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栏目,提供与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香港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是一个具有百年历史的自由港,联系着全球最庞大的市场和世界上不同的种族。那么和留学群一起看看2018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攻略。
一、获取基本资格
申请香港优才条件的准入门槛较为宽松,主要包括以下五点:
1、年龄:十八岁以上
2、经济能力: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在留港期间可以负担自己和受养人。需要单人10万元以上的资产证明,全家20万以上的资产证明。
3、良好的品行:无任何犯罪或不良记录。
4、语言水平: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水平。
5、学历: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备有文件证明的学士学位或良好的技术资格。
二、选择计分制度
通过初次筛选之后,还需要选择两套计分制度的其中一套获得指定积分,与其他申请人竞争配额。
第一种计分方式是综合计分制。这种计分方式适用于大部分人。通过年龄,学历,工作经验,语言能力,家庭背景五个大项进行评分,满分195分,80分即为及格。大部分人的成绩在120至130之间,140分即为高分。通过该方式获批的申请人换发的逗留签证模式为2+3+3年。
第二种计分方式为成就计分制。该方式目标对象为有突出成就的人,例如明星、运动员、诺贝尔奖得主等在相关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评分标准为申请者的成就,要求极高,但通过该方式获批的申请人可一次性获得八年逗留签证。
三、甄选程序
甄选程序会定期进行,为申请人分配名额。
四、原则上批准
经过甄选程序所筛选出的申请人会获发一封“原则上批准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申请人需亲自到香港提供相应证件,以便入境查证。
之后就可以根据计划获得逗留香港的入境签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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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香港成为不少人的选择,那么怎样申请优秀人才入境计划呢?下面留学群就给大家介绍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流程一览表,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基本资格
根据本计划提出申请的人士,必须首先符合以下「 基本资格 」,然后根据计划所设的两套计分制度的其中一套获取分数。
• 年龄
申请人根据本计划提交申请时,年龄必须在 18 岁或以上。
• 财政要求
申请人必须证明能独力负担其本人及受养人(如果有)居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 良好品格
申请人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 语文能力
申请人须具备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
• 基本学历
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学历,一般要求为具备由认可大学或高等教育院校颁授的大学学位。在特殊情况下,能附以证明文件的良好技术资历、可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经验及成就亦可获考虑。
申请人如未能提供令人信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上述所有基本资格,其申请将会即时被拒絶,不获继续处理。
二、计分制度
符合基本资格所有要求的申请人,可选择以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的方式接受评核。综合计分制下设五个得分范畴,而成就计分制则设有一个得分范畴。
综合计分制设有最低及格分数,选择以综合计分制获取分数的申请人应先评估其个人资历是否已达到最低及格分数,才提交申请。
综合计分制
最新适用的最低及格分数是80分
成就计分制
本计划亦为具备超凡才能或技术并拥有杰出成就的个别人士,提供另一套申请来港的计分制度。这类别的申请人可选择以成就计分制接受评核。此计分制的要求极高。
申请人如被视作符合下段所述此计分制所列 的其中一项要求,可获取195分,不符合者则不会获得分数,而不能取得分数的申请人,其申请会即时被拒绝。
如符合下述要求,可依此计分制获取分数:
1)申请人曾获得杰出成就奖(例如奥运奖牌、诺贝尔奖、国家/国际奖项);
2)申请人可以证明其工作得到同业肯定,或对其界别的发展有重大贡献(例如获业内颁发终生成就奖)
三、甄选阶段
甄选程序会定期进行,为申请人分配名额。在每次甄选程序中,同时符合基本资格并在综合计分制下累计得分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的申请,及符合基本资格并在成就计分制下获得分数的申请,依总得分排列名次后,得分较高的申请将获提选作进一步评核。
入境事务处处长(下简称“入境处处长”)可就如何根据本计划评核、评分及分配名额征询“输入优秀人才及专才咨询委员会”(下简称“咨询委员会”)的意见。该咨询委员会由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委任的官方及非官方成员组成。
咨询委员会将考虑香港的社会经济需要、各申请人所属界别及其他相关因素,向入境处处长建议如何分配每次甄选程序中可分配的名额。达到最低及格分数或得分较高的申请人不一定获分配名额。
每次甄选结果 会在入境处网页公布。由...
09-23
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于2006年推出,截止2013年11月30日共有2646名申请人成功获分配名额,其中有2432名申请人属于“综合积分制”,使用“成就计分制”的申请人只占很少部分。下面留学群来为大家详细介绍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前
计 划 宗 旨
优 秀 人 才 入 境 计 划 ( 下 简 称 「 本 计 划 」 或 「 计 划 」 ) 是 一 项 设 有 配 额 的 移 民 吸 纳 计 划 , 旨 在 吸 引 高 技 术 人 才 或 优 才 来 港 定 居 , 借 以 提 升 香 港 的 竞 争 力 。 获 批 准 的 申 请 人 无 须 在 来 港 定 居 前 先 获 得 本 地 雇 主 聘 任 。 所 有 申 请 人 均 必 须 首 先 符 合 基 本 资 格 的 要 求 , 才 可 根 据 计 划 所 设 两 套 计 分 制 度 的 其 中 一 套 获 取 分 数 , 与 其 他 申 请 人 竞 争 配 额 。 两 套 计 分 制 度 分 别 是 「综 合 计 分 制 」 和 「 成 就 计 分 制 」 。 获 批 准 的 申 请 人 可 带 同 配 偶 及 1 8 岁 以 下 未 婚 及 受 养 的 子 女 来 港 , 惟 其 必 须 能 自 行 负 担 受 养 人 在 香 港 的 生 活 和 住 宿 , 不 需 依 赖 公 共 援 助 。
适 用 人 士
本 计 划 不 适 用 于 阿 富 汗 、 柬 埔 寨 、 古 巴 、 老 挝 、 朝 鲜 、 尼 泊 尔 及 越 南 的 国 民 。
甄 选 机 制
第 一 阶 段 : 基 本 资 格
根 据 本 计 划 提 出 申 请 的 人 士 , 必 须 首 先 符 合 一 套 「 基 本 资 格 」 的 要 求 , 然 后 才 能 根 据 计 划 所 设 的 两 套 计 分 制 度 的 其 中 一 套 获 取 分 数 。
第 二 阶 段 : 计 分 制 度
符 合 「 基 本 资 格 」 所 有 要 求 的 申 请 人 , 可 选 择 以 「 综 合 计 分 制 」 或 「 成 就 计 分 制 」 的 方 式 接 受 评 核 。 「 综 合 计 分 制 」 下 设 五 个 得 分 范 畴 , 而 「 成 就 计 分 制 」 则 设 有 一 个 得 分 范 畴 。
「 综 合 计 分 制 」 设 有 最 低 及 格 分 数 , 选 择 以 「 综 合 计 分 制 」 获 取 分 数 的 申 请 人 应 先 评 估 其 个 人 资 历 是 否 已 达 到 最 低 及 格 分 数 , 才 提 交 申 请 。
第 三 阶 段 : 甄 选 程 序
甄 选 程 序 会 定 期 进 行 , 为 申 请 人 分 配 名 额 。 在 每 次 甄 选 程 序 中 , 同 时 符 合 「 基 本 资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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