取、积极协调,今年的招生计划安排与考生的增长实现了“双同步”,总量较为充足,结构相对合理。其中新增本科招生计划1800余名,专科计划新增2600余名。此外,在青招生高校也有所增加,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委托清华大学代招)、上海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深圳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一批名优高校首次在我省招生或者间断多年后又恢复招生。
——省属本科院校招生结构得到了优化调整,更加突出惠民利民导向。通过内部挖潜,今年适当调整了省属高校在省内招生的比例结构,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在保持招生录取总体结构稳定的情况下,3所省属本科院校设立了省内生态、扶贫、藏区三个专项计划,共计安排涉及省内公费师范生、基层医学人才培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30多个专业的招生计划956名,并采取单独划线的方式,为基础教育相对薄弱的六州农牧区考生及三江源生态保护核心区“十六县一镇”的考生提供走出大山、到省城接收本科教育的机会。
——积极拓展途径,扩大紧缺急需人才的培养渠道。利用国家对口援青机制,经与江苏省协商,在海南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启动了省外高职院校对口单招试点,今年对口招生应届中职毕业生160多名。立足生态强省战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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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现行普通高考报名录取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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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现行高考报名录取政策汇总及解读
恢复高考以来,针对在青高考报名录取条件问题,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先后联合或单独下发过6个文件,目前还在继续执行的政策规定条款分散在2000-2013年的4个文件中(青教招委﹝2000﹞7号、﹝2006﹞33号,青招委﹝2011﹞42号、﹝2013﹞4号)。为便于考生和家长能够清晰了解和掌握我省报考规定,特做如下归纳解读:
一、基本规定
(一)我省高考中的“直系亲属”,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
(二)在我省工作并持有我省常住户口的干部职工(或夫妇一方)、世居农牧民、无从省外往省内迁移户籍经历的久居城镇居民,其子女在我省有常住户口者,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
(三)曾在我省工作满5年,现已调离青海的干部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就读,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曾在我省工作不满5年,现已调离的干部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就读,属城镇户口者,可以报考省内普通高校。
二、特殊规定
(一)引进我省的高层次人才(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颁发聘书或证书者),本人及子女户口已迁入青海的,在青在职期间,其子女可在我省办理学籍登记后参加高考。
(二)对个别情况特殊又无直系亲属在青,如孤儿被人收养,经法律部门认可并公证,且在青就读高中满3年者,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
三、省外在青务工人员随迁(读)子女报考规定
省外在青务工人员包括:务工人员、投资经商人员、省外企业在青开办分公司的派入员工等。
(一)家长和考生已经在青落户者报考规定
1. 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5年以上(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考。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
2. 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3年以上、不满5年(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考。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外三本及以下院校。
3. 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1年以上、不满3年(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考。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三本及以下院校。
4. 采用原户籍省(市、区)分数线参与我省相应批次院校的录取,条件是: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高考报名前已在我省落户、学籍在高考报名前已转入我省。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但要采用其原户籍迁出省(市、区)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相应批次高校的录取。其原籍省(市、区)高考科目须与我省一致,如不一致则由省招办按照我省高考分值进行折算。考生原籍同批次分数线低于我省的,则按我省分数线执行。
(二)家长和考生持有“居住证”者报考规定
考生父母或一方确在我省务工或经商,且在我省办理了“居住证”,考生高中3年在我省中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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