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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韶关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退费通知
各位考生:
原定于2017年10月14日、15日进行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因考务工作安排调整至11月18日、19日(具体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我省将于2017年11月13日9:00—11月17日17:00网上开通打印准考证。因考试时间调整,如我市考区考生不参加此次考试需要申请退费的,请前来我办办理退费手续。现将有关退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理时间
2017年10月24日—11月6日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办理。
二、 办理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东河北路1号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一楼人事考试办公室服务窗口。
三、需携带资料
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报名表、个人退费申请书、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工行或建行银行卡,非本人银行卡请标注银行卡用户名)各一份。
如本人因故无法前往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携带考生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并提交代办委托书。
特此通知。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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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动态
01-13
广东韶关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需要进行考后复核,想知道审核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吗?跟着留学群执业药师考试频道一起来看看吧,更多韶关执业药师相关信息与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关于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5年12月28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5年执业药师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韶关考区”的考生,请于2016年1月11日至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韶关市浈江中路9号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办公楼一楼人事考试办服务窗口送交资料。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见附件2)。
4.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5.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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